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丁偉
近日,廣東東莞一公園內,有未成年人騎電動車將5歲兒童撞致頭骨骨折,而事發公園有明確提醒:勿騎電動車自行車進入公園。4月24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了公園負責人和當地鎮政府有關部門獲悉,目前,受傷兒童身體情況平穩。涉事電動車已依法暫扣,并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車輛屬性檢驗鑒定。待鑒定結果出具后,交管大隊將依法依規開展責任認定并作出處理。
據廣東民聲在線消息,4月19日下午,在東莞市大朗鎮中心公園,一名14歲少年駕駛疑似改裝過的電動摩托車,將一名5歲兒童撞致頭骨骨折,事發后肇事者試圖逃逸,結果被人攔下。經醫院診斷,兒童頭骨骨折,當晚進行手術,醫療費用已花費5萬多元,但肇事方家長三天后才墊付1萬元押金。被撞兒童父親曾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名外賣員,帶著兩個孩子,收入只能夠滿足日常開銷。“我老婆是獨生女,我岳父腦梗,也花了不少錢,(老婆)沒上班在照顧。去年我父親也發生了車禍,花了不少錢。”曾先生表示,事情還在調查,責任還沒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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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24日,當地網友向記者提供了事發時的現場視頻。畫面中,公園內有不少家長陪孩子游玩,一名孩童滿臉血跡,正被旁人攙扶。現場還有一輛電動車遭到強行攔停。
記者聯系城管部門和公園管理處,一名負責人表示,已知曉撞人一事,平時有工作人員管理公園,事發后,工作人員協助了報警和事件的處理。
大朗鎮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確實是一名14歲少年騎車將一名5歲孩子撞到,事故發生后,交管大隊第一時間啟動事故調查和善后協調工作。目前,涉事電動車已依法暫扣,并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車輛屬性檢驗鑒定。待鑒定結果出具后,交管大隊將依法依規開展責任認定并作出處理。關于肇事車輛是否為改裝電動摩托車,工作人員表示警方已委托第三方進行車輛屬性鑒定,“是電動車,但屬不屬于摩托車,還需要鑒定才知道。”目前,受傷兒童身體情況平穩。接下來,鎮有關部門和社區將前往醫院開展走訪慰問,持續跟進受傷兒童的治療和恢復情況,保持與家屬的溝通聯系,積極做好關心關愛和服務保障工作,并協助解決治療困難。
此事件中公園管理方是否負有責任?上述工作人員表示需等待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事故發生后,公園管理方已迅速開展安全整改,目前相關整改工作已完成。管理方會加強日常管理,嚴格落實人車分流,加強巡查管控,防止電動車違規進入園區行駛、停放。同時強化物理隔離,對公園周邊現有水泥隔離墩加裝串聯鐵管,全面封堵電動車入園通道;另外優化停車管理,取消園區內電動車停放點位,在園外規范設置非機動車停放區,并增設指引標識,引導車輛有序停放。接下來,該鎮將持續加強公園日常管理,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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