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攜帶寵物出行,預約來的網約出租車司機不同意搭載,市民投訴司機拒載。4月21日,記者獲悉,經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調查認定,網約車司機行為屬于合理拒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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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撥打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自己于4月16日下午5時32分左右,通過某網約車平臺預約了一輛網約車,打算從順慶區茂業大廈處前往龍景苑小區。當網約車司機到達時,看到自己攜帶寵物便不愿搭載,要求自己取消訂單。市民認為,自己預約的網約車為專車,并非拼車,不會影響其他乘客,對網約車司機拒載的行為不認可。
對該市民反映的情況,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一大隊調查后回復表示,按照相關規定,攜帶寵物乘坐出租車或網約車,須經司機同意。因此當事網約車司機屬于合理拒載。
記者注意到,交通運輸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南充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未對“乘客攜帶寵物乘車”作出專門規定,但從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巡游出租汽車乘客“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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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后
法規未明文禁止攜寵乘車,并不意味著可以強行搭載。司機對運營環境有選擇權,乘客對出行方式也有決定權。雙方的權益,都應在尊重彼此意愿的基礎上得到保障。
化解這一矛盾,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雙向約定”機制。首先,平臺應在接單界面明確標注是否接受攜寵乘客,提前篩選,減少溝通成本。其次,乘客也需樹立契約精神,未經允許絕不強求,并主動做好寵物防護,體現文明素養。
城市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希望司機尊重乘客,乘客體諒司機,以規則為底線,以互諒為橋梁,讓出行之路和諧通暢,讓文明之花在城市綻放。
來源:南充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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