出軌后的夫妻性生活,【尺度】很關鍵!(第2h)
老公出軌后,我問牛牛:“接下來發生哪些事,或者說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會讓你認為這段婚姻仍值得繼續?”
王牛牛提了3個條件:
條件一:足夠的經濟補償;
條件二:改善夫妻性生活;
條件三:和自己積極溝通。
只要老公能做到這3點,她就可以試著原諒老公,給他繼續婚姻的機會。
當然,我把這3條叫做“約法三章”。其中經濟補償的內容,在我和王牛牛第1h的出軌咨詢結束后,就已經完成了。
第二條夫妻生活,我則建議王牛牛不要著急和伴侶發生關系。但我只能給建議,聽不聽全看王牛牛自己。
最終,《婚內財產協議》簽完的第2天晚上,牛牛告訴我:說她和老公發生親密關系了,老公主動的,她沒拒絕。
因為牛牛認為:
夫妻生活本該是純粹的,不能摻雜其他東西。哪怕是出軌,她也不想讓這件事影響到夫妻生活。
可惜,
這樣的舉動讓老公錯認為:
牛牛已經原諒他了,否則為什么愿意和自己發生親密關系。于是第三天,牛牛再提出軌的事時。老公顯得很不耐煩,不愿意談。
更不愿配合滿足第3個條件。
等于說:
牛牛嘴上沒說過原諒老公,但她的行為讓老公產生了錯誤解讀——誤認為出軌已經翻篇了。(不然你沒原諒我,為什么要答應和我發生關系?)
事情和牛牛想的完全不一樣。
她想要純粹的夫妻生活,不摻雜其他東西。但這股純粹的想法顯然害了她,或者說她想的太簡單了。
老公都還沒付出足夠的補償,她在行動中就已經表現出【原諒】的意思。
原諒的口一松,此后,老公自然會認為他對于出軌的補償已經足夠了,不愿意繼續補償了。
我沒有嘲笑牛牛“嘴上說不要,身體很老實”的意思。只是想說大部分女人在婚內被出軌后,都會犯同一個錯誤:
與老公的距離要么過近,
要么過遠。
近的是像王牛牛一樣《婚內財產協議》剛簽完不到兩天,就和老公發生親密關系了;
遠的則是對老公的出軌行為感到惡心,從此再也不想和老公有親密行為,再也不想過夫妻生活。(當然她們自己也知道,婚姻沒有性生活不行。這幾分鐘雖短,但必不可少)
對于后一類情況,
常有咨詢者含糊的問我:
“張老師,我應該忍著惡心滿足他嗎?我真的不想。但他每次被拒絕后,就會流露出很受傷的樣子。還會故意生氣不耐煩,有時候我想安撫他一下,他又報復性的不理我,給我擺臭臉······
我該怎么辦?”
這就是【尺度】沒掌握好情況——出軌后太早過夫妻生活,容易像牛牛一樣,被老公誤認為翻篇了(還會被看輕);遲遲無法恢復正常的夫妻生活,則有害夫妻感情。沒被滿足的需求可以一直壓抑,但總需要一個釋放的缺口。
這是人之常情。
實際上,拿捏不好【原諒尺度】會進一步導致更嚴重的問題。
還是拿牛牛的案例作說明:
牛牛的出軌婚姻進一步發展就是——雖然她還沒正式給老公【出軌赦免令】,但針對出軌行為的赦免實則已經完成了。老公能清晰的感受到,牛牛不再離婚。
就像大部分男人出軌的婚姻一樣——雖然妻子嘴上說著不原諒, 但行為上并沒有采取離婚的措施。老公也就明白妻子是在口是心非, 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出軌后的贖罪階段到此也就停止了。
解決起來倒也簡單:
我建議牛牛回到最開始和老公約法三章的框架上,強調自己之所以同意和老公過夫妻生活,并不代表自己原諒了他。(點明原諒的尺度和需要伴侶滿足的條件)
如果開頭的三個條件,老公無法滿足,那最終她還是要離婚的!
進而把解決出軌問題帶入下個階段——王牛牛夫妻雙方從改變彼此的相處模式開始,試著構建新的親密關系。(滿足各自在過去未能滿足的需求)
一旦牛牛夫妻倆明白彼此的脆弱,理解對方并感到被理解,那他們倆就不會再感到孤獨或可有可無。
當然,
這是第3h出軌咨詢的內容了,我明天再抽時間接著講。
關于出軌,30個錯誤的認知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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