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票不記名,一定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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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島內網絡上出現“彈劾賴清德”的聯署網站
據臺灣中時新聞網4月24日 報道,島內在野黨于去年年底啟動彈劾賴清德的程序,臺“立法院”各黨黨團24日經過協商后,同意于賴清德就職兩周年的前一天,也就是5月19日上午10時進行臺灣地區領導人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投票時間為1小時。
據了解,彈劾案已在今年1月14、15日完成兩場公聽會,并在1月21、22日進行第一次“立法院”審查,被彈劾人賴清德本應列席說明,但賴清德并未出席。
根據彈劾時程表,臺“立法院”將于4月27日召開聽證會,由臺當局以及社會相關人員出席表達意見、進行詢問;5月13日、14日召開第二次審查會,由被彈劾人到場說明,并于5月19日舉行彈劾案投票。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干事長莊瑞雄卻囂張地聲稱,“不會配合”,5月19日不會進場投票。
在野黨發起彈劾賴清德,起因是臺“立法院”去年11月在藍白以多數優勢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后,臺“行政院長”卓榮泰卻拒絕對該法案進行“副署”(即對文件蓋章等,表示同意法案通過),并且賴清德也沒有公布這項法案,引來國民黨與民眾黨反擊,認為賴清德與臺“行政院”在聯手挑釁占多數的在野黨派。
國民黨、民眾黨兩黨“立法院”黨團于2025年12月19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宣布對賴清德啟動彈劾案程序。隨后,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60人、民眾黨時任“立委”黃國昌等59人,分別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并在2025年12月26日表決通過彈劾案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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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被彈劾
按照島內規定,臺灣地區領導人彈劾成功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由“立法院”全體“立委”的1/2以上提議。第二,全體“立委”的2/3以上同意,以島內現在113席“立委”計算,需要76席以上“立委”同意,目前國民黨有52席、民進黨有51席、民眾黨有8席以及另外無黨籍人士有2席。第三,彈劾案移送“司法院”審理,經判決成立后,被彈劾人將被解職。
如果臺灣地區領導人被彈劾成功,則由副領導人繼任職位,至原任任期屆滿為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賴清德被彈劾成功,將由蕭美琴繼任。如果副領導人也缺位,則由臺“行政院長”代理,并在3個月內進行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
島內輿論認為,客觀來說,由于民進黨還占有51席“立委”,賴清德彈劾案比較難以通過,但是整個彈劾案的程序和社會反應已經充分體現出如今民進黨當局不得人心。
去年12月,在藍白兩黨正式宣布啟動彈劾程序后,島內網絡上出現了“彈劾賴清德”聯署平臺。從12月19日開始至20日下午,聯署人數突破600萬人,超過賴清德在2024年選舉中所獲得的558萬張選票;而截至12月23日,聯署人數甚至超越臺灣地區前領導人蔡英文于2020年選舉時所得的817萬張選票。這在當時被認為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數據,因為民進黨長期以來以蔡英文“破紀錄”的票數四處宣傳。
對于賴清德彈劾投票的消息,島內網民認為,賴清德有失民心,如果是“不記名”投票沒準還真能通過:
“敢不記名投票嗎?一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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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網友評論
“不記名一定過,記名就難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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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網友評論
還有人提到,賴清德有機會成為島內兩次被彈劾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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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網友評論
據了解,早在2015年8月4日,時任臺南市市長的賴清德就被臺“監察院”以7票對2票通過彈劾提案。事件的起因是在2015年1月6日,賴清德以國民黨籍臺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選為由,宣布在李全教“當選無效之訴”等官司厘清前,自己不會再進入市議會。2015年1月15日,臺南市議會召開臨時會,賴清德及市政府一級主管全員缺席。1月27日,臺南市議會再開臨時會,賴清德又未列席。臺“監察院”認為,賴清德首開島內縣市政府官員集體不進議會的惡例,違失重大。
更有人認為,就算此次彈劾案沒通過,賴清德也會遺臭萬年:
“不會通過,但要讓歷史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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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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