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想文文噠"到法條截圖:131.4元與520元背后的教委科長糾葛
文∣鄧愛華
導語:2024年11月10日凌晨,一張包含 "刑法強奸罪規定" 的截圖,打破了忠縣教委規建科科長嚴某與裝飾從業者韋小蘭(化名)之間持續兩年的曖昧關系。幾個小時后,520元的微信轉賬記錄,成為這段關系走向破裂的又一證據。從"想文文噠" 的親昵稱呼,到法庭上的1.5萬元調解補償,這起看似普通的情感糾紛,因涉事者的公職身份和特殊金額轉賬,引發了人們對黨員干部道德約束與情感糾紛法律邊界的關注。
初識:裝修咨詢與身份差異
2022年12月10日,韋小蘭通過微信驗證,與同鄉嚴某成為好友。嚴某不僅是忠縣人,還是中共黨員、忠縣教委規建科科長。兩人最初圍繞住宅裝修展開交流,這種看似普通的業務咨詢,因嚴某的公職身份而埋下了特殊伏筆。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關系升溫:從飯局到曖昧稱呼
2023年3月14日,韋小蘭邀請嚴某至忠縣冉香家常菜館共進午餐,雙方互留手機號。3月20日晚,嚴某回邀韋小蘭到趙二嫂家常烤魚夜市城吃夜宵。
3月27日14時36分,嚴某在參加老舊小區改造新聞發布會期間,給韋小蘭發微信:"想文文噠",并邀請她來給自己拍照。此后,"寶寶" 這一稱呼開始頻繁出現在兩人的聊天記錄中。
4月6日,嚴某在約飯時對韋小蘭說:"你在,吃啥子都高興",曖昧氛圍愈發明顯。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邊界試探:家庭與情感的拉扯
7月23日,韋小蘭首次明確提醒:"你是一個有老婆的人,這些話也不該對我說"。嚴某卻回應:"保證是真心"" 我不畫餅,不承諾,只踐行 "。
8月11日,當嚴某稱 "你是我的魚就好嘍" 時,韋小蘭反問:"自己家又不是沒有,吃著碗里看著鍋里?" 嚴某辯解:"我只有你這一只鍋"" 你是我的專屬 "。
這種 "有家庭卻示好" 的矛盾狀態持續發展,期間嚴某還轉賬 131.40 元為韋小蘭孩子慶生,稱 "給幺兒的小禮物"。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矛盾激化:從親密到指控
2024年11月成為關系轉折點。11月9日,嚴某索要韋小蘭定位后前往見面。次日凌晨,韋小蘭向嚴某發送了一張包含 "刑法強奸罪規定" 的截圖。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11月10日上午9時44分,韋小蘭稱 "忘記打考勤賠錢 400",嚴某隨即微信轉賬520元。從金額和雙方關系來看,這筆轉賬具有特殊含義,可能被認定為情感表達而非借款。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11月11日,韋小蘭首次明確指控:"那天你強迫了我,讓我要吃這個藥"。當日10時51分,她撥打110報警,后又表示 "就這樣,我就算了"。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關系破裂:推脫與再報警
此后,嚴某以 "陪孩子"" 還貸款 ""小孩補課" 等理由多次推脫見面。韋小蘭則越來越失望:"你忙你有時間來招惹我,招惹完了就丟垃圾一樣丟一邊"。
2025年1月4日,韋小蘭再次報警,因未保存當時關鍵證據無法立案。她直言:"不管是生理上的還是心理上的,都給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陰影"。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法律途徑:訴訟與調解
2025年6月2日,韋小蘭向忠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嚴某賠償精神撫慰金5 萬元、承擔本案受理費并賠禮道歉。6月23日庭審中,嚴某主動請求法庭組織調解,并當庭兌現1.5萬元經濟補償及525元案件受理費,法庭不再另行制作民事調解書。
▲聊天截圖 韋小蘭 提供
盡管接受了經濟補償,韋小蘭仍表示:"金錢無法彌補傷害,希望相關部門對這樣的黨員干部其行為作出嚴肅處理"。
調查觀察:公職倫理與證據困境
公職人員道德約束
作為中共黨員和教委規建科科長,嚴某的行為可能違反了多項紀律規定:
違反生活紀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禁止黨員干部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或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
損害公職形象:在已有家庭情況下與韋小蘭發展曖昧關系,違背了黨員干部應有的道德準則。
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這種私人關系可能對其履行職務的公正性造成不良影響。
潛在利益沖突
嚴某負責學校建設相關工作,而韋小蘭從事裝飾行業,兩人關系是否存在利益輸送風險?盡管現有證據未顯示利益輸送,但這種身份差異本身就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
證據困境
韋小蘭兩次報警均因證據不足未能立案,反映出類似糾紛中受害者常面臨的取證難題。在法律實踐中,僅有微信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往往不足以證明強迫行為。
情感與法律的邊界
事件中的微信轉賬131.4元和520元,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認定為贈與,但在情感層面可能被理解為某種承諾或補償。這種模糊地帶常常導致糾紛處理的復雜性。
截至發稿,嚴某科長身份予以確認,也認識韋小蘭,差不多有一年多時間沒有聊了。韋小蘭決定下周一將事情反映到忠縣教委、忠縣紀委監委駐縣教委紀檢監察組。
這起從裝修咨詢開始、以法庭調解結束的糾葛,留下了許多值得深思的問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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