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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布
關于我市公辦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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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市公辦養老機構(特困人員
供養服務機構)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公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促進養老服務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我們制定了《關于我市公辦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發改價格〔2026〕11號〕,為便于更好掌握執行政策,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公辦養老機構主要承擔政府兜底保障職能,為特困老年人提供免費集中供養。按照《陜西省養老服務條例》《陜西省定價目錄》等有關規定,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特困群體集中供養需求后,如有空余床位可面向社會開放,其基本服務收費(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截至2024年底,西安市常住人口1316萬人,扣除在校大學生人口因素,60歲以上老年人數占比達20%,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為有效盤活我市公辦養老機構現有資源,進一步擴大服務供給,推動機構實現可持續運營,亟須建立健全社會服務收費管理機制,更好滿足多層次養老需求,助力我市養老服務體系提質增效。
二、定價原則和標準
聚焦滿足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保障需求,以養老機構成本為基礎,合理銜接政府集中供養標準,區分不同房型設施條件、護理等級、人員類別,差異化制定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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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收費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5年調整一次。二是強化服務綜合監管。設立特需服務收費項目,應報屬地民政部門備案同意。加強行業監管,規范收費行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三是加大財政投入保障。改善公辦養老機構設施條件,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職工薪資待遇,促進養老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四是規范機構運營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照護服務流程。預留床位資源,確保特困人員應養盡養。五是推動收費信息公開。落實明碼標價有關規定,保障入住群體知情權和選擇權。定期報送和公開年度財務收支狀況。
編輯:羅羅 | 校對:星墨
來源:西安發布
審核: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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