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融資成本不斷壓降的背景下,包括銀行、信托公司、小貸公司、消金公司在內的貸款行業在“315深夜”再次迎來重磅監管政策,貸款人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應當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
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應注明貸款本金金額,并逐項列明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收取的各息費項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在此基礎上綜合計算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
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制定了綜合融資成本明示樣表,以及線上消費場景下分期付款頁面綜合融資成本明示樣例,將以適當方式下發給各類貸款機構。
規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
去年底,《小額貸款公司綜合融資成本管理工作指引》正式下發,最核心硬性要求就是,所有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新發綜合融資成本年化超過24%的貸款。
在24%的硬性紅線之上,監管劃定了小貸行業的長期合規錨點:
所有新發放貸款的綜合融資成本,原則上最晚應于2027年底前,要逐步降至1年期LPR的4倍以內,這也是民間借貸的司法保護上限。按照最新一年期LPR為3%計算,4倍應為12%。
這份指引的監管范圍,不只是小額貸款公司,從事消費信貸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全部可參照執行。
![]()
此次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是對貸款行業融資成本進行徹底“陽光化”,讓隱形收費無處遁形。
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要求,貸款人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應當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應注明貸款本金金額,并逐項列明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收取的各息費項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在此基礎上綜合計算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同時,逐項列明貸款逾期或被挪用等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項目及其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
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時,應將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各項息費,采取內部收益率法逐項折算為年化水平,然后加總計算得出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
除已明示的成本項目外,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與貸款相關的任何息費。
貸款人應當在營業場所、官網等渠道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約情形下的個人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上限。
1、現場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上簽字確認。
2、線上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通過彈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設置強制閱讀時間,由借款人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確認。
3、線上消費場景下辦理分期付款業務的,應當在消費訂單支付頁面以顯著方式清晰展示貸款本金、分期安排及收取的服務費用、收取主體、正常履約情形下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以及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項目及收取標準。
貸款人在與合作機構簽署的合作協議中,應當明確各方落實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要求的責任和義務。
借款人應當關注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充分了解融資成本項目、收取方式、收取標準、年化水平、收取主體、違約責任等信息。
貸款人是指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合作機構是指在營銷獲客、擔保增信等領域與貸款人合作開展個人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機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