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三明永安市女車主與保安因停車引發肢體沖突、女車主被扇致耳膜穿孔一事,持續引發輿論熱議。警方通報稱雙方均有過錯,將依法處理;有法學專家認為,事件起因是女車主違規停車,保安的主要過錯在于履職過激。但女車主腳踹保安,也需承擔次要責任。雙方應互相擔責、安保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央廣網報道)
![]()
事件并不復雜。4月21日傍晚放學晚高峰,女車主將車停在無停車位、禁停的企業門口,違規停車在先,對公共秩序與通行安全確有影響,本身存在過錯。但沖突升級的關鍵,并非單純勸阻無效,而是保安履職越界、暴力先行——完整視頻顯示,女車主試圖下車時,保安多次踢踹車門、強行關車門夾到其腿部,率先使用暴力激化矛盾,隨后女車主腳踢保安,保安反手一巴掌致其耳膜穿孔。
厘清責任,首先要明確權力邊界。對路面違規停車的糾正、處罰權,法定主體是交通管理部門,企業保安無執法權,只能文明勸阻、報警求助,無權以暴力限制他人下車、損壞車輛。《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明確規定,保安員不得侮辱、毆打他人;第四十五條進一步明確,此類行為將被訓誡、吊銷證件,違反治安管理或刑法的,依法追責。涉事保安從勸阻到踢車門、扇耳光,已從合理履職滑向暴力違法。
![]()
其次,要戳破正當防衛的誤區。正當防衛的核心是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本案中,保安踢踹車門侵害他人財產,女車主的反抗是對自身權益的護衛,并非對保安的不法侵害。即便拋開先后過錯,掌摑致耳膜穿孔已達輕微傷以上,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本質是違法行為,絕非合法的正當防衛。
法治社會的底線是權責對等、過罰相當。女車主違規停車應受交通法規處罰,承擔相應交通違法責任;但保安暴力越權、致人受傷,必須承擔治安處罰乃至刑事責任,安保公司也要承擔管理與連帶賠償責任,兩者性質不同、責任不等,不能混為一談。
期待當地警方以完整證據為依據,嚴格對照法律條文作出公正、精準、透明的處理,不偏袒、不和稀泥,讓履職者知邊界、違法者擔代價,用個案正義守護公眾對法治的信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