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開鏟車埋村民,拷問基層治理底線
文/葉雨秋
4月24日,據新京報報道,近日網絡平臺流傳一段“山西代縣水峪村村支書任某平用鏟車推土,有村民被埋倒”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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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縣權威部門工作人員稱,4月16日事發時被埋村民被及時救出,未受傷。
駕駛鏟車的任某平曾于2005年至2015年擔任在水峪村村支書,4月17日被警方刑拘。
當山西代縣前村支書任某平駕駛鏟車推土埋向村民的畫面在網絡流傳,所有觀者都在驚怒中發問:基層村干部何來如此底氣,敢把公共權力當成泄私憤的工具,視村民生命如草芥?這起看似極端的個案,撕開的是部分鄉村治理的沉疴舊疾:基層權力失控、掃黑除惡留盲區、家族勢力把持村務的問題,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啃食著群眾的安全感。
這起事件的細節處處透著權力失控的寒意。任某平曾擔任水峪村村支書長達十年,即便已經離任,依然能隨意調動工程鏟車,在公共場合對持不同意見的村民下死手。若不是施救及時,一條鮮活的生命恐怕就要葬送在他操縱的鏟斗之下。這般無法無天的做派,顯然不是一日養成:十年村支書任期積累的資源與人脈,足以讓他在地方形成“一言堂”的慣性,對反對者的打壓恐怕早已成了日常,此次動用鏟車不過是其跋扈作風的極端爆發。不少鄉村地區,村干部長期任職、搞“家族世襲”早已不是秘密:選舉時靠宗族勢力拉票,上任后把集體資源當成家族私產,遇到反對的村民就動用手段威逼打壓,普通群眾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基層組織就成了少數人的“私人領地”。
這類惡行屢禁不止,恰恰暴露出掃黑除惡在基層依然存在盲區。過去幾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掉了一大批橫行鄉里的村霸,但我們必須看到,有些地方的治理只掃了“面上的惡”,卻沒根除“滋生惡的土壤”。對于村干部的監管往往停留在“不出大事就沒人管”的狀態:日常村務公開流于形式,群眾的舉報投訴常常被“鄉里鄉親的小事”為由壓下,甚至有些地方的鄉鎮干部和村霸勢力牽扯不清,成了后者的“保護傘”。就像任某平,十年村支書任期內不可能沒有反對聲音,不可能沒有違規操作的痕跡,但直到他做出“鏟車埋人”這樣突破底線的事,才被依法刑拘,此前的監管顯然是嚴重缺位的。更值得警惕的是,很多基層黑惡勢力早已不再是打打殺殺的粗放模式,而是借著“基層自治”的名義把持村務,通過侵占集體資產、承攬地方工程完成“合法化”轉型,隱蔽性極強,若沒有深入的調查摸排,很容易被當成“普通的民事糾紛”輕輕放過。
農村家族勢力橫行的問題,更是基層治理繞不開的痼疾。在不少宗族觀念濃厚的地區,村兩委選舉本質上就是大家族之間的勢力博弈,人口少的小姓村民根本沒有話語權。選出來的村干部首先要維護的是本家族的利益,而非全體村民的公共利益:集體土地承包優先給自家親戚,惠農補貼先給到本族人,遇到和外姓村民的利益沖突,毫不猶豫就拉偏架,甚至動用家族勢力打壓異己。這種“家天下”的治理模式,直接消解了基層法治的根基:法律法規在宗族勢力面前成了擺設,公平正義在親疏關系面前變了味道,普通村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久而久之,自然會積累下大量的矛盾和怨氣。此次鏟車埋人事件,本質上就是這種權力壟斷邏輯發展到極致的結果:當一個人覺得自己在村里“說一不二”,自然會把敢于反對自己的村民當成“不聽話的異類”,甚至不惜動用暴力手段清除“障礙”。
要從根源上杜絕此類事件,關鍵在于“除惡務盡”,真正把法治的根基扎到村一級。首先要把好村干部的“入口關”:堅決杜絕“帶病參選”,對有前科、有群眾舉報不良記錄的候選人直接剔除出名單,選舉過程全程公開透明,嚴防家族勢力操縱選舉。其次要把日常監管落到實處:鄉鎮一級要定期對村級財務、村務公開情況進行審計,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對反映集中的村干部問題要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絕不能“捂蓋子”“和稀泥”。最后要持續深化基層掃黑除惡:不能把掃黑除惡當成“一陣風”的運動,要建立常態化的排查機制,對把持基層政權、欺壓百姓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僅要處理當事人,還要倒查背后的監管失職問題,打掉其背后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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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治理的底線,就在于讓每一個普通村民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不用在宗族勢力的壓迫下低頭,不用在跋扈的村干部面前噤若寒蟬。鏟車埋人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基層權力不能成為脫韁的野馬,掃黑除惡沒有終點,只有把監管的網織得更密,把法治的根扎得更深,才能讓廣袤的鄉村真正成為安居樂業的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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