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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疆一批地方性法律法規將開始施行,事關科技創新、愛國衛生、“農業芯片”、農村集體“家底子”、胡楊林保護等。這些新法規不僅會影響行業發展,更與我們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連,一起來先睹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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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科技創新保駕護航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創新條例》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立法采用立新廢舊的形式,出臺《條例》的同時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以更好適應科技創新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
《條例》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對在科技創新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穩定支持基礎研究的投入機制,逐步提高基礎研究經費在全社會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總額中的比例。
自治區建立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支持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制度改革,對持有的科技成果資產實行單列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技術轉移服務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評審制度。
鼓勵和支持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小試中試基地和檢驗檢測機構,為科技成果的技術概念驗證、投產前試驗、試生產以及產品示范驗證等活動提供服務。
《條例》還規定,可以采取財政資助、獎勵等普惠性財政后補助方式,支持和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科學技術人員的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在項目申報、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等方面,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對孕哺期女性科學技術人員適當延長評聘考核期限。
此外,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應當將科學技術人員承擔企業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等活動的實績,作為考核評價、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的重要條件,不得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
硬核保護做強農業“芯片”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命脈。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將正式施行。
修訂后的《辦法》更加適應新形勢新情況,將種質資源保護放在首要位置,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建立種質資源庫(圃)、種質資源保護區和種質資源保護地,明確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并嚴格劃定保護范圍和界線,設置保護標志。禁止擅自占用上述種質資源保護場所。
《辦法》明確,重點收集并加強保護珍稀、瀕危的,自治區特有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種質資源;開展種質資源普查、收集、整理、鑒定、登記、保存、交流和利用等工作,建立健全種質資源檔案,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種質資源目錄;對珍稀、瀕危等種質資源發布動態變化和預警信息。
《辦法》通過制度設計,將支持創新與有效管理有機統一起來。支持種子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在育種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優異基因挖掘、新種質創制、新品種培育等方面開展聯合攻關,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保障安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合作機制。
同時要求,主要農作物、林木、草品種推廣應用前,應當依法通過國家級或者自治區級審定;應當審定的林木品種未經審定通過的,不得作為良種推廣、銷售,但生產確需使用的,應當經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認定后使用;已通過審定或認定但后續出現不可克服的嚴重缺陷、種性嚴重退化等問題的品種,撤銷其審定、認定,并停止推廣、銷售。
《辦法》對植物新品種保護、種子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等工作也提出明確要求。比如明確了建立種子生產經營檔案制度、種子樣品保存制度、種子標簽制度、委托代銷和訂單式生產備案制度等。對以互聯網、展銷會方式銷售種子的行為也提出相關要求。
公共場所將全面控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由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規定,5月1日起,新疆公共場所將全面控煙。醫療衛生機構、影劇院、商場(店)、書店、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體育館、車站候車室、機場候機廳、公共交通工具、公共電梯轎廂等室內場所禁止吸煙(含電子煙),劃定的吸煙區或者設置的吸煙室除外。
幼兒園、中小學校園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也禁止吸煙,包括電子煙。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吸煙,要合理避開他人。禁煙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應當做好控制吸煙宣傳教育工作,及時勸阻吸煙者。
《條例》明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樹立和踐行對自己健康負責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動學習健康知識,保持個人和家庭衛生,養成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根據《條例》,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殼)、紙屑、煙頭、口香糖、廢舊電池、飲料瓶、塑料袋等廢棄物;在樓道亂堆亂放雜物以及隨意在公共設施、建筑物和樹木上涂寫、刻畫、粘貼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各種廣告等行為將被禁止。
《條例》倡導優先選擇步行、騎行、公共交通工具等綠色出行方式,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樹立全面、均衡、適量、科學的飲食習慣,保持充足睡眠等;加強對抑郁癥、焦慮癥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的關注、識別和干預。
此外,《條例》明確,建立健全健康影響評估制度,在制定重大政策、重大規劃,實施重大工程項目時,根據實際需要,對公共衛生安全、健康環境和生活、健康服務和保障等開展健康影響評估。
事關集體“家底”和胡楊林
除自治區級法規外,昌吉回族自治州也有兩部新法規于2026年5月1日起實施,事關農村集體“家底子”和胡楊林,聚焦地方特色問題,回應民生關切。
《昌吉回族自治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條例》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營機制,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經營性財產參股等多樣化經營方式,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根據《條例》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根據發展需要聘請經營管理人員;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且做出貢獻的,經過法定程序可以認定為“名譽成員”,工作期間享有參與分配集體收益、享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的服務和福利等。
《條例》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土地資源整合、盤活閑置資產等方式開展自主經營;與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開展合作經營;通過以強帶弱、聯合經營等方式,實現資源要素整合。
《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胡楊林保護條例》所稱胡楊林,是指生長在新疆木壘鳴沙山國家沙漠公園范圍內的胡楊林以及縣域內其他胡楊林木。
《條例》明確,對屬于古樹名木的胡楊林木建立檔案,設立保護標志,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設立管護站點,配備專職巡護人員,對胡楊林進行有效管護;實施胡楊林木撫育、植被恢復以及其他有益伴生植物的保護工作。
《條例》規定,加強胡楊林及其周邊區域地下水監測、管理工作,嚴格控制地下水取用量,保障胡楊林生態用水。禁止破壞胡楊樹根、樹樁以及撿拾胡楊樹枝干;禁止對胡楊樹剝皮、刻劃、涂污、敲釘、折枝,或攀爬胡楊樹,在樹上懸掛、纏繞其他物品。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破壞胡楊林的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 來源: 石榴云/新疆日報、巴州零距離、巴州融媒體中心
編輯: 丁丁 / 校對: 小雪 / 審核: 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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