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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博山區1批次
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博山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涉及我區1家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楊青龍銷售的蔥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不合格產品:蔥
不合格項目:噻蟲嗪
生產日期/批號:2026年1月22日
(二)依法處罰情況
1.違法事實認定情況:當事人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蔥行為違反了《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2.行政不予處罰決定書文號:博市監不罰〔2026〕5號
3.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當事人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蔥的違法行為根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因當事人履行了《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免予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及排查整改情況
當事人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農殘超標推測是種植環節問題,今后在經營中將履行好經營者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特此公告。
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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