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太原海關黨委委員、副關長、新聞發言人尹亮表示,太原海關充分發揮海關進出境知識產權保護職能作用,加大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高風險渠道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助力我省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
強化口岸監管。聚焦貨物物品進出境環節,通過阻斷侵權商品跨境流通,筑牢知識產權國門防線。堅持主動查、重點查、智慧查相結合,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龍騰”行動。同時,聚焦跨境電商渠道“化整為零”“螞蟻搬家”式侵權行為,進出口環節侵犯潮玩企業、外資企業知識產權等重點熱點領域,形成2025年“1+3”專項行動方案,相繼開展執法行動。運用CT機、AI眼鏡等智能監管裝備,實現侵權商品由“肉眼鑒別”向“智能辨識”轉變。依托建模篩查、數據回溯等手段,建立完善郵遞渠道“以人為單元”的穿透式監管模式,應用“商標智能識別”“侵權風險智能甄別”等智慧海關建設成果,及時鎖定疑似侵權商品,實施精準攔截。
強化為民服務。堅持打擊侵權與服務創新并重,架設關企“連心橋”,助力企業提升維權能力。建立海關快速反應機制,利用“關長送政策上門”“關企座談會”等形式,“面對面”清零問題26件,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優化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流程,鼓勵指導“新三樣”、出口名牌、“老字號”等企業圍繞核心專利和著名商標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
強化協同共治。深化知識產權保護跨關區聯動和跨部門協作,構建“大保護”格局,織密知識產權“保護網”。
同時,尹亮提醒,如果海關發現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世界博覽會標志專有權、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并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應當予以扣留,但旅客或者收寄件人向海關聲明放棄并經海關同意的除外。
進出境旅客或者進出境郵件的收寄件人認為海關扣留的物品未侵犯有關知識產權或者屬于自用的,可以向海關書面說明有關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劍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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