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你關注到最近互聯網上的這兩個“熱搜”沒:一個是演員王勁松發現AI生成的“數字分身”連自己的親人都難辨真假;另一個是周星馳經紀人面對網上鋪天蓋地由AI偽造的“星爺電影續作”,只能在社交媒體上無奈發文質疑。
![]()
老戲骨王勁松對AI侵權現象表達強烈憤慨
![]()
周星馳經紀人發文質疑AI生成視頻是否侵權
這兩個“眼見未必為實”的話題,恰恰引導我們深入思考:當AI可以如此輕易地“縫合”現實與虛構,當“圖像”不再是客觀世界的記錄,我們該如何定義版權?如何守護尊嚴?又如何尋找正義?
這正是北京大學吳志攀教授在《圖像與正義》中試圖破解的迷局。今天,小北想結合吳教授在書中的深刻洞見,以及他對視頻生成等最新技術的觀察,和大家聊聊算法時代的圖像與正義。
![]()
埋個伏筆:《圖像與正義》封面正義女神由L同學通過AI生成,封面其他設計與版式由圖書封面設計師完成。提問:圖書封面著作權最終屬于誰?A.L同學 B.AI C.圖書封面設計師 D.出版社
1
一個歷史寓言
從消失的“打字員”談起
吳教授在書中給出了一個極其生動的類比,這個比喻能幫我們撥開技術帶來的迷霧。
在電腦鍵盤和語音輸入普及之前,“打字員”曾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業。那時候,論文是手寫的,小說是作家一字一句在紙上爬梳出來的。
![]()
電影《羅馬11時》講述二戰后的羅馬,上百名女子應征一個打字員職位,圖為排隊等待應征的姑娘。
如果在那時,一個人能寫出一手漂亮的印刷體,那本身就是一種稀缺的技能。但現在,打字變成了人人都具備的基本素質,“打字員”作為一種專門職業消失了。
對于一個完全沒有繪畫基礎的人,只要輸入特定的“指令包”,AI就能在幾秒鐘內呈現出一幅媲美大師的作品。對于專業插畫師來說,這確實是一種“不祥之兆”。
但吳教授告訴我們,不必恐慌于“工具的更迭”。將來的人類藝術家可以分為兩類:掌握AI技術和不會用AI的。前者因為掌握了AI,可以在藝術等許多方面提高效率,創意多多。
真正的挑戰在于法律。當“筆”變成了“算法”,當“畫作”變成了“指令的輸出物”,法律的護城河該筑在哪里?
2
尋找“主腦”
AI作品的版權困境
在《圖像與正義》中,吳教授詳細拆解了目前全球范圍內關于AI作品版權的三種主流法律方案。
方案一是“嚴防死守”的美國模式。美國版權局目前的態度非常明確:不承認純AI生成的圖像具有版權。即便像漫畫《黎明的曙光》這樣成熟的作品,如果圖像是AI生的,法律只保護其中的文字編排。其背后的邏輯是:法律保護的是“人”的智力勞動,而AI的學習過程被視為一種“洗稿式”的模仿。
![]()
漫畫《黎明的曙光》(Zarya of the Dawn)由藝術家克里斯蒂娜·卡什塔諾娃創作,其中插圖使用了AI工具 Midjourney 生成。美國版權局在復審后認定,AI生成的圖像不屬于人類作者的原創表達,因此撤銷了插圖部分的版權,只保留文本和整體編排的版權。
方案二是“另立標準”的歐洲模式。這種觀點認為,AI生成的作品雖然不是純人工,但包含了人的指令、調試和反復篩選。因此可以給它一個“鄰接權”或某種特殊權利,承認它作為“數字化助手”產出的價值。
方案三則是“一視同仁”的激勵模式。這種觀點主張不區分人畫還是機畫,只要作品達到了獨創性的高度,就給版權。這背后的考量是產業競爭——通過法律保護來鼓勵AI技術的開發和動漫、影視等工業效率的提升。
![]()
2023年,李先生使用AI繪畫軟件創作圖片《春風送來了溫柔》并發布。劉女士未經許可將該圖作為詩文配圖發布且去除水印。法院認定,此舉侵犯了李先生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因去除水印侵害了其署名權。
吳教授在書中提出了一個深刻的“主腦”理論。傳統創作的“主腦”毫無疑問是藝術家,因為相機、畫筆完全受其靈感驅動。但在AI時代,當我們輸入一段文字,背后是無數程序員、標注員、圖片庫共同支撐的算法系統在運作。
吳教授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版權不能由輸入指令的客戶“獨享”,也不應全歸于數據大模型。他給出的建議是“人機共享”,這是一種打破傳統“所有權絕對”思維的創新:承認人類的創意方向,也承認算法的算力貢獻。
不過,這是一個沒有答案的新課題,需要法律工作者與計算機工作者以及藝術家們共同討論。
![]()
近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在近期判決中明確,AI提示詞屬于“思想”范疇而非“獨創性表達”,不享有著作權。法院認為,提示詞未能體現出作者在表達層面的個性化智力投入。因此,照搬他人提示詞生成相似畫作的行為不構成侵權。這一裁決旨在防止過度保護“指令”,維護AI創新生態。
3
數字化拆解
當視頻生成觸碰人格邊界
如果說靜態圖像的版權還在爭論,那么AI視頻生成——特別是“深度偽造”和“AI換臉”——則直接觸及了人類作為個體的尊嚴底線。
吳教授在文中特別提到了2024年初我國的“AI換臉第一案”。一位知名短視頻女博主發現,她穿漢服的一些視頻,被一家科技公司制成“AI換臉”視頻合成模板,并發布在網上供收費使用。
這位女博主到法院起訴上述科技公司侵犯其肖像權,要求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5萬元。該科技公司辯稱,模板沒有使用原告的“人格要素”,因此換臉后不能辨認出是原告。
![]()
法院的裁定極具前瞻性:它認定人格要素不僅僅是那一副“皮囊”,還包括發型、服飾、特有的肢體動作、體態特征,甚至是鏡頭切換的風格。
在圖像時代,正義不再僅僅盯著那張照片是誰拍的,而是要盯著那個被數字化拆解的“人”。當AI可以完美地“縫合”一個人的動態形象時,法律必須保護我們每一個人的“數字尊嚴”。
正如書中指出,視頻生成的所有權關系極其復雜,涉及客戶、工程師、平臺多方,現有的法律正面臨“難以確認歸屬”的陣痛。
他還提到,當用AI生成圖像和視頻成為一門生意,相應的服務提供商就應該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采取相應的措施。
4
像“空氣”一樣的圖像未來
在書中,吳教授給出了一個富有哲理的預言:電子照片和AI圖像正變得像“空氣”一樣。
在農業社會,每一寸土地的所有權都爭奪得頭破血流;在工業社會,我們保護每一個專利。但在數字大模型時代,圖像和信息正在邁向一種“共享經濟”。
所有權在“共享經濟”中不再是重點,重點是誰能給大眾帶來更多的便利和福利,讓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讓人類社會更加舒適與和諧。
吳志攀老師深耕法學與圖像領域多年,連續五年在北京大學開設公選課“圖像與法律”,這本書不是一本干巴巴的法學教材,他是在為我們在這個冰冷的、算法編織的時代,探索一種有溫度的法律觀。
![]()
吳志攀老師從事教學、科研和高校管理多年,講授過“經濟法”“金融法”“國際金融法”“商業銀行法”“圖像與法律”和“藝術與法律”等課程。
如果你關心AI繪畫、AI生成視頻的版權歸屬,“看得見的正義”如何被技術重塑,人類的法律尊嚴還剩下什么,那么請一定要翻開這本書。
![]()
吳志攀老師專門為81篇漫談親筆繪制81幅法律漫畫,使專業法律思考與專欄漫談相得益彰。
![]()
你覺得AI生成的作品,
是否應該享有著作權?
隨著技術不斷發展,
又會帶來哪些新的問題與趨勢?
歡迎在留言區暢所欲言,
小北將從中抽選2位留言讀者,
送出吳志攀老師的這本書。
北大備受歡迎公選課“圖像與法律”,
洞察圖像如何影響司法、改變普法,
重新定義公平與真相
隨書附贈吳志攀老師的漫畫小冊子
推薦閱讀:吳志攀教授用500幅漫畫,
講透法律與生活,致敬認真生活的“職人”
-End-
觀點資料來源:《圖像與正義》
轉載及合作請發郵件:scb01@pup.cn
![]()
▼點擊名片 ?標關注我們▼
![]()
在AI時代追問“看得見的正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