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fù)制,而非原創(chuàng):法國MAB“Manufacture d’Armes de Bayonne”(巴約訥武器制造公司)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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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今天我們要聊的是法國和法國武器,但大家可以放心——這里沒有什么特別古怪的東西。不過,如果不寫一寫巴約訥武器制造廠(Manufacture d’Armes de Bayonne),那確實有點說不過去。歸根結(jié)底,多虧了法國電影當年的流行,我們其實早就通過銀幕與該公司的產(chǎn)品“神交已久”了,盡管大多數(shù)人肯定沒注意到鏡頭里的那些細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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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昂·巴特(Léon Barthe)1882年出生于巴約訥附近,他先是前往列日學習槍械制造,隨后又去了圣艾蒂安。直到22歲時,他才回到巴約訥并開設(shè)了……不,并不是工廠。遺憾的是(或者考慮到法國人的獨特風格,也許是件幸事),他并沒能成為一名槍械工匠——所以他只好開了一家獵具店。
然而,當時已是1904年。在約翰·勃朗寧及其效仿者的推動下,緊湊型口袋手槍(袖珍手槍)很快就像熱銷的小面包一樣供不應(yīng)求。埃瓦爾的巴斯克人自然秉承其傳統(tǒng),幾乎在第一把勃朗寧袖珍手槍離開赫斯塔爾車間的那一刻起,就開始對其進行克隆。巴特先生自然無法坐視這份商機流失,他開始向法國進口格雷戈里奧·博隆布魯(Gregorio Bolumburu)生產(chǎn)的手槍。博隆布魯是當年典型的“山寨大戶”,例如他在自己的 Regina 手槍上,竟然能臉不紅心不跳地標注這些槍是“美國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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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歪掉的打標線條,更是增加了不少“阿迪王”式的山寨感)
在西班牙產(chǎn)“勃朗寧”手槍上,取消握把保險并將手動保險撥桿前移,這種設(shè)計無論具體生產(chǎn)商是誰都極其雷同,以至于它們被統(tǒng)稱為——“埃瓦爾型”手槍(Eibar type)。
巴特采購的這些手槍已經(jīng)打上了標明巴約訥地址的法文印記,并被賦予了“Rex”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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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事實證明,賣獵槍和狩獵用品遠不如賣這種小手槍賺錢。其中一個原因是,這類手槍可以用廉價材料制造——反正彈藥威力小,而且從生理結(jié)構(gòu)上講,由于握持極度不便,車主也不會拿著它打太多發(fā)。因此,即便加上豐厚的利潤,這些“西班牙貨”的價格依然低廉得像打發(fā)叫花子——而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的結(jié)束,它們更是如潮水般涌入法國市場。
到1920年,巴特終于攢夠了錢開辦自己的工廠。10月14日,他注冊了“自動武器制造廠”(Manufacture d’Armes Automatiques),但不久后,巴特將其更名為“巴約訥武器制造廠”(Manufacture d’Armes de Bayonne),故意碰瓷法國國家兵工廠的典型命名方式(如圣艾蒂安兵工廠 MAS、蒂勒兵工廠 MAT 等)。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原始但相當奏效的廣告套路。
巴特沒怎么費心思,直接從老地方——巴斯克地區(qū)雇傭了工人,并繼續(xù)從那里進口“Rex”手槍。所謂的“本地生產(chǎn)”,起初完全就是在從埃瓦爾運來的槍身“軀殼”上打上宣稱是“法國制造”的印記,并裝上帶有 MAB 標志的握把護板——事實上,那對護板才是槍上唯一在法國生產(chǎn)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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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一直持續(xù)到 1925 年,直到 “Model A” 問世(有時人們將埃瓦爾生產(chǎn)的 MAB 稱為“Model A 類型 1”,而將這一型號相應(yīng)地稱為“類型 2”)。然而,該型號也沒有出現(xiàn)任何原則上的創(chuàng)新,巴特只是在已經(jīng)完全實現(xiàn)本土化生產(chǎn)的基礎(chǔ)上,找回了埃瓦爾型手槍所缺失的握把自動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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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型號
唯一的變化是,引入自動保險需要對擊發(fā)機構(gòu)(USM)進行重新設(shè)計。直到 1948 年之前,板機和抽殼鉤一直是采用銑削工藝制造,之后才改為沖壓工藝。這款手槍一直生產(chǎn)到 1964 年,而且到底生產(chǎn)了多少把,至今沒人知道——因為只有在德國占領(lǐng)時期,工廠才給它們打上序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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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生產(chǎn)年份的擊發(fā)機構(gòu)
但總不能只生產(chǎn)一種型號,對吧?然而,巴特并沒有再次挖空心思搞原創(chuàng),而是在 1932 年,恰好就在專利期滿后,盯上了瓦爾特(Walther)Model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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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瓦爾特”是市場上最緊湊的 6.35 毫米“袖珍手槍”,哪怕是“嬰兒勃朗寧”(Baby Browning)「袖珍勃朗寧手槍」也要比它稍大、稍重一些。
由于在袖珍手槍領(lǐng)域很難再通過其他特性脫穎而出,廣告通常都死磕尺寸和重量——因此,當“瓦爾特”的專利一到期,MAB“Model B” 便應(yīng)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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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巴特只是簡單粗暴地把“Model A”的擊發(fā)機構(gòu)和“瓦爾特”的其他部分揉成了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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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手槍最終比“瓦爾特”還要大一圈,巴特沒能超越甚至沒能趕上德國人的水平。但不管怎么說,相比自家的“Model A”,他在全長上贏回了 12 毫米,重量減輕了 50 克。
然而與“Model A”相比,這款手槍算不上特別成功——它量產(chǎn)持續(xù)到了 1949 年,剩余的零部件庫存則一直用于小批量組裝直至 1957 年。其中一個影響因素是,一戰(zhàn)后的法國人對這種明顯帶有德國血統(tǒng)的手槍并不太買賬。
于是,到了 1933 年,公司推出了 “Model C”。它依然走的是那條輕車熟路的套路——直接拿 FN Model 1910/1922 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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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把保險撥桿移到前方,保留自家的擊發(fā)機構(gòu),而彈匣釋放鈕則借用了同樣出自勃朗寧之手的 M1911 的設(shè)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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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推出的版本采用 .380 ACP (9x17) 彈藥,配備 6 發(fā)彈匣;一個月后推出了 .32 ACP (7,65x17) 版本,配備 7 發(fā)彈匣。幾乎與其同時,“Model D” 問世,同樣提供這兩種口徑——該型號加長了握把(使兩種口徑的彈匣容量均增加了 2 發(fā))、槍管和套筒。此外,廠方還提供了一種 “Model C/D” ——采用 “C” 型的槍管和套筒長度,但使用了 “D” 型的握把和彈匣。以下是這三種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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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方的是二戰(zhàn)德占時期的 7.65 毫米口徑 “Model D”;中間的是 “C/D” 型;最下方的是 “C” 型——均為戰(zhàn)后出口型,口徑分別為 7.65 毫米和 9 毫米。
在德國占領(lǐng)期間,德國人理所當然地為了自身需求利用了這些型號的生產(chǎn)線。幸好 7,65x17 和 9x17 彈藥當時已是德軍的制式裝備(用于瓦爾特 PP 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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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人的管理下,工廠終于出現(xiàn)了一些“秩序”(Ordnung):手槍開始獲得序列號和軍方驗收印記。順便提一下,很有趣的是,Waffenamt 251(德國陸軍武器局251號檢驗代碼)驗收印記最初是打在同樣來自埃瓦爾的武器上(如 Star B. Echeverria S.A. 和 Unceta y Compania S.A. Guernica),隨后法國的工廠也被劃歸到了這一驗收編號下。
“Model D” 成為了生產(chǎn)的主力,從投產(chǎn)起一直連續(xù)生產(chǎn)到 1964 年,隨后又在 1966 年至 1982 年(即工廠關(guān)閉前夕)重新恢復(fù)生產(chǎn)。這些手槍不僅裝備于軍隊(盡管數(shù)量有限——法軍的主力手槍后來變成了 MAC Mle 1950),還廣泛裝備于警察和憲兵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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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既然提到了那個年代的法國憲兵,怎么能少了這一位……)
說真的——在21世紀的法國警察手中,依然能看到它們的身影。這把槍能夠滿足所有需求:足夠“防呆”且性能可靠。既然還能服役,為什么要換掉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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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里的想法也差不多,哪怕是在巴特去世(1937年)之后。戰(zhàn)后的1949年,廠家最初針對國內(nèi)市場推出了 6.35 毫米版本的“Model D”,并命名為**“Model E”**。隨著口徑的縮小,外形尺寸也相應(yīng)減小(但保留了足夠容納 9 發(fā)彈匣的握把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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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Model E”**與“Model D”的對比,該槍為帶有 WAC(西部武器公司)標記的美國出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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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毫無新意……
開發(fā)這款槍的原因很簡單——為了規(guī)避當時國內(nèi)針對普通民眾槍支法律的變更。后來,這款手槍隨其他型號一起提供給美國的進口商“西部武器公司”。其生產(chǎn)于1964年停止。
直到1950年,巴約訥終于做出了一些新東西——不再是“自衛(wèi)型”或“警用”手槍,而是一款用于靶場射擊的小口徑手槍:“Model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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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結(jié)構(gòu)雖然包含了一些早期的熟悉特征,但總體而言已經(jīng)可以稱得上是獨立開發(fā)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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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管長度的變化范圍很大——從最初的 153 毫米延伸到 185 毫米,隨后又縮減至 68 毫米。請注意套筒上的撥桿:它用于鎖定閉鎖的套筒,從而取消自動裝填功能。那么,在什么情況下需要讓一把小口徑手槍消除套筒復(fù)進的撞擊聲呢?你猜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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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這款原本用于競技的手槍為何會出現(xiàn)短槍管版本的原因。到底生產(chǎn)了多少把(甚至生產(chǎn)到了哪一年),目前完全沒有確切數(shù)據(jù)。
“但自主創(chuàng)新還是到此為止吧!”——工廠在1957年決定回歸傳統(tǒng),推出了適配 .22 LR 和 .32 ACP 彈藥的 MAB “Mode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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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懶得動腦筋,再次從埃瓦爾抄襲了設(shè)計——即1948年的 Echaza Fast 手槍。這是一種血統(tǒng)相當疏遠的“瓦爾特類”手槍(具體表現(xiàn)為:板機護圈固定不可動,拆卸時需向下?lián)軇游瞻押蠓降幕瑝K;擊發(fā)機構(gòu)也不同,手動保險撥桿位于套筒座前方,而非套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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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GZ 型中,該槍采用了鋁合金套筒座代替鋼制。從1962年起,這款輕量化版本的生產(chǎn)被移交回西班牙人手中,標記為 Echaza GZ,并帶有 MAB ESPA?OLA 的印記。它們的生產(chǎn)時間很短,僅持續(xù)到1964年。
最后,這個“炒冷飯”的時代(MAB 隨后的研發(fā)開始具有相當?shù)脑瓌?chuàng)性)以 “Model R” 告終。 從本質(zhì)上講,它依然是那把“Mode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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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xiàn)在它不再采用平移擊針式,而是改用了擊錘式擊發(fā)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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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該槍終于配備了空倉掛機功能,并在更換彈匣時自動復(fù)位。不過,該槍依然沒有手動解脫掛機的撥桿,保險位置也保持在舊型號的地方。甚至擊發(fā)機構(gòu)也只做了必要的最小限度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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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倉掛機鎖定機構(gòu)安裝在套筒座右側(c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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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對這款槍寄予厚望,在1950年至1954年間推出了多種口徑版本。首先是針對“法國國內(nèi)”的 7.65mm French Long 彈藥,隨后推出了 .32 ACP、.380 ACP、.22 Short 和 .22 LR 版本。更有甚者,他們甚至嘗試挑戰(zhàn) 9x19 毫米口徑,這對于自由槍機結(jié)構(gòu)的武器來說通常沒啥好果子吃。他們加重了套筒,增加了復(fù)進簧力以緩沖后坐。結(jié)果證明,表現(xiàn)依然不盡如人意。工廠撓了撓頭,又拿出了一個新的 9x19 原型,它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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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沒看錯。不過如果仔細觀察,套筒上有一個明顯的傾斜槽——沒錯,這已經(jīng)不再是純粹的“1911仿制品”了,此時工廠開始嘗試槍管旋轉(zhuǎn)閉鎖結(jié)構(gòu)。今天我們就聊到這里——我們以后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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