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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開展2026年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有關高職院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教職成〔2014〕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等文件要求,為鼓勵支持更多的退役軍人提升學歷和技能,經研究,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決定2026年繼續開展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以下簡稱“專項試點”)。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在各地申報的基礎上,同意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等27所高職院校在58個專業點開展專項試點。試點高職院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等見附件。試點高職院校應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確定的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的退役軍人不得參加專項試點的報名考試。
二、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退役軍人事務局、試點高職院校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試點的重要性,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確保專項試點工作穩妥有序開展。
三、各地級以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試點高職院校要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全面客觀如實解讀收費和資助政策,不得作出違反國家政策要求的免學費承諾。符合條件的專項試點班學生,可按《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等文件申請資助。具體可登錄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xszz.edu.cn/)查詢。不符合國家資助條件要求的學生應按規定自行支付相關費用。
四、2026年3月中下旬,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將對有意報考專項試點且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的退役軍人身份進行審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試點高職院校要全面落實《關于組織高職院校面向社會人員做好普通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9〕137號)、《關于組織開展2026年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25〕40號)等文件要求,堅持標準不降,協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強化協同培養,嚴格教學管理,確保人才培養質量。學制統一為3年,總學時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學習不得低于總學時的40%。專項試點班學生不得轉學,不得轉入非試點班,非試點班學生不能轉入試點班學習。原則上不得轉專業、不得轉教學地點,個別學生因工作地點變動等特殊情況申請轉教學地點,理由充分、情況屬實且符合相關要求的,有關高職院校可同意學生轉教學地點;轉入地專業選擇受限制的,如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要求,可轉專業,但不得轉入非2026年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招生專業。
六、試點高職院校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規范考試招生和合作辦學行為,誠信招生,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宣傳管理,招生廣告或者宣傳的表述應當嚴謹、規范,不得采取不適當的語言或者方式開展招生宣傳,不得以新生高額獎學金、違規承諾錄取等方式爭搶生源,不得組織與招生錄取掛鉤的培訓,不得與培訓機構合作開展試點。嚴禁自行或通過社會機構等組織生源,嚴禁以技能培訓套讀學歷教育方式宣傳組織學生提前入學,嚴禁以“先上車后買票”的形式招收學生,嚴禁有償招生、買賣生源、超計劃招生,嚴禁在試點名單以外、超范圍招生。嚴禁學校和教師與校外培訓等社會機構合作,通過為考生提供志愿填報、錄取咨詢服務等方式收集考生志愿信息、發布錄取信息,收取費用有針對性地誘導學生填報指定院校志愿,謀取利益,擾亂招生秩序。
七、省教育廳將對在試點過程中出現違規考試招生或不誠信招生、引發負面輿情、違反有關文件要求等情形的高職院校,視情況采取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和質量工程推薦限額、取消招生培養改革試點資格和質量工程以及專項資金申報資格等處理措施;對未按國家政策及時發放退役軍人學費補助和資助資金或未及時發放符合畢業條件退役軍人畢業證書的試點高職院校,停止相關試點資格和減少招生計劃。
附件:2026年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名單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2026年3月4日
附件:2026年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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