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一案 化解一片
遼寧:“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破解類案難題
近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類型化糾紛“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試點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旨在破解全省批量性糾紛化解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類案源頭治理、實質化解水平,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
示范性訴訟是指在處理批量性民事或行政案件中,選取一件或幾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調解或審理,形成具有指導意義的“示范案例”,帶動同類批量案件高效化解。
《細則》共分14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試點范圍與適用糾紛類型、規范示范案件選取與審理流程、完善批量化解機制與程序銜接、強化協同聯動與源頭治理等內容。根據《細則》,在全省法院開展試點,重點聚焦物業服務合同、勞動爭議、金融借款合同等14類民商事糾紛和征地拆遷、政府信息公開等4類行政糾紛開展示范性訴訟,同時允許試點法院結合實際動態調整適用范圍。
《細則》對“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具體工作機制作出詳細規定。就示范案件選取,《細則》明確要求綜合考量糾紛代表性、證據完整性、當事人意愿等核心因素,對5件以上原告、被告或法律關系同一的同類案件,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示范訴訟模式,實行優先辦理、快調快審,審結后5日內提供隱名調解結果,明確調解尺度或裁判標準。
為釋放示范性訴訟機制效能,《細則》強調,試點法院應主動對接綜治中心,聯動行政機關、行業協會、調解組織等力量,引導當事人參照示范案例通過非訴方式解決糾紛。
《細則》還就強化源頭預防,減少同類糾紛提出要求。
據悉,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將遼寧確定為類型化糾紛“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全國15個試點地區之一。近年來,遼寧高院全面推進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廣示范文本應用,積極參與綜治中心建設,深化先行調解機制,不斷提升調解工作規范化、專業化水平。2025年全省法院調解案件31萬余件,入選多元解紛案例庫案例61篇;遼寧高院落實最高法院“總對總”部署,與省住建廳共同出臺指導意見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聚焦金融糾紛推廣“示范判決+專業調解”解紛模式,實現辦理一案,化解一片;持續加強隊伍能力建設,完成內部培訓500余人次,線上培訓1000余人次,成功舉辦全省“調解能手技能競賽”,有力提升全省法院調解工作水平。
審核丨黃艷輝
文字丨嚴怡娜
素材丨徐 淼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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