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旅廳發布通知,正式開啟2025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承活動評估工作。
本次評估對象為文化和旅游部認定公布的山西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含第六批人員,已喪失傳承能力者除外),評估周期覆蓋2025全年。評估內容圍繞七大核心展開,全面考核傳承人年度履職實效,包括是否積極開展傳承活動、悉心培養后繼人才、妥善保存實物資料、配合非遺調查、參與公益性宣傳等。
評估程序分三個階段推進:傳承人自評,需對照2025年度傳承協議,登錄指定平臺錄入情況、上傳相關文件,于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市文旅局及省直單位開展初評,并于2026年5月11日前提交評估報告等材料;省級審核公示,省文旅廳審核建議結果、征求意見后公示,無異議后報送文化和旅游部。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栗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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