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那年我就知道,我不是爸媽的親生女兒。
親戚偷偷告訴我的。我去問爸媽,他們點了頭。
二十年了,姐姐欺負我,我不告狀。爸媽偏心,我不爭辯。
網戀對象被姐姐搶走,我默默退出。
因為我怕,
怕他們把我送回孤兒院。
家里拆遷那天,姐姐拿出領養(yǎng)證,說我無權分錢。
我簽了放棄協議,收拾行李,離開了這個不屬于我的家。
閨蜜拿著那張領養(yǎng)證端詳了很久,突然說:“這照片上的人……不是你。”
我愣住了。
原來從頭到尾,我才是親生的,原來那個被領養(yǎng)的人,是一直欺負我的姐姐!
原來我五歲那年,爸媽只是怕姐姐傷心,才對我點了頭。
而我,記了二十年。
五歲那年夏天,親戚蹲在我身邊,用一種大人以為小孩聽不懂的語氣對我說:“小雨,你知道嗎?你不是你爸媽親生的,你是從孤兒院領養(yǎng)來的。”
我跑去問爸媽。
爸爸在看報紙,媽媽在疊衣服。
他們對視了一眼,又看了看旁邊正在沉迷于電視機動畫片的姐姐,那時姐姐九歲。
然后爸媽幾乎同時對我點了頭:
“嗯,但這事你別告訴姐姐。”
他們怕姐姐聽見、怕姐姐多想,所以對一個五歲的孩子點了頭。
他們不知道,五歲的我也記住了。
而且記了二十年。
從那以后,我開始學著“懂事”。
姐姐過生日,全家人圍著她唱生日歌,我坐在角落里分到一塊最小的那塊蛋糕。
巧的是我們生日僅差一天,前一天是我的生日。
只不過我是寄宿學校,生日那天還在學校就理所當然的忽視了我,爸媽也從沒給我補過生日。我塞了一口奶油,笑著說“謝謝姐姐!”
姐姐考上重點高中,爸媽擺了三桌酒席慶祝。同年我拿了全市作文比賽一等獎,獎狀在冰箱上貼了三天就被收起來了,媽媽說會發(fā)黃。
姐姐想要最新款的隨身聽,爸爸第二天就買回來了。而我攢了半年的零花錢想買一本世界地理插畫書,被迫把錢借給了姐姐買口紅,她沒還。
姐姐從小欺負我,藏我已經寫好的作業(yè)本,就為了看我被老師訓,也經常不小心把我鎖在家門外,直到爸媽下班我才能回家,還在親戚甚至爸媽面前說我在學校不好好學習經常被老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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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告狀。
我怕。
我怕爸媽覺得我麻煩,怕他們把我送回孤兒院。
所以我忍。什么都忍。
高二那年,我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生。
他說話很溫柔,會聽我講心事。我們聊了半年,終于約好了見面。
見面那天,我在咖啡廳等了兩個小時。
最后等來一條消息:“對不起,我有點事,改天吧。”
后來我才知道,我姐加了他好友,發(fā)了自己的照片,跟他說“我是小雨的姐姐,她讓我先來見見你”。
他見了我姐姐,就再也沒有聯系過我。
再后來,他成了我姐姐的男朋友。
有次我撞見他倆在我家樓下依依惜別的擁吻,他明顯是認出了我,愣了一下,然后別過頭去。
我姐摟著他的脖子,沖我笑了一下。
那個笑容我到現在都記得。
不是愧疚,不是尷尬。
是明晃晃的得意。
她在告訴我:看吧,就連你的網戀男友也是我的了。
我沒有說一句話,低頭藏起所有情緒走了。
回到家,媽媽在廚房做飯,我站在廚房門口,張了張嘴,最后還是什么都沒說。
說了又怎樣?
她是親生的,我不是。
誰會站在我身邊,替我撐腰?
今年家里要拆遷了。
消息傳出來后,姐姐突然對我熱情了很多。
我以為她終于把我當妹妹了。
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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