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免太巧合了!”山東臨沂,某農商行掛出6000萬元的不良債權,結果在開拍前8分鐘,起拍價突然降至4000萬元,隨后在2分鐘內被一家成立僅67天的公司拍得,而這家公司的實控人竟是執行法院現技術室主任的妻子。擔保人與被執行人認為其中有貓膩,想要起訴維權,卻被法院以“程序合規”為由駁回。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
據悉,臨沂的一家重工企業曾在2017年向當地的農商行貸款6000萬元,億利達公司用房地產為重工企業做了連帶擔保。
后來重工企業未能按照合同約定還款,農商行便將重工企業、億利達公司等一并告上了法院,要求他們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由于案件情況十分清晰,所以法院很快作出了判決。可法院判決后,重工企業和連帶擔保人們卻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無奈之下,農商行就申請了強制執行。
但是強制執行一直沒有結果,所以經過多方協商,準備將這6000萬元的不良債務掛到網上拍賣掉。
根據拍賣公告顯示,拍賣時間是3月22日上午10點,起拍價就和債權本金一樣,都是6000萬元。
拍賣當天,重工企業的代表以及擔保人都來到了現場,但遲遲不見拍賣會開始。一直等到下午1點多,拍賣才開始,但這時候大家發現,起拍價早就被偷偷改成了4000萬元,沒有任何提前公告,沒有任何通知。
![]()
更離譜的是,在拍賣會開始后不到3分鐘,這4000萬元的債權就被一家公司給拍走了。
后經調查這家公司是2021年1月才剛剛成立,公司沒有任何經營記錄,也沒有社保記錄,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孫某執行法院現技術室主任張某的妻子。這樣的巧合,讓人難以相信。
億利達公司以及幾位擔保人自然不認可這樣的拍賣結果,于是在2025年10月份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債權轉讓行為無效。
為了得到法院的認同,幾名擔保人找到了一份《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其中明確列出:受讓人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轉讓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不過農商銀行提出了反駁,稱該《紀要》保護的對象是國有資產保護,并非一般債權債務。
同時執行法院的張某也開始撇清關系,稱自己對妻子孫某做的生意并不了解,而且拍賣是公開的,誰都能參與。
今年2月初,法院經審理后駁回了幾位擔保人的訴請。
見起訴無果,幾位擔保人就開始在網上運作,希望通過輿論壓力來扭轉局勢。
幾位擔保人認為,涉事公司明明是個空殼公司,卻能如此迅速拍得這筆債權,明顯就是“定向投喂”。
根據《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8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按照6000萬的債權來計算,不低于80%就是不低于4800萬元。可拍賣會第一次開始時,價格突然降到了4000萬元,這明顯就不合理。
就算要調整這個首拍價格,也必須履行必要的告知程序,征求相關當事人的意見,而不是突然降價。
至于張某的妻子孫某拍得這筆4000萬元的債權,這其中多多少少是存在提前透露消息的,但畢竟這筆債權是公開拍賣的,而孫某也是通過公開拍賣獲得的債權,所以孫某這里并沒有什么問題。
更何況法律上只是規定禁止公務員、政法干警本人參與,沒有說禁止這些人的家屬參與。
因此,在誰拍得這筆4000萬元債權的問題上,是沒有什么問題。但是拍賣的債權突然降價2000萬元,而且3分鐘不到就被拍走,這必須給出合理解釋。
目前,有關部門已經介入核查,相信很快就會給各位擔保人一個交代。同時如果此次拍賣會真的涉及違規操作的,希望對涉案人員一一嚴懲。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