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毛陽
“我自愿認罪認罰。”近日,在湖北省襄陽高新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被告人熊某在開庭前最后時刻,說出了這句辦案初期絕不可能說出的話。
而在此前長達數月的訴訟過程中,他始終拒不供認,并多次翻供。從頑固對抗到真心悔罪,轉變的背后,是檢察機關以扎實證據構筑的“鐵案”根基。
十萬余元現金不翼而飛
2025年9月,一起蹊蹺的入戶盜竊案發生。王某放在單位幫其租住的公寓內十萬余元現金不翼而飛,現場卻無破壞痕跡。
曾為王某司機、知曉出租公寓密碼的熊某被鎖定為主要犯罪嫌疑人,警方從其車中查獲部分現金,并發現其于案發次日存入13.5萬元。然而,熊某到案后堅決否認。
審查起訴階段,熊某先后拋出“錢是多年積蓄”“裝錢的包是電梯口撿的”等多套說辭。
面對“零口供”困局,承辦檢察官沒有糾纏于言辭辯解,而是堅定引導偵查機關針對性補證,用客觀證據破局。
一方面,核查被害人王某提供了清晰的大額取款和使用憑證,證明了現金來源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深入調查熊某的經濟狀況,發現其長期無業、負債累累,銀行流水從未有大額存款記錄,完全不具備“積蓄”巨款的能力。“一個負債者突然‘攢下’十萬余元并急于還債,明顯違背常理。”承辦檢察官說道。
關鍵的物證成為突破口。監控顯示:熊某離開時多出一個雙肩包,其堅稱是自己的。經引導偵查,被害人辨認及電商平臺交易記錄比對,確認該包正是王某丟失的物品。熊某的“積蓄說”在證據面前崩塌。
針對其“撿包”的新辯解,檢察官與偵查人員共同“現場重建”。通過調取電梯監控,找到一位關鍵證人,證實其在熊某出現前經過王某公寓門口,即所謂“撿包”地點時,并未發現任何物品。財物不可能憑空出現,熊某的辯解被徹底否定。
在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認罪認罰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依法告知熊某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但其心存僥幸,拒絕適用。檢察機關沒有因此放棄努力,而是在扎實證據的基礎上,持續開展釋法說理。
承辦檢察官向熊某及其辯護人詳細出示了在案證據,逐一分析其各項辯解的不可成立之處,特別是其經濟狀況與“積蓄說”的巨大矛盾,以及證人證言對“撿拾說”的徹底推翻。同時,明確指出本案證據已形成完整鏈條,達到了“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即使其不認罪,也不影響定罪量刑。
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面對這份無可辯駁、邏輯嚴密的證據體系,熊某的心理防線終于崩潰。他意識到,虛假辯解在鐵證面前都蒼白無力,而認罪悔罪是其唯一出路。開庭前,他主動表示愿意認罪認罰,并在辯護律師見證下,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對指控事實、罪名及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均無異議。
今年3月,法院開庭審理后,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議,以盜竊罪判處熊某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判決后,熊某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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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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