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人民網(wǎng)發(fā)布《三評“所謂官宣”之一:自爆私事,何來“無意”!》一文,針對演員姚晨與曹郁離婚事件作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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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3月16日,姚晨與曹郁曾發(fā)布聲明官宣離婚,稱兩人多年前已結(jié)束婚姻關(guān)系,因為那個時候孩子還小,所以沒有對外“官宣”。不出意料的是,該聲明發(fā)布后,迅速成為登頂熱搜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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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就離婚唄,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嗎?為啥還得“官宣?”公布戀情“官宣”、分手了“官宣”、結(jié)婚也得“官宣”、離婚還“官宣”……現(xiàn)如今,“官宣”二字已成為明星、名人、網(wǎng)紅頻繁使用的熱詞,據(jù)統(tǒng)計,在2025年上半年,單在“微博”這一個平臺里,娛樂領域的“官宣”次數(shù)就高達637次,甚至5月20號單日就有25次。
這些所謂的“官宣”看似是隆重的宣布,本質(zhì)上卻是不折不扣的流量收割器,是依托名人放大效應打造的傳播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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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既然“官宣”這么管用,為什么娛樂圈沒有天天“官宣”?答案很明顯,因為汪峰不同意啊,這在徹底斷送他上頭條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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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汪峰占據(jù)大陸樂壇的半壁江山,還是很有話語權(quá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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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關(guān)注的是,“官宣”一詞原本是黨政機關(guān)、國家部門發(fā)布重要政務信息、權(quán)威事項的專屬公文用語,自帶嚴肅、權(quán)威、正式的屬性。而自從2018年10月16日10點07分后,這一切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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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是趙麗穎生日,10月7日則是馮紹峰的生日,兩人同時在微博發(fā)布僅“官宣”兩字的內(nèi)容宣布婚訊,此后“官宣”便一發(fā)不可收拾,逐漸成為明星宣布戀情、結(jié)婚、離婚、代言、新劇等各類消息的標配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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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官宣”配套使用的,往往還有“占用公共資源”這一話術(shù),該話術(shù)的引爆點同樣也是2018年,當年的12月22日楊冪和劉愷威的離婚聲明中提到了:“”因私事占用媒體公共資源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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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梁靜茹、高云翔、張亮、肖戰(zhàn)等多位藝人及名人,都在不同場景下使用過這一話術(shù),成為明星官宣私事時的常用表述,以此應對可能出現(xiàn)的輿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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