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整治旅游市場亂象,切實維護游客合法權益,大連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向全市旅行社發出鄭重告誡提示,要求堅決杜絕不合理低價游、強制消費、導游執業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全市旅行社須全面規范經營行為、落實主體責任,共同擦亮“大連服務”招牌。
一、嚴守法律底線,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
1.嚴禁以明顯低于市場合理成本的價格招徠、組織旅游活動,斬斷“低價攬客、高價宰客”利益鏈。
2.嚴禁發布虛假旅游廣告、夸大服務標準、虛構行程內容,不得利用短視頻、直播、社交平臺等進行誤導性宣傳。
3.嚴禁通過安排購物、另行付費項目獲取回扣、人頭費等不正當利益,堅決摒棄“零負團費”經營模式。
二、規范合同管理,全面履行約定義務
1.自2026年3月31日起,全面使用2026年版團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完整、準確載明行程安排、服務標準、費用明細、購物次數、停留時間、自費項目及價格、退改規則、安全告知等核心內容。
2.嚴禁簽訂“陰陽合同”“霸王條款”,不得通過格式條款減輕或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游客義務。
3.轉團、拼團、變更行程須經游客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拼、降標、甩團。
三、嚴禁強制消費,保障游客自主選擇權
1.嚴禁強迫、變相強迫游客購物或參加另行付費項目;不得以言語威脅、滯留、甩團、降低服務標準等方式脅迫消費。
2.購物場所、自費項目須由游客自愿選擇、書面確認,不得指定無資質購物點、延長購物時間、壓縮游覽時間。
3.嚴禁導游、領隊索要小費、兜售物品、收取回扣;不得因游客拒絕購物或自費項目而歧視、刁難、拒絕服務。
四、規范導游管理,整治執業亂象
1.嚴格落實導游委派制度,不得使用無證導游,不得要求導游墊付團款、承擔接待費用。
2.加強導游培訓與監管,嚴禁導游擅自變更行程、偽造行程、講解低俗、態度蠻橫、辱罵游客、甩團甩客。
3.導游須持證上崗、規范佩戴標識,嚴格按照合同與行程單提供服務。
對違反本告誡提示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專項整治期間,對強制消費、甩團等惡劣行為,一律從嚴從快查處、公開曝光、聯合懲戒。
希望各旅行社堅守誠信經營底線,自覺規范經營行為,共同維護大連旅游市場良好秩序,為游客提供安全、優質、舒心的旅游服務。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肖崟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