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五一”假期臨近,不少商業化的徒步團(下稱“商團”)正以“小眾秘境”“高原探險”為噱頭,吸引游客報名徒步勒多曼因,要價從680元至1580元不等,有商家甚至稱“五一天天有團”。由于勒多曼因已被官方全面封閉,“需要乘坐拉豬車繞過卡口進入徒步點”。
勒多曼因峰位于四川甘孜州康定市,橫斷山脈貢嘎山域的北部,該山峰因為被多家商團形容為“眼在天堂身在地獄”,近年來在戶外圈爆火。即便眼下是封山的季節,不允許去勒多曼因徒步;體育總局登山中心明確嚴禁違規開展徒步穿越等活動,但違規徒步禁而不止。當地也承認徒步現象存在。
究其原因,部分商團在利益驅使下刻意包裝勒多曼因峰的“天然景觀”以及風險挑戰性,來刺激、滿足戶外登山愛好者的獵奇心。部分登山愛好者報名參與,是獵奇心理沖淡安全風險意識。雖然登山卡點有工作人員值守,但商團通過拉豬車載客繞過檢查,或與當地村民“合作分成”,突破了卡點。
實際上,徒步商團“生意經”非常危險。既存在高原反應、缺氧、晝夜溫差大、極端天氣等風險,也因為徒步路線地形復雜,面臨落石、滑坡、野生動物出沒的風險,還可能發生滑墜、溺水、體力透支等意外。此前,既有人被落石砸傷骨折,也有人因滑墜受重傷。但商團與報名者仍未汲取教訓。
坦率地說,商團通過這種“危險的徒步”賺錢,既是對大自然缺少應有敬畏,也對他人的生命健康極端不負責任;不僅對體育總局登山中心禁令和當地封山禁令熟視無睹,也完全沒有把相關法律法規放在心上。我國《民法典》《旅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都對違規徒步行為有明確規定。
對這種禁而不止的危險行為,還有哪些有效治理辦法?其一,針對這種商團進行精準整治。正因為商團通過宣傳誘導、帶領游客鉆漏洞,導致禁令淪為廢紙。有關部門可以依據?《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旅游法》等法律規定,約談運營徒步團的企業責令整改;對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應當依法處罰。
其二,向登山愛好者和游客精準普及“生命大于獵奇”這一常識。按說,報名參與攀登勒多曼因峰的人都很清楚生命安全重于一切,但在危險沒有降臨在自己身上之前,并不會引起足夠重視。無論是攀登勒多曼因峰的受傷案例還是其他“野景點”發生的死亡案例,都應當成為反面“安全教材”。
其三,精準“掐死”危險徒步的宣傳關口。這類商團如今招攬生意都離不開相關網絡平臺,有關方面應當摸清商團發布相關文章、圖片、視頻的平臺,然后與平臺合作采取屏蔽關鍵詞、下架帶有誤導性的內容、封禁違規賬號等方式,讓這種危險的徒步“生意經”無法得逞,從而可減少安全事故。
此外,對于商團通過拉豬車載客行為,當地交警部門要以違反交規為由嚴加治理。對于當地村民“合作分成”,既要通過開展教育讓村民醒悟,也要進一步壓實基層治理責任,比如可借鑒“河長制”強化每個活動區域的治理責任。進而言之,依法嚴肅處理幾個違規案例,才能發揮殺一儆百效果。
鑒于“野景點”發生的旅游安全事件高發頻發,既造成游客生命健康損失,也給生態環境、森林草原消防安全等帶來嚴重威脅,不妨在全國層面上對這種亂象依法開展集中整治,并建立長效治理機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