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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柳州市公安交管部門持續開展
交通違法行為曝光行動
集中曝光一批
涉及未確保安全距離行車
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不禮讓行人、闖紅燈等
四類共11起交通違法行為
車牌號:桂BDN8551
違法地點:曙光大道博園立交橋
違法行為:未充分觀察后方來車、未確保安全距離的情況下變更車道
車牌號:桂B519J8、桂BZK521
違法地點:江東大道與江景路路口
違法行為: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車牌號:桂B94L19、桂BDY2080
違法地點:容慶路與洛江路路口
違法行為:不禮讓行人
車牌號:桂BAF9183、桂BDW7213
違法地點:新柳大道與桂龍路相交路口
違法行為:不按交通信號通行(闖紅燈)
車牌號:桂BD72108、桂B120J2、桂BDF8849、桂B8V488
違法地點:陽惠路與和暢路路口
違法行為:不按交通信號通行(闖紅燈)
以上交通違法行為均已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相關駕駛人將面臨相應的處罰。
安全無小事,守法是底線
公安交管部門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
保持安全距離:
行車途中,請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尤其在高速、雨天、霧天等條件下,應適當加大安全距離。
按道行駛:
嚴格按照車道指示標志和地面標線行駛,不隨意變道、不搶道、不占道,各行其道,有序通行。
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文明禮讓,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對生命的尊重。
遵守信號燈:
“寧停三分,不搶一秒”。通過路口時,請嚴格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切勿心存僥幸,闖紅燈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
守法文明出行,定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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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李艷
內容來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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