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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帶人走小路去往音樂節(jié)現(xiàn)場。圖據(jù)網(wǎng)絡
4月11日至12日,在眉山市仁壽縣黑龍灘舉辦的四川2026春游音樂節(jié)“火”出了圈。但現(xiàn)場也出現(xiàn)不和諧的一幕,個別人因為沒有買到票,竟在“黃牛”的帶領下“偷渡式逃票”。
“付錢給‘黃牛’帶你去,這個經歷太荒謬了。”向記者回憶起自己的“偷渡式”進場經歷,韓先生不禁感嘆,那可謂是一場“荒野求生”。
“該行為不可取,涉嫌多項違法。”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呼吁,切勿輕信“黃牛”付費帶進場”的虛假承諾,建議通過官方渠道購買正規(guī)門票,拒絕“黃牛”交易。
網(wǎng)友吐槽
“黃牛”帶人伺機沖場
作為國內頗具代表性的獨立音樂節(jié)之一,春游音樂節(jié)已連續(xù)舉辦多年,主打音樂、自然與多元文化的融合,每年都吸引大量樂迷和音樂人。今年活動設在眉山市仁壽縣黑龍灘鎮(zhèn)的中鐵梵木音樂公園,氛圍輕松,頗受潮流人士青睞。
然而,沒買到票的韓先生卻被朋友拉入了一場意想不到的“荒野求生”。他原本以為朋友說的“渠道”是有贈票或內部關系,于是和妻子一人花費了250元找人帶進。
可他到了現(xiàn)場才發(fā)現(xiàn),所謂的進場方式竟是沿著坑洼小路、穿過草地和水灘泥地后,趁保安不備,沖向演唱會門口,成功了就進去,沒成功就回來等下一波。
“有人四次‘沖鋒’都沒有成功。”韓先生說,他最終選擇退錢回家,并笑稱自己花錢體驗了一回“偷渡”的感覺。他鄭重提醒樂迷,一定要在官方渠道購買門票,沒買到票就別去,不要輕信任何帶進場的話術。
與韓先生經歷相似的網(wǎng)友不在少數(shù)。社交平臺上,有人曬出一張獨自在荒郊野嶺“潛伏”的照片,說自己下午3點就進山了,一直等到晚上也沒等到下山進場的信號。另一位網(wǎng)友則調侃道,大家明明都穿得很潮流,結果卻要穿草地、蹚水灘,白白糟蹋了一身精致打扮,以后還是老老實實買票吧。
也有一些網(wǎng)友通過此方式成功入場。他們紛紛感嘆,這簡直是一部真人版《貓捉老鼠》,驚險刺激,光是去往演唱會的道路就已經筋疲力盡,真心希望明年能多放些票。
主辦方回應
今年特意加強了安保
4月14日下午,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聯(lián)系到活動舉辦方——成都卓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黃牛”帶人沖場的情況去年就已出現(xiàn),今年他們特意加強了安保力量,增派了大量保安,以保障觀眾的正當權益。不過,當記者希望了解更具體的措施時,該負責人稱自己并非音樂節(jié)主理人,而主理人拒絕接受采訪。
律師說法
消費者“偷渡”風險自擔
針對這起“黃牛帶人沖場”事件,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指出,“黃牛”組織人員繞路沖場并收取費用的行為已涉嫌多項違法。
根據(jù)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倒賣文藝演出票證或以類似方式牟利的,可處拘留并罰款;組織多人強行沖場、擾亂大型活動秩序的,可罰款甚至拘留。趙良善說,如果“黃牛”收錢后無法兌現(xiàn)承諾并失聯(lián),還可能構成欺詐,數(shù)額較大者,需承擔刑事責任。
趙良善提醒,消費者參與此類“付費帶進場”行為不僅不受法律保護,還存在極大風險。依據(jù)《民法典》,這種擾亂公共秩序的約定因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一旦無法進場,很難通過合法途徑維權。此外,強行沖闖的行為也可能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處罰,還可能在擁擠、涉水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他呼吁廣大消費者務必通過官方渠道購買正規(guī)門票,拒絕“黃牛”交易。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趙奕 柴楓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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