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11月20日報道
近日,湘潭某商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順利審結。這家早在2016年就被納入執行“終本案件庫”的企業,通過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創新的“執清融合”機制,成功實現市場主體有序退出,確認債權1545萬余元。這是該院破解“僵尸企業”出清難題的生動實踐。
市場競爭優勝劣汰,暢通法治化退出渠道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環節。盡管“執轉破”制度已實施多年,但實踐中大量具備破產原因的“終本”企業,因申請主體缺位、動力不足,長期陷入“退而不出”困境,既占用市場資源,又加劇執行積案壓力。為此,湘潭中院創新構建“執清融合”機制,打通執行與清算程序壁壘,為“僵尸企業”退出開辟了新路徑。
湘潭中院通過制度創新打破部門壁壘,2024年至2025年先后聯合市場監管、稅務部門出臺系列實施意見,配套制定相關工作指引,在全省首創“執清融合”機制。全市法院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各部門職能,打通內部協作堵點。
湘潭法院“執清融合”專班工作部署會議現場。李燦 攝
依托跨部門數據共享,建立起“執行篩查—破產復篩—部門審核”的精準識別鏈條。執行局從終本庫篩選對象,破產審判部門復篩后移交相關部門審核,由市場監管或稅務部門分別申請啟動公益清算程序,實現“僵尸企業”精準定位。
程序優化,提升退出效率
為提升出清效率,湘潭中院大幅簡化申請材料。市場監管部門申請公益強制清算僅需提交核心材料,稅務部門申請材料同步精簡。對公益清算案件原則上適用簡易程序,依托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進行高效公告,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
配套出臺管理人工作規范,嚴格節點時限管控與質效考核。強化司法行政銜接,清算組憑法院終結裁定即可辦理清稅和注銷手續,有效破解注銷難問題。通過程序優化,全市破產案件平均審理周期從270天壓減至85天。
機制保障,夯實工作基礎
湘潭中院建立常態化公益清算援助資金制度,為無產可破案件提供經費保障。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通過專題培訓、聯合研討提升業務能力,將案件質效作為管理人考核的重要依據。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通過“執清融合”機制受理案件57件,清理執行終本積案136件,化解債務3.5億余元。這一創新實踐,生動詮釋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下一步,湘潭中院將持續深化府院聯動,完善程序銜接,強化數字賦能,推動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來源:湖南法治報
作者:劉深升
編輯: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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