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廣大游客和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旅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深入糾治旅游市場無證經營、強制購物、虛假宣傳、不規范簽訂旅游合同等問題,切實維護廣大游客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費環境,現面向全市范圍征集“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重點問題
(一)旅行社違規行為
1.通過互聯網發布“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進行虛假承諾,誘導游客平臺外交易、違規收取定金,將游客交由無資質主體提供旅行社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2.與無合法資質的個人或機構相互勾結,散發“不合理低價游”宣傳單,誘導消費者購買“不合理低價游”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
3.以免費旅游、購物(會員)送旅游、旅游贈禮品等名義,或者以康養活動、避暑游、旅居活動等形式招徠、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游”團隊的違法違規行為;
4.不落實“一團一報”制度,不與旅游者簽訂合同、合同簽訂不規范、簽訂虛假合同或陰陽合同,或者拒絕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合同,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務標準,暗中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違法違規行為;
5.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通過欺騙、脅迫、誘導等方式,促使旅游者進行消費,變相實施“不合理低價游”的違法違規行為;
6.不依法向導游支付勞動報酬,違規收取導游押金、管理費或其他費用,要求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游團隊,或者要求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承擔接待旅游團隊的相關費用等侵害導游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7.未按規定落實旅游包車“六不租”問題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導游執業違規行為
8.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或取得導游證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9.導游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增減旅游項目、增加購物次數、中止導游服務活動或惡意甩團、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約定或行業服務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10.導游與飯店、景區、購物場所和文藝演出場所等經營者串通,強迫、欺騙或誘導旅游者消費,收受回扣和商業賄賂的違法違規行為;
11.導游以旅游產品價格低為借口,通過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12.導游講解內容不規范,擅自增加野史、宮斗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靈寶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聯系電話:2299155
郵箱:wgljjgk@163.com
四、注意事項
1.投訴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煽動、串聯、脅迫、誘使他人舉報。對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將視情節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投訴舉報時須報實名,可附現場照片、錄音、視頻等佐證材料,注明聯系地址、電話等信息,以便及時溝通和反饋處理結果,惡意投訴將轉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3.受理范圍為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突出問題,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請依法依規向其他相關部門提出。
4.我單位嚴格保密投訴舉報相關信息,依法保障投訴舉報人合法權益。
歡迎廣大游客、市民朋友和旅游從業者積極提供線索,共同營造安全規范、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
特此公告
靈寶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6年4月9日
來源:靈寶文旅
編輯: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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