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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信息轉自:遠安縣人民政府網
原標題:
遠安縣市場監管局關于電子計價秤新規的提醒告誡書
遠安縣市場監管局關于電子計價秤新規的提醒告誡書
全縣各電子計價秤使用者、銷售者,集貿市場主辦者及廣大消費者: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計量秩序,嚴厲打擊利用電子計價秤進行計量作弊的違法行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臺《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兩項計量技術規范,現就我縣貫徹落實電子計價秤新規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新規實施時間
(一)《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JJF2184-2025)實施日期為2026年1月8日。
(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JJG1204-2025)實施日期為2027年1月8日,其中網聯電子計價秤實施日期為2030年1月8日。
二、新規適用范圍
適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準確度級和普通準確度級的電子計價秤,涵蓋集貿市場、商超、生鮮店、快遞點等各類交易場所用于稱重結算的電子計價秤。
目前各經營者在用的電子計價秤經強制檢定合格的,可以使用至2027年1月7日(網聯電子計價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7日),各經營使用者新購買的電子計價秤應符合JJF2184—2025的要求。請全縣各電子計價秤使用者提前準備、有序更換,避免集中更換影響正常經營(咨詢電話:3817727)。
三、新規電子計價秤核心功能
(一)開殼鎖機,授權解鎖:外殼開啟即自動鎖機,需授權人員使用動態密碼解鎖,從源頭杜絕拆機改裝作弊。
(二)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臺秤具備出廠唯一身份信息,掃碼可核驗產品溯源信息,不一致即為假冒或無證產品,不得入市使用。
(三)三碼一封,全鏈監管:以生產碼、維修碼、檢定碼+鉛封實現生產、檢定、維修、使用全流程管控,數據接入全國電子計價秤智慧計量監管平臺。
四、壓實市場主體責任
(一)集貿市場主辦者
履行計量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健全電子計價秤管理臺賬,開展定期巡查與自查;組織經營戶學習新規要求,督促按期更換合規秤并依法檢定;按期更換公平秤為符合新規的電子計價秤,并維護公平秤正常使用,及時處理計量投訴與糾紛,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
(二)電子計價秤銷售單位
嚴格進貨查驗,核驗產品型式評價證書,確認銘牌清晰標注“依據型式評價大綱:JJF2184-2025”;建立完整進貨、銷售臺賬,嚴禁銷售無型式評價證書、改裝作弊及不符合技術規范的電子計價秤。
(三)電子計價秤使用者
自覺履行計量主體責任,主動更換合規電子計價秤并申請強制檢定,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期未檢的秤不得使用;嚴禁擅自開殼、破壞鉛封、加裝作弊裝置,嚴禁使用“鬼秤”等不合格秤進行貿易結算;嚴禁使用“市斤制”電子計價秤;堅持誠信經營、明碼標價,主動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與社會監督。
五、消費者權益保障
消費者購物時可查看秤體鉛封是否完好;對稱量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場使用市場公平秤復核,或要求經營者重新稱量。發現使用“鬼秤”、短斤缺兩、計量作弊等行為,請保留購物憑證、稱重記錄、稱重過程照片錄像等證據,撥打3812315、38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計量監督,共同守護公平放心的消費環境。
遠安縣市場監管局
2026年4月23日
排版/審核:遠安坤哥
本文完
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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