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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生態環境局印發《成都市寧靜小區建設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成都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寧靜小區建設,引導住宅小區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強化物業服務與基層自治能力,打造“寧靜蓉城”。《指南》自2026年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電梯等須采取減振降噪措施
申報寧靜小區的居住小區需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小區為建成使用的居住小區,有出入大門及封閉圍墻,建筑面積不低于3萬平方米,且實際居民入住率達80%以上;二是小區位于城市1類或2類聲環境功能區,無突出噪聲矛盾,聲環境質量監測結果須達到所在功能區標準要求。
建設評價體系圍繞組織保障、基礎設施、制度建設、糾紛調解、公眾參與五個維度,設置了涵蓋13項評分點的量化指標,總分100分,得分85分及以上方可通過。
在基礎設施方面,小區內共用設備(包括電梯、水泵、變配電設施等)須采取低噪聲或減震降噪措施,并定期巡查維護。對小區配套的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餐飲等商業經營活動,需提出明確的噪聲管控要求,嚴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分貝音響器材招攬顧客。小區須劃定專門區域,公共區域綠地達到一定比率,路面平整,合理設置機動車限速和禁鳴標識牌。
制度建設方面,小區需制定并公示居民公約和投訴調解制度,對噪聲污染防治提出明確管控要求。須設立并公示24小時小區噪聲投訴渠道,包括物業熱線電話、社區熱線電話、網格員電話、投訴信箱、網絡公眾號、微信工作群等。
同時,要明確噪聲投訴快速處理流程,以及小區與社區之間的聯動調解工作流程,妥善解決投訴并建立工作臺賬,處理結果須與投訴人保持信息共享。
鼓勵智能精準化降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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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鼓勵采用數字技術、智能化手段開展特色創新工作,如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及顯示設備、定向傳聲音箱,或為物業配備便攜式專業噪聲監測設備等,此類項目將作為加分項納入評分。
為將治理觸角延伸至小區“最后一米”,從被動應付轉向主動預防,成都自2021年起,便在金牛區、高新區、青羊區等10多個點位,啟動了寧靜小區的試點工作。
在青羊區匯廈少城琴臺府小區,活力與寧靜相得益彰。一邊是跳廣場舞的居民,幾步之遙的住宅內卻保持著應有的寧靜。小區內,一塊“環境檢測自動監測儀”豎立在小區花園的中庭位置,電子屏上實時跳動著噪聲分貝數值,這個高精度的聲學探頭24小時采樣,數據同步傳回平臺,一旦超標,數值就自動報警,推送到管理人員手機管理端,實現從“被動響應”到“主動治理”的轉變。
文章來源:成都日報錦官新聞
審核:胡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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