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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鄰水縣法院執行局嗎?
我來申報財產。”近日,被
執行人賀某某主動走進法院,
態度積極。這么“配合”的被
執行人,怎么就成了“老賴”?
故事還得從2014年的那個春天說起……
說好的10萬呢
時間回溯到2014年,鐘某某與丈夫賀某某協議離婚,約定賀某某補償鐘某某10萬元,三年內付清。三年過去了,賀某某分文未付,三年又三年,轉眼十一年過去,這筆錢仍未支付,鐘某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支持了鐘某某的訴訟請求,判決賀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鐘某某支付10萬元,但賀某某仍未按照判決內容履行義務。鐘某某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我真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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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產申報現場,賀某某面露難色,向承辦案件法官大倒苦水:“我剛從外面打工回來,這幾年在做小工,確實掙不到什么錢,還要負擔家庭開銷,現在還欠著親戚朋友3萬多。不是我不想還,如果能調解,我最多每個月還1000元,多了我也沒能力負擔。”
法官隨即聯系遠在廣東的申請執行人鐘某某。電話那頭,鐘某某態度堅決:“他在外面承包工程,有錢,錢都轉給他現在的老婆了。如果要調解,至少每個月給3000到5000元,不然我不同意調解。”
一方不斷哭窮,一方態度堅決,調解工作一時陷入僵局。眼看賀某某完成財產申報后準備離開,案件似乎將面臨“執行不能”的困境。
法官心里泛起了嘀咕:每月還1000元,10萬得還8年多,中間說不準什么時候又賴賬。況且鐘某某在電話里說得言之鑿鑿,稱對方在外面承包工程,錢都轉給了現任妻子,這里面恐怕真有貓膩。
一查手機全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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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豐富的執行工作經驗,法官在賀某某即將離去之際果斷將其攔下,依法出具搜查令,對其手機微信、銀行賬戶等財產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不查不知道,賀某某所謂的“無力負擔”完全是刻意哭窮:賀某某近兩年微信年流水均達二三十萬元,銀行卡亦有大額穩定收支,與其申報情況嚴重不符。
“賀某某,通過查看你的微信和銀行賬戶明細,你存在虛假報告財產的行為,而且僅2026年2月,你就向現任妻子轉賬近4萬元,涉嫌轉移財產,將面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的話擲地有聲。在確鑿的證據和嚴厲的法律后果面前,賀某某態度急轉,當場支付5萬元,并就剩余款項與鐘某某達成和解協議:
1. 自2026年4月起,賀某某于每月月底前向鐘某某支付人民幣2500元,直至付清剩余5萬元為止;
2. 若賀某某未按期支付余下5萬元,鐘某某可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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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到賬了!謝謝法官,辛苦你們了!”調解結束不足10分鐘,遠在廣東的鐘某某便給法官發來感謝短信。
從“無力償還”到“主動履行”,執行法官為這起拖延十一年的離婚后財產糾紛畫上圓滿句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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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鄧文斌
編輯|廖 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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