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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楠,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后成為一名刑事法官,但最終選擇離職,成為一家互聯網大廠的法務。在勞東燕教授主持的播客節目“法于遠方”中,這位法大校友講起自己離開體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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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楠的父親是警察,受家庭熏陶,她學生時代就對法官很憧憬。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后,她如愿以償進入法院,負責刑事案件。
時至今日,她跟年輕的朋友也還在講,法官尤其是刑事法官,可能是法律共同體中最好的職業了。
“法官其實比大家想的要更純粹一些,是個非常技術性的工種。你可以在一個非常純粹甚至封閉的環境中,去做一些基于你理想的建構和努力。其實在公務員體系中也很少找到一個崗位像法官這樣。”
姜楠說,員額制改革之后,絕大部分場景下,法官是可以直接決定最后的審判結果的,一個普通法官,決定權很大,有裁判的空間,一定程度上能夠實現法律人的職業理想,甚至能實現你對法律的理解。
姜楠認為,法官這個工作如果作為法學生的第一份工作,是非常友好的。“你的工作觀,你的法律觀,會在這里面去形成。你會看到,有司法機關工作背景和沒有的律師,是截然不同的。有這樣背景的律師,會更合作一些,因為他更理解這個事情背后的邏輯。”
可即便如此,姜楠還是從法院離職,進入某互聯網大廠轉行成為法務。
生出退意,和一件案子有關系。
當時她處理的是一起唐代敦煌寫經卷軸失竊案,文物一直被放在羽毛球桶里,藏在學校古籍館中,但沒人知道它居然會是一級文物。
古籍館翻修,一名水暖工臨時起意,順手牽羊把它拿走了,后來案發。文物雖然沒有損壞,但根據法律規定,盜竊二級以上文物,起刑就是十年。
這個規定讓姜楠犯難,她實在沒法接受一個因一時貪念的小偷小摸行為,要付出十年刑期的代價。
她做了內部匯報,看檢方不起訴的可能性,也做了討論。案件最后經過非常復雜的過程,最終報到了最高院,最終判了五年。
所有人包括律師,都做了非常多的努力。但最后觸動姜楠的是,案件宣判后,被告人還是認為判重了,當天就質問她:你敢為你這個案件負責嗎?
姜楠很委屈。為了這個案子,她其實蒙受了職務廉潔性的質疑。她是在法律適用方面非常清晰的情況下,在其他政法人員都沒有疑慮的情況下,作為一個普通法官,想把刑期減下來。而且要走那么復雜、扎眼的流程。
其實如果不“折騰”,按照“流程”走,判十年以上,所有的人都會覺得理所當然。但你反過來了,自己的處境反而尷尬,會非常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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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緣巧合之下,姜楠辭去了法官的工作,入職互聯網大廠做了法務。
不久前,一位老師還和姜楠講,其實你是非常適合做法官的一個人。但姜楠認為,自己感知到,自己跟一個好法官的距離非常遙遠。
她認為,一個好法官,除了技藝,除了初心,對人的心性、閱歷也有非常高的要求的。
“初心和你的專業技能是最簡單的。你需要平衡各方面的關系,你要抱著極大的耐心和容忍度去處理每個環節的事情。我覺得我和我認為的那些好法官比起來,差距真的太大了。他們的視角超越了法律技術層面,有更多的人文關懷,有更強的溝通和判斷的能力,能更好的去協調所有的參與方。”
她說,在一般人看起來,法官心硬,職業性的冷漠。她說,自己做助理的時候,問過師傅一件事,法庭上會經常有一些律師說很多無關于案件的、情感性的東西,比如這個人他如何如何辛苦,多么多么不得已。“每天案子非常多,庭審是排滿的。我很討厭這一點,我覺得,為什么你這個律師要去講一些大家都知道沒用的話呢?我的師傅說,你要尊重別人吃飯的手藝。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中,包含了他替當事人和當事人的家屬說出那部分他們想說的話。另外你要允許這樣的情緒在整個司法流程中被表達,哪怕它最終沒有對實體結果有影響。”
姜楠說,這就是一個好的法官,應該有的視角和他的處理事情的界面。
她說,自己離開法院,其實很大程度上是害怕了。經過一些案件之后,她覺得自己可能沒辦法成為一個非常好的法官。
“(成為)我尊敬的法官,要15、20年。他在一個漫長的修心的過程中,把自己變成了一個真正就是法律行走在世間的公正的代表。我覺得我很難成為那樣的人,究其一生。”
來源:轉自微信公號“軍都山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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