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get超市門口那張紅字白紙的告示,把作者直接拽回了青春期——當年她和朋友也是這樣在店里晃悠,試口紅、聊八卦,除了聲音大點沒礙著誰。現在這些小孩被一紙禁令清場了。這不是懷舊,是一個正在蔓延的商業決策:全美越來越多商場、餐廳、影院開始拒絕無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入內。
「未成年禁入」正在變成默認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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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一次注意到這個轉變是在本地Target。幾年前突然貼出告示:18歲以下無成人陪同不得入內。貼告示前,工作日下午店里總有一小群青少年,試彩妝、看糖果、大聲說笑。作者承認他們確實讓購物環境「稍微混亂一點」,但她親眼所見的最過分行為不過是說話聲音大、擋了別人拿洗面奶的路。
告示貼上后,青少年消失了。
這絕非孤例。市場研究公司C+R Research的消費者洞察負責人Kathleen Blum向作者證實,過去幾年她觀察到這類政策的「明顯增長」。商場、餐廳、電影院、主題公園——青少年喜歡聚集的地方,紛紛豎起禁令。有的全面禁止,有的限定特定時段。全面數據難以統計,但軼事正在堆積成趨勢。
市政層面的宵禁也在收緊。2023年,辛辛那提和華盛頓特區在繁華街區設立宵禁區,華盛頓特區從晚6點開始,辛辛那提從晚9點。芝加哥2022年起周末晚6點后禁止青少年進入市中心千禧公園。據Marshall Project報道,2023年「十幾個市縣」新建或重啟了宵禁法。青少年顯然是這些政策的目標——他們比低齡兒童更可能獨自外出。
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童年歷史學家Steven Mintz向作者指出,宵禁法并非新事物,幾十年來隨時代焦慮起伏波動。有時為保護兒童遠離危險和藥物,有時則源于對無人看管青少年「可能做什么」的恐懼。
但這一波限制潮的底層假設值得質疑:青少年被預設為「固有威脅」,清場就能恢復秩序。部分宵禁確實在暴力事件后出臺或強化,但政策制定者似乎沒問一個關鍵問題——把青少年從公共空間系統性驅逐,代價是什么?
第三空間的消失與孤獨癥的蔓延
作者拋出一個被忽視的事實:青少年需要公共空間,不是作為消費者,而是作為「人」存在。商場、快餐店、電影院對他們而言是「第三空間」——既非家庭也非學校的社交場所。在這里他們學習如何與陌生人共處、如何自主決策、如何在沒有成人監督的情況下建立同齡人關系。
這些經驗無法通過線上替代。作者尖銳指出,當TikTok和Instagram成為青少年主要的「公共場所」,他們獲得的不是社交能力,而是算法投喂的同質化內容和永無止境的比較焦慮。
禁令與宵禁疊加在已知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危機之上。美國衛生總監2023年發布警告,稱社交媒體對青少年心理健康構成「嚴重風險」。但政策回應卻是進一步壓縮他們的線下社交空間——這相當于對溺水者撤走救生圈。
作者引用數據:青少年孤獨感在疫情期間飆升后并未回落。皮尤研究中心2022年調查顯示,13-17歲青少年中,46%表示「幾乎總是」或「有時」感到孤獨。另一項研究指出,缺乏「可自由支配的線下社交時間」與抑郁癥狀顯著相關。
商場禁令的諷刺之處在于,它打擊了最需要幫助的人群。富裕家庭的孩子有私人空間、有組織的課外活動、家庭旅行填充時間。工薪階層和貧困社區的青少年更依賴商場這類免費或低成本的公共空間。禁令對他們而言不是「回家更安全」,而是「無處可去」。
商業邏輯的短視與公共責任的逃避
企業為何這么做?作者分析了表面理由與深層動機。
表面理由是秩序維護。青少年聚集確實可能帶來麻煩——盜竊、沖突、嚇跑其他顧客。部分商場經歷過「快閃搶劫」(flash mob robberies),即青少年群體突然涌入搶劫后散去。2022年費城、芝加哥、舊金山等地發生過此類事件,引發媒體關注。
但作者質疑:以群體行為懲罰整個年齡層,這是合理的風險管理嗎?商場不會因為有成年人盜竊就禁止所有成年人進入。青少年成為「可驅逐群體」,恰恰因為他們缺乏政治代表權和消費能力。
更深層的動機是「顧客體驗」的重新定義。Kathleen Blum指出,后疫情時代零售業面臨轉型壓力,商場試圖重塑為「目的地體驗」而非單純購物場所。青少年不符合這一敘事——他們不花錢(或花得少)、停留時間長、制造「不受控」的氛圍。
作者引用一位商場管理者的匿名說法:「我們希望家庭客群,或者有錢有閑的成年人。青少年是『負面資產』——他們占用空間卻不產生足夠收入,還可能嚇跑高價值顧客。」
這種計算忽略了長期代價。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核心消費者。作者在文中算了一筆賬:一個15歲被Target拒絕進入的孩子,25歲時會選擇哪里買第一套房的家具?品牌忠誠度的建立需要時間,而排斥性政策正在透支未來。
更根本的問題在于公共與私人的邊界模糊。商場、餐廳等私營空間承擔了越來越多的公共功能,卻不受公共問責。它們可以單方面決定誰有權進入「準公共空間」,而無需經過民主審議。作者警告,這創造了一種「分層公民權」——消費能力決定你在城市中的可見度。
替代方案存在,但沒人愿意試
作者并非反對所有限制。她承認特定情境下年齡限制合理——夜店、賭場、R級電影。問題在于「默認驅逐」成為首選方案,而非最后手段。
她列舉了被忽視的替代路徑:
第一,設計而非排斥。部分商場嘗試「青少年友好」改造:設置專門的青少年活動區、引入吸引他們的零售業態、培訓員工與青少年正向互動而非驅逐。英國部分購物中心雇傭「青少年聯絡員」,既維護秩序又建立關系。成本更高?是的。但比失去一代顧客便宜。
第二,時間而非空間限制。與其全面禁止,不如設定「家庭時段」與「青少年時段」。作者提到一家連鎖影院嘗試周五下午至傍晚的「青少年專場」——票價折扣、員工增配、規則明確。結果?沖突減少,該時段票房反而上升。
第三,責任共擔而非轉嫁。宵禁法將維持秩序的責任完全推給警察和青少年自身。作者建議,企業、學校、社區組織可以共建「安全走廊」項目——成人志愿者在高峰時段 presence(在場),既提供監督也建立連接。這種「有支持的自主」比「被禁止的存在」更能培養責任感。
第四,區分「聚集」與「破壞」。作者強調,大多數青少年在商場的「罪行」是社交——說話、笑、試商品不購買。這與盜竊、暴力有本質區別。政策應當針對具體行為,而非年齡身份。她引用一位青少年權益倡導者的話:「如果我們因為有人可能做錯事就禁止整個群體,那城市應該禁止所有人進入。」
一個關于我們想成為什么樣的社會的問題
文章結尾,作者回到Target那張告示。她注意到一個細節:告示沒有說明政策依據,沒有申訴渠道,沒有「例外情況請聯系」的提示。只是一句冰冷的禁止。
這種「行政簡潔」背后是深層的態度:青少年不被視為需要協商的群體,而是需要管理的麻煩。作者引用Mintz的歷史觀察——每當社會感到不安,兒童往往首當其沖成為控制對象。但歷史同樣證明,這種控制很少帶來真正的安全,卻總能制造新的排斥。
她提出一個被主流討論忽略的角度:青少年在公共空間的可見度,是衡量社會健康度的指標。一個容忍青少年「無所事事」的城市,是相信他們終將成長為社會成員的城市。一個系統性驅逐青少年的城市,則在傳遞相反信息——你們不屬于這里,直到你們證明自己值得。
這種信息的內化后果,可能比任何「快閃搶劫」都嚴重。作者引用發展心理學研究:青少年的「反社會行為」往往與「感覺被社會排斥」高度相關。禁令可能在制造它聲稱要預防的問題。
最終,作者沒有給出樂觀的預測。她承認商業壓力和公眾焦慮短期內不太可能消退。但她堅持記錄和追問的價值——至少讓更多人意識到,Target門口的告示不是中性的管理工具,而是一個關于「誰有權占據公共空間」的政治聲明。
如果你經營零售業務,計算顧客終身價值時記得把15歲那年的驅逐經歷算進去。如果你參與城市規劃,評估宵禁效果時請納入「孤獨感」和「社會信任度」指標。如果你只是普通成年人,下次在商場遇到一群大聲說笑的青少年,也許可以想想:他們正在學習成為公民,而你的反應是課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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