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冬季青海湖沿岸冰面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戶外俱樂部、各旅行社、各攝影團體、廣大游客群眾:
正值初春,天氣漸暖,青海湖冰面開始進入解凍期,冰層穩定性下降,冰面活動危險性顯著增加。為加強青海湖春季旅游活動安全管理,保護青海湖生態環境,確保野生動物棲息地生態安全和游客人身安全,特此通告如下:
一、根據《青海湖景區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凡在青海湖組織冬季體育文化旅游活動的戶外群體和相關組織,須提交活動組織實施方案和專業保障應急救援方案,經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審核同意備案后方可開展活動。
二、因青海湖冬季冰面情況復雜多變,嚴禁一切車輛(含機動車、非機動車、畜力車、雪地摩托等)和人員進入湖區冰面開展聚集燃放煙花、捕魚、垂釣、徒步、游玩、取景拍照、滑冰、探險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嚴禁組織冰上穿越活動;嚴禁任何戶外群體和個人在尕海、沙島、金沙灣等沙漠區域,組織開展越野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活動。
三、沙島、十二營、蘭花湖為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核心區,目前仍處于封閉整治階段,嚴禁任何戶外群體和個人利用冰面、草場和牧道等非正規通道擅自進入保護區。觀賞藍冰景觀,請您前往二郎劍、黑馬河、圣泉灣等正規開放景區游覽。
四、甘子河是普氏原羚分布區,嚴禁任何戶外群體和個人在以上區域使用無人機拍攝,干擾和破壞青海湖野生動物生存環境。
五、遭遇溺水等緊急情況,應立即發出救援信號,并撥打110或119請求援助。未經專業訓練者應避免盲目施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為了保護好碧波蕩漾的青海湖,更好地展現冬日青海湖景觀,同時堅決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們呼吁廣大群眾和游客自覺遵守管理規定,樹立風險意識、安全、法律意識。海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常態化開展巡查監測工作,對于違反本公告規定的行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后果將自行承擔。同時,請廣大群眾和游客相互轉告提醒,共同保護青海湖生態環境,共同維護冬季水域安全。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0970-8645597
海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6年2月20日
編輯|小杰
審核|朵朵
終審|老梁
來 源 | 海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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