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盧華秋
來源 | 移動支付網
對于商戶、個體經營者或小微企業主,資金交易流水的作用很多。比如銀行在審批貸款申請時,資金流水也可用來評估企業的收入穩定性、還款能力及信用狀況等。簡單來說,資金流信息有助于解決中小企業“信用白戶”問題,進而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
去年10月,人民銀行組織金融機構建成了全國中小微企業資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簡稱“資金流信息平臺”)并上線運行。作為一項國家級金融基礎設施,資金流信息平臺旨在通過共享資金流信用信息,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新的融資增信途徑。
據移動支付網了解,資金流信息是基于企業交易活動產生的真實資金流水數據提煉、統計形成的信用信息,可以動態反映企業經營狀況、收支情況、償債能力及履約行為等。核心信息段主要包括賬戶資金情況,以及可識別的與公共機構、同名賬戶、開戶機構、第三方支付平臺等的資金往來情況。
銀行類機構是資金流信息的主要提供機構,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信用聯社等。
信息提供機構根據信息主體的委托,并按照資金流信息平臺的業務規則和數據產品標準提供資金流信用信息。根據資金流信息平臺接入機構清單信息(截至2025年12月15日),資金流信息平臺有2065家法人機構接入,其中2062家是銀行銀行類機構。
記者近日從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獲悉,部分機構“已經完成全量客戶合規排查,堅決杜絕為違規網貸業務提供支付通道服務”,部分機構“啟動了全業務線合規專項排查行動,嚴格執行監管要求”,部分機構“持續強化合規性排查與管理,并與可能涉嫌違規的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終止合作關系”。
![]()
部分接入資金流信息平臺的銀行類機構名單
除了作為信息提供機構,銀行類機構也是實際上的信息使用機構。所謂信息使用機構,主要是指接入共享平臺并查詢信息主體資金流信息并從事授信業務的機構。比如在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銀行可以通過資金流信息平臺查詢中小微企業的資金流情況,以便更高效地向后者提供貸款服務。按照相關管理制度,銀行等接入機構作為信息提供機構和信息使用機構雙重身份的,按照“誰提供、誰使用”的互惠原則參與信息共享。
隨著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發展,它對中小企業經營的作用已變得非常多維且深刻。因此,能為中小企業等信息主體開立支付賬戶的支付機構,理論上也是資金流信息平臺的一個很好的信息提供方。
對于支付機構而言,海量、高頻的交易及資金流數據可以說是其核心資產之一,基于這些數據可開展風險控制、用戶畫像、精準營銷及產品創新等。如果規則尚未成熟,“權利和義務”劃分不均,向平臺提供資金流信息也意味著“無償貢獻”,而支付機構本身并不能從事信貸業務。這種投入與收益的不對等情況,會直接影響支付機構,尤其是市場份額較大的頭部機構接入資金流信息平臺的意愿。
另一方面,除了市場競爭因素,合規與安全成本、數據治理與隱私保護壓力、技術對接與系統改造等等也是影響支付機構接入資金流信息平臺重要因素。
然而在過去的數字經濟發展模式里,數據都是其中的核心生產要素。大型的支付機構、互聯網集團,依托其生態場景(如電商、社交、本地生活)形成了事實上的數據閉環。顯然它們天然更傾向于在自身生態內挖掘數據價值,一方面保持對金融機構議價能力,一方面開發相關產品,服務好其體系內的小微企業和商戶。
考慮市場競爭因素,大型支付機構推動在集團層面接入資金流信息平臺的意愿或許仍不高;而小型支付機構則可能考慮合規及技術成本等以及缺乏關聯業務,接入資金流信息平臺的必要性不夠;類似網銀在線在市場位于中上部的支付機構,或許才是最值得嘗試的主體。網銀在線的接入顯然也為后續類似的科技集團及支付機構接入積累了經驗,資金流信息邊界有望繼續延伸。
近日,人民銀行、發改委、金融監管總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的意見》也提出,鼓勵機構廣泛應用資金流信息平臺和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獲取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