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做不到一個 IP打天下,那就用一個 IP結構打天下。
從品牌到 IP,從物化到擬人化
品牌與 IP,同是工業時代的認知符號,功用卻不同。品牌適用于大眾產品,適用范圍廣,是物化的;IP適用于動漫、娛樂行業,較小眾化,是擬人化的,或者就是某個人。但是到了互聯網自媒體時代,IP漸成大眾,品牌漸成小眾,為何會有如此反轉?
工業時代的 IP是有靈魂的價值符號,但在互聯網自媒體時代,其內涵發生了變異。我們有必要溯源一下,IP到底是什么。
品牌與 IP的差異在于:品牌是一種承諾,而 IP則是價值觀。
1.品牌的核心是承諾
品牌是對消費者關于特定品類、質量、體驗或身份的一種可信承諾。它回答“我是誰”(身份)和“我能為你提供什么”(功能/情緒價值)。
從結構上講,品牌的核心是對“信任契約”的承諾。它建立在一致性之上:產品品質一致、視覺符號一致、服務體驗一致。比如,寶馬承諾“駕駛樂趣”,沃爾沃承諾“安全”。
品牌價值直接附著于具體的產品或服務。消費者對寶馬的喜愛,最終要落實到想購買一輛寶馬車。
2.IP的核心是世界觀
IP是一個擁有獨立人格、背景故事和價值觀的“靈魂系統”,它構建了一個可以脫離原初載體而存在的意義宇宙。它回答“世界為何如此”和“何為重要”。
從結構看,IP的核心是“敘事引力”。它建立在故事情節、人物關系、沖突規則和視覺符號之上。比如,漫威宇宙擁有完整的歷史觀(無限寶石)、道德觀(英雄責任)和角色網絡。
IP價值附著于“靈魂”本身及其承載的普世情感與價值觀。消費者對鋼鐵俠的喜愛,可以延伸到手辦、游戲、服裝,與“汽車”這個品類無必然聯系。
IP作為知識產權,可以跨界授權,正是因為它超越產品本身的普世情感與價值觀。
3.從物化到擬人化
對品牌注入情感,這既是情緒的物化,也是情感的異化。IP創造了一個虛擬人物或動物,賦予完整的故事情節,擬人化了。這就是 IP比品牌出彩的地方。
互聯網自媒體時代進入了虛擬空間,在認知方面借助 IP的擬人化,逐步擺脫物化的品牌認知。這是正確的方向。
4. IP何以能跨界?
品牌在傳統時代是通過廣告語、logo、重復曝光來建立承諾認知。例如,耐克通過“Just Do It”(勇敢去做)和運動員形象,承諾“激勵與勝利”,但它的故事是為營銷服務的。
在傳統時代,IP故事本身就是產品。米老鼠在動畫短片里展現了它淘氣的個性、善良的品格和精彩的冒險故事;孫悟空在《西游記》中完成了從叛逆到覺悟的完整人格弧光。消費者先愛上了這個“靈魂”和它的世界,然后才愛屋及烏地接受其衍生品。
跨界授權的基礎,正是因為 IP的價值獨立于單一載體(動畫片或小說),其“靈魂”(角色性格、關系、價值觀)可以無縫注入新的媒介和產品形態中。一個印有米老鼠的杯子,賣的不僅是容器功能,更是“擁有米老鼠所代表的歡樂”的體驗。而一個印有“××品牌” logo的杯子,賣的則是該品牌的身份認同或品質承諾。
場景“鐵三角”:情緒 IP、場景 IP和價值觀 IP
口碑是農業時代的認知符號。進入工業時代,口碑被邊緣化了。
品牌是工業時代大眾媒體形成的認知符號。進入自媒體時代,品牌也會被邊緣化。很多企業已經裁撤了品牌部,有的即便沒有裁撤,花錢做傳播的難度也增大了。
IP引入互聯網傳播,這是神來之筆。因為 IP有靈魂價值。
當前的 IP傳播已經不同于往昔,因為情緒 IP已經占領IP。而情緒IP恰恰缺乏傳統IP的兩個基本特征:一是靈魂價值,二是跨界認知。
所以,我們要重新定義 IP。如果說品牌是一種承諾的話,那么 IP就是廠商與用戶共建的價值觀。因為IP是用戶參與發起內容傳播并產生內容裂變的結果。但是,互聯網傳播畢竟不同于傳統 IP的敘事邏輯,根據我的觀察和實踐,目前形成的 IP可以分為三類:情緒 IP、場景 IP和價值觀 IP。它們組成了 IP“鐵三角”(如圖1)。
三類 IP分別對應淺層情緒價值(情緒感染力)、商業口碑管理(商業口碑)、深層情感價值(價值認同感)。始于情緒,合于口碑商業化,終于價值。三者結合,認知由淺入深,才是現實世界成熟的 IP。
![]()
圖1 |P“鐵三角”結構
1.情緒 IP:情緒價值的反映,引爆型破局
情緒 IP的驅動力是“當下的共鳴”。依賴強烈的社會情緒(如懷舊、熱血、批判、狂歡、焦慮)引爆,通過 UGC(用戶生成內容)快速裂變。
情緒 IP的優勢是啟動速度極快,算法流量加持后爆發力驚人,迅速形成熱點,門檻相對較低。潑天的流量,誰不愿意接?特別是初創企業,往往押注情緒價值突破。
情緒 IP的風險是“速生速死”。情緒易變、易疲勞,缺乏持續支撐。多數網絡熱梗、突然爆紅的素人、依賴單一情緒話題的網紅,如曇花一現。
2.場景 IP:商業口碑管理的反映,商業化成功
場景 IP的驅動力是生活方式解決方案。與特定場景強綁定,提供功能或情感上的完整體驗。因此,UGC驅動的場景 IP是互聯網時代的口碑。農業時代的口碑反映在產品上,互聯網時代的口碑反映在場景上。它是用戶自發傳播與商業口碑管理有效結合的產物。
場景 IP的優勢是商業化路徑清晰,擴展性強,易于產品化、服務化、空間化,能直接嵌入消費流程。
場景 IP的問題是容易淪為“皮囊”。如果缺乏獨特的情緒觸點或價值觀靈魂,則同質化競爭嚴重,用戶忠誠度有限。
3.價值觀 IP:深層情感價值的反映,企業的燈塔
價值觀 IP的驅動力,源于“持久的信念”,其代表一套鮮明的、有吸引力的理念、哲學或理想模式,比如華為的“奮斗與超越”,特斯拉的“加速世界向可持續能源轉變”,蘋果公司聯合創始人喬布斯的“改變世界”。
價值觀 IP的優勢是:長期性強,壁壘極高;能建立深厚信任和情感依附,用戶是“信徒”而非“粉絲”;跨周期能力強。
價值觀 IP的風險是構建周期極長,需要創始人或核心人物數十年如一日地“活出來”,且與商業化的平衡需要高超智慧。OGC(職業生成內容)的持續積累達到一定密度,價值觀 IP才有雛形。
動漫和戲劇的 IP,本身就是人格化的。現在強調的 IP人格化,主要就在價值觀 IP上。
IP“鐵三角”的升維路徑
一個企業很難從三類IP同時發力,往往從某方面突破,然后逐步形成 IP“鐵三角”。單一維度的 IP穩定性差,三角的穩定性更強,因此,無論從哪一類IP起步,都要逐步走向“鐵三角”。
1.從情緒 IP發動
這是最常見的起點,特別是初創企業。企業若要避免快速倒閉,就必須思考:引爆的情緒能否沉淀為一種持續的價值觀?能否將這股流量導入一個具體的、可重復消費的場景?
一般來說,情緒 IP發動后,線上流量很大,會給企業造成一種流量“永恒”“無限”的錯覺,陶醉于流量,甚至在流量下降時,還加碼流量(投流)。
我建議的升維路徑是“情緒 IP—場景 IP—價值觀IP”(如圖2)。
![]()
圖2 IP“鐵三角”的升維路徑
從情緒 IP到場景 IP,首先要明白,線上 C端流量下降時,誰有穩定的流量?答案是線下 b端。應該在線上流量很大時,就直接到線下觸達 b端,特別是bC一體化的消費場景,把情緒 IP變成相對穩定的場景 IP。因為價值觀 IP是長期積累的結果,在情緒 IP爆紅的階段可以開始積累,但短期形成難度很大。
情緒 IP有突發性,大多數企業遇到情緒 IP爆發時,要么本能應對、急于變現,要么相信情緒 IP的持續性。此時,企業主一般缺乏 IP升維意識,往往只有當流量下降時才警醒,但為時已晚。大多數網紅、IP,之所以速生速死,就是因為如此。
情緒 IP與價值觀 IP結合較好的是華為的任正非和余承東,兩人相互呼應,各得其所。每當余承東表演稍過的時候,任正非就用對的價值觀將其拉回來。
2.從場景 IP發動
這是商業的天然起點。但若要脫穎而出,就需要同時布局情緒 IP和價值觀 IP。
場景 IP向情緒 IP延伸,要充分利用“場景天然包括情緒”的有利條件。當情緒 IP積累到一定密度時,平臺就會在流量池注入更多流量,為場景注入獨特的情緒魅力和背后的價值觀主張。無印良品的場景(簡約家居)背后,是“這樣就好”的節制哲學(價值觀),帶給用戶一種寧靜、舒適的情緒體驗。
3.價值觀 IP發動
這是最堅實但也最難的起點,相比情緒 IP眾多案例,價值觀 IP發動的案例相對較少。它需要將抽象的價值觀,通過具體的故事、事件(情緒化表達)和產品、空間(場景化落地)傳遞給大眾。喬布斯通過發布會(制造期待與狂歡的情緒)和蘋果商店(極致體驗的場景)來傳遞“Think Different”(非同凡想)的價值觀。
一個普通人突然具備價值觀 IP的價值,并不多見。多半是某個突然事件,發現了某個人的閃光點。
這時候不是升維,而是降維。一般來說,價值觀IP忌諱降維做情緒 IP,但原有商業可轉化為場景 IP。
“鐵三角”與傳播主體
與工業時代的大眾媒體不同,互聯網自媒體的內容傳播主體多元化,包括 UGC、PGC(專業生成內容)、BGC(品牌生成內容)、 OGC、 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
情緒 IP的內容,來源于 UGC和 PUGC(專業用戶生成內容)。UGC又可分為建聯用戶和非建聯用戶。
建聯用戶,主要用于打造場景 IP的內容。因為建聯,所以用戶“半可控”。建聯用戶的規模可以很大。一旦找到 UGC合適的調性,建聯用戶就可以快速動員起來。
非建聯用戶創作的 UGC不可控,但 UGC的裂變往往又是非建聯用戶。這正是 UGC裂變神奇之處——屢創奇跡,但奇跡難復制。
PGC內容,過去是品牌傳播的主要內容來源,在自媒體時代漸漸無用武之地,特別是在情緒 IP方面。但對于場景 IP,其還是很有價值的。
場景 IP需要同時面向企業和消費者。UGC、PGC、 PUGC和 OGC都有用,其傳播力量可以相互疊加。
價值觀 IP的傳播主體,以 OGC為主,類似于公關傳播。既然是價值觀 IP,就應該少涉及情緒、場景等商業元素。雖然價值觀 IP也有商業價值,但本身不適合直接用于商業模式。(作者:劉春雄,中國式營銷推動者,新營銷體系倡導者,場景營銷研究院副院長,《銷售與市場》高級研究員)
責任編輯:楊曉 | 責任校對:趙艷麗 | 審核:白哲 | 美編:丁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