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醫保基金安全關系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通過串換藥品、倒賣“回流藥”等非法手段牟利,這些違規行為不僅影響用藥安全,更直接侵害醫保基金,威脅每一位參保人的權益。
本期視頻以情景對話形式,演示如何使用藥品追溯碼辨別藥品真偽、防范“回流藥”,并介紹掃碼查詢的具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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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提醒大家日常購藥牢記“六要六不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一要有碼。建議醫保購藥者只買包裝上有追溯碼的藥,不要買沒有追溯碼的藥,以及追溯碼被撕掉或者損毀的藥。
▲二要掃碼。要在結算藥款時看著售藥人員掃這小盒藥的追溯碼,不要讓他或她掃其他藥品的追溯碼。
▲三要小票。要堅持索取小票,不要丟掉維護合法權益的證據。
▲四要驗碼。要養成驗碼的好習慣,不要當回流藥的接盤俠。
▲五要索賠。發現賣給自己的是回流藥,一定要立即舉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縱容違法違規行為。
▲六要毀碼。藥物服用完畢后,請妥善處置空藥盒,建議您把藥盒撕開,特別要確保空藥盒上的追溯碼撕毀,不要讓別有用心的犯罪分子繼續盜用空藥盒和追溯碼。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7號)正式施行
2026年4月1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7號)正式施行,藥品追溯碼被納入醫保基金監管核心條款,成為守護“救命錢”和用藥安全的關鍵防線。
《實施細則》規定,個人將醫保基金已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等進行轉賣的,可以認定屬于轉賣藥品行為。個人在享受醫保待遇期間,超出治療疾病所需的合理數量、范圍,購買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并轉賣,可以認定存在以騙保為目的。此外,實施細則明確,藥品追溯碼可以作為醫保部門執法取證的依據。個人若參與倒賣醫保“回流藥”,將被暫停醫保聯網結算、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實施細則》的施行,標志著醫保監管進入精準化、穿透式新階段。每一次掃碼,都是對騙保行為的監督;每一次核驗,都是對自身權益和公共利益的保護。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反映騙保或非法購銷醫保“回流藥”等問題線索,山東省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反映的問題線索認真進行核查,對發現的醫保基金違規違法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山東省各級受理單位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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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文字內容來源于國家醫保局,視頻來源于上海市醫保局)
來源: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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