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新理財”即可關注!
1.單位職工外出培訓發票上注明餐飲費180元,伙食補助是按照發票上的180元報銷,還是按照每天100元的伙食補助包干報銷?
![]()
問:有兩個問題,第一,單位職工外出培訓兩天,費用自理,培訓方開具培訓發票,發票上注明住宿費700元和餐飲費180元,發票已作為報銷憑據附在差旅費報銷單后,請問伙食補助是按照發票上的180元報銷,還是按照每天100元的伙食補助包干報銷?第二,單位職工外出培訓所報銷的費用,應記入“培訓費”還是“差旅費”?
答: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財辦行[2014〕90號)有關規定,參加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機構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的培訓,在培訓期間發生的伙食費等培訓費應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往返培訓地點發生的伙食補助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包干標準回原單位報銷,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單位職工往返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回原單位報銷時,應記入差旅費相關科目。
2.從常住地(鄉鎮)到其管轄的其他鄉鎮開展工作,是否可以報銷差旅費伙食和交通補助?![]()
問:你好:我們是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下面的一個旗稅務局,因所屬旗縣面積較大,地域遼闊每個鄉鎮之間距離較遠,從常住地(鄉鎮)到其管轄的其他鄉鎮開展稅收工作,因路程較遠,一般需要一天時間才能往返,請問是否可以給予差旅費生活補助,對有車票的是否給予交通補助?麻煩給予解答。
答:《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31號)明確,“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這里所說“常駐地”是指地級市。根據您的描述初步判斷不屬于差旅費范疇,不宜按照差旅費辦法管理。建議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規定予以明確。
感謝您對財政部會計司工作的支持。
來源:財政部
編輯:牧魚
第二十屆中國CFO大會開始報名參會啦!
(點擊下方海報可直接報名)
交流、合作、投稿、版權,請加微信:cfo920
聲明:“新理財”微信公號所刊載文章、圖片等,屬于相關權利人所有,若因客觀原因存在使用不當的情況,敬請與我們聯系及時依法刪除或修改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