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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蔚(蔣立冬 繪)
復旦大學歷史學系余蔚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宋遼金史、歷史地理。他在最新出版的《職方辨九州:兩宋政治地理研究》一書中,分析了兩宋不同時期縣、州、路、跨高層準政區這四級區劃的空間分布與統轄關系,以及相關機構的權力與職能、地方政務的具體運作方式,以觀察宋代中央集權的漲落趨勢,呈現了政治空間結構在兩宋之間的急劇轉型。北宋如何在制度上逐步實現高度的中央集權?北宋、南宋集權形態的變化又是由哪些內外因素引發的?在接受《上海書評》記者的采訪時,余蔚教授指出:對于政治空間的研究,只有把整體框架搭建起來之后,才能形成比較全局化的發現,也就是站在國家的層面向下俯瞰。兩千多年來,朝廷是唯一強大的政治主體,權力在空間上怎么安排,地方缺乏發言權。所以,俯視的角度比較符合中國古代的權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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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方辨九州:兩宋政治地理研究》,余蔚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丨九色鹿,2026年1月出版,317頁,89.80元
您在書中提到,國家控制力的下延,在宋代有突破性進展,這一進展的標志是什么?為什么會發生在宋代?
余蔚:這是一個通貫性的問題。最晚在秦代以后,中國政治的一個特點,就是國家一直具有把控制力無限下延的欲望和沖動。在國家資源能夠承受的前提下,中央權力不斷伸入基層。能到縣則到縣,能到鄉鎮則到鄉鎮。放諸世界范圍,這種執著都是非常罕見的。從秦發展到宋,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達到了極致。
之所以在宋代出現了中央集權的極端表現,可能是出于一種偶發的動因,跟統治者個人要實現“全掌控”的理念有關。關于宋初取締藩鎮,我在書中列述了朝廷的力量是如何在幾十年的過程中,從方方面面滲透到地方——在軍事上、財政上,最重要的是在人事上,朝廷的控制到了最細的層面,一絲不茍,沒有遺漏。
就“突破性進展”來說,第一,漢代鄉三老制度失去作用之后,到了宋代,朝廷又一次實現了對縣以下層級的掌控。當然只能說是部分實現。朝廷直接派駐官員到一部分的鎮,主要是一些水陸要沖,即重要的交通節點。此外,宋朝有大量的承擔財政職權的監當官,下到縣、鎮的鹽場、稅收點等。第二,作為治安官的巡檢,在內地全面鋪開。我們在宋代方志里可以看到,各級巡檢把一個州或者府的所有區域都細細地劃分,沒有死角,甚至有些巡檢之間的管轄區還會重疊。宋代在縣以下布點的鎮官、巡檢、監當官等,與鄉長、耆老不同,他們是朝廷的正式官員。
中央權力的下延,當然不是憑空就能做到,它需要很多條件的配合,比如人力和財力上的支持。人力上,歷代都不缺文官武將。財力方面,宋朝的稅收網絡是歷代最密的,可謂空前絕后。各種民間的生產和交易,是逃不出這張網絡的,它安排得很合理,不會竭澤而漁,但也沒有什么行業可以逃脫。在這樣的財力之下,宋朝一度養了上百萬的常備軍,與前朝相比,這個軍隊數量是非常了不得的。在財力和人力之外,還有更深層次的問題。
我以前一直在思考,國家統治和基層自治的相對界限在哪里,那這個界限就要看基層力量有多強勢。漢武帝打擊游俠、豪強,就是為了國家權力的向下延伸,由國家來替代地方豪強。多數時候,我們看到的所謂“皇權不下縣”,除了受限于國家可調用的人力財力資源,其實基層力量的抵制同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基層的抵制力到了宋代,突然就降到了谷底。學者討論宋代大概是一個什么樣的社會,有人說是富民社會,有人說是農商社會。但關于宋朝基層結構討論相對還比較少。我們可以看到,此前非常強大、活躍的門閥,或者地方豪強,經過漢朝、唐朝,到宋朝已經被削弱到了極致,甚至門閥已經不存在了。而明清時期非常強勢的宗族,在宋代還沒有成型。這樣一來,兩宋社會就呈現出一種我覺得非常具有現代性的狀態。它的社會結構非常細密,也非常小,最小的單位就是個體。這樣一來,國家統治力往下延伸時,就沒有遇到強大的阻力。
兩宋地方行政制度,一般認為宋仍舊是州(府、軍、監)縣二級制,路嚴格來講不算是一級,以轉運使路(漕司)為主,包括提點刑獄司(憲司)、安撫使司(帥司)、提舉常平司(倉司),四司設置的時間和區域有所不同,也簡稱帥漕憲倉,被稱為“準政區”。如果宋代的路不算一級,那么怎么給帥監司定性?此外,您認為,在整個宋代建置有財政督理型、軍管型、監察型等一系列準政區,其中財政督理型準政區最受朝廷重視,這幾個類型是否分別對應于帥漕憲倉?還是在路外別有的“準政區”?這幾個準政區類型的特點和作用能否介紹一下,為什么財政督理型準政區最重要?
余蔚:先講“路”的地位問題。兩宋的“路”是一種制度創新,本身是一種分散式的設計,所以對它的定位比較困難。“路”的地位和作用實際上比較微妙。轉運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也包括安撫司,它們中的任何一個,對于下屬州府的管轄權都是極其不完整的。但是,一路各司合起來看,基本上所有重要事務,州一級都要通過“路”來匯總到朝廷,也就是說,路一級對于所有重要事務都起了統合與協調作用。唐代的“道”,是虛的政區,中唐以后,“道”開始做實,但它已經不是此前作為監察區的“十道”“十五道”了。是節度使,作為一個統兵官,以一種非正常的方式將“道”發展成了較高層級的政區。從制度初衷來說,唐廷本來不想讓“道”完全壓在州一級之上,最后是無意識中形成了實一級的“道”。從唐到宋,從道到路,常規高層政區重建起來,非正常因素被抹掉。從實務來看,毫無疑問,路是實際掌控權力的一級。對于州府來說,路就是上級,它的權力是實在的。路是正式政區還是準政區,過去有過爭議,但這一問題的討論在近年已經不是那么重要了,學者更關注其職能是如何實現的。
宋朝統治者在設置跨高層的準政區時,本來并沒有在監帥司之上另加一級的意圖,主要是為了在特殊地區讓它們負責一些特殊事務。
如江淮發運司,其職能就是匯總經濟發達地區的賦稅,然后轉輸給朝廷,用來養活中央政權。這和運河的關系非常密切。到宋朝,隋運河一直起著主動脈的作用。它以開封為中心,結合黃河,分成幾條支線:一支向西到陜西,一支向東北通往河北,還有一支走向東南。向東南的這一支主要掌控在發運司手里。發運司實際上可以和明清時期的漕運總督相類比。漕運總督的功能,也是把明清時期北京所需要的物資,從東南地區轉運過去。財賦的轉輸方向,就是直接往北。所以元運河和海岸線平行走。
宋朝的財稅制度,在古代中國是最為完善,也最為合理的。依賴于這一制度,宋朝才能維持下去。因為宋朝從一開始實行的就是募兵制,需要大量的財政收入。財政跟不上,軍隊養不起,國家就很可能會崩潰。所以,發運司這一類機構所擔的責任是非常大的。
此外,地方之間的轉移支付和通融周濟也需要發運司的協調。所謂轉移支付,比如陜西因為駐扎了大量軍隊,本地財政支撐不了,就需要從其他地區調撥資源。所謂通融周濟,例如某個地方遭遇災害、財力不足,發運司就可以適當放緩此地的征稅力度,同時從其他地方多收一點。總的原則是,稅收任務要完成,但地方也要維持正常運轉。這個職責,實際上執行起來是很難的。北宋做得最好,主要依靠發運司來實現。南宋的總領所是全國軍隊的主要供應機構。兩宋時期發運司和總領所負責為朝廷和軍隊輸送物資和財力。財政型準政區具有很強的必要性,因此貫穿了兩宋時期。
這些準政區的相應機構與監帥司的事務密切相關,但并不是一一對應。
發運司和總領所肩負著轉輸財富的重要職責,轉運司則負責征收財稅,但二者并不是直接的上下級關系,而是“上下家”的關系,發運司是轉運使的下家,并且是十分強勢的下家。轉運使、州縣不服指令、完不成指標,這下家就有權按視、查賬甚至彈劾。南宋養兵成本極高,財力非常窘迫,能想到的稅都要征收。總領所就盯緊轉運司的錢袋糧倉,憑借這種威勢,動輒“劃刷一空”。兩者從地位和權力上看,仍然存在上下之分。
至于軍事管轄型的準政區,主要是為了適應大兵團作戰。北宋后期不斷在陜西一帶與西夏作戰,偶爾會由朝廷空降一位統帥到前線,統合各路。但通常仍是分路用兵,相互協調。然而這種協調效果并不理想。南宋與金之間的戰爭規模比北宋時期要大得多,是全面的、長期的戰爭。一旦戰事爆發,可能要動用全國一大半的兵力。劃分出幾個大區,設立宣撫使、制置使,各自統一指揮,這從南渡之初,就被證明是可行而且可靠的方式。但戰時軍務為先,民政需要配合軍務。軍事長官的勢力就必定會滲透到民政領域。從宣撫使、制置使的發展趨勢可以看出,其和唐代的節度使區別不大。所以在紹興和議簽訂之后,這些機構時置時廢,可見朝廷還是深具戒心。南宋中期以后,戰爭就沒有停過,持續了半個多世紀,制置使這類機構就不得不和政權相始終。
相對而言,監察類型的準政區就比較少。北宋中后期,新法推行之后,每一路已經有三個監司,相互牽制,形成制衡,彼此監督。在這種情況下,在它們之上再覆蓋一層,實在是沒有必要。所以朝廷派出的監察使通常有兩種職能:要么專門監視地方長官,尤其是軍事長官,要么在新政期間到地方督促新法的推行。這類機構存在的時間也不長,大概二十年。所以,監察類型的準政區及其相應機構的影響力和穩定性都比較弱。
北宋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政區統轄模式逐漸形成了一個高層政區有多個行政組織、一個組織有多個長官并立且分權的“分離制”時代,但您同時又說,南宋時行政權力的流向不同于北宋,地方政區的“分離制”似乎又有向“完整制”演變的趨勢。與此相適應,北宋時期日漸增強的中央集權,南宋時卻漸趨于弱。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外力沖擊引發的“安內”與“攘外”之間的搖擺是最重要的因素嗎?
余蔚:制度在兩宋之間突然轉型,應該說唯一重要的因素就是外部因素。跟此前歷代相比,北宋是一個最具有內向性的時代。對外重防御,缺乏攻擊性。前期偶發的北伐只是例外,到了真宗朝,這個局面就確定了。內部分權制衡無處不在,中央集權卓有成效。而分離制就是朝廷實現制衡與集權的利器。
這種極端的內向,在戰時是缺乏生存力的,前線發生變故就無法及時應對。南宋初年這類反思非常多。高宗對危機的應對相對還算成功,可能正是因為他對北宋末年的很多制度持一種逆反態度。為了適應在如此大疆域之內的多處作戰,就必須給予地方主官和將領更大的自主權。虞云國教授曾經就南宋初期的第二次收兵權問題有過比較充分的論述,這是非常高明的見解。但是,高宗收兵權實際上并不徹底。在宣撫、制置司撤銷之后,都統司的兵力仍然不屬于三衙統管。為什么不回到北宋體制,讓三衙和樞密院共同掌控全國的兵權呢?與此同時,財權也被放出去了,新設的四個總領所與戶部劃區,各管一塊。相比于北宋體制,這是一種大幅度的轉型,大量權力下移到地方。
紹興和議簽訂,南宋的形勢卻依然艱難。疆域只剩半壁,對方仍在邊上窺伺。幾位強勢大將被壓制之后,邊防形勢也沒有回到北宋那種相對穩定的狀態,對峙狀態必須長期維持,外部壓力比北宋更大。于是“中興”之初確立的分權體制就無法徹底消除。兩宋在分權和集權之間搖擺,是隨時勢而定的。反映在制度上,就是從分離制到完整制的變動。
對于這一變化,您認為最有說服力的舉措莫過于宣撫使、制置使制度的推行和改革。您在書中以紹興五年為限,討論了宣撫使、制置使制度的發展過程,為什么是紹興五年?
余蔚:這主要與制度和形勢兩方面相關。南宋紹興十一年是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轉折點,戰事突然終結了。但是從建炎到紹興十一年之間,也就是南宋初的戰爭時期,紹興五年是最重要的一個節點。
南宋初期宣撫使和制置使的設置,要旨就在于靈活,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派,有時候事態緊急了,還不止派一個。在建炎年間就可以看到,一個路同時屬于兩個制置使的管區。變亂紛起卻指揮不一,一路官員就會無所適從。轄區規模也相差懸殊。比如建炎三年,韓世忠出任浙西制置使,駐鎮江,管轄兩浙路的一部分,同年張浚任川陜宣撫處置使,轄川陜、京西、荊湖南北,朝廷幾乎將一半國土托付于他。
戰事四起,制度設置和調整非常倉促,不穩定、不成熟、不統一。到了紹興五年,內部叛亂全部被平定。另外,建炎四年,因為朝廷資源有限、力量不足,在江淮動亂地帶任命了一些盜魁和土豪擔任鎮撫使,到了紹興五年,這些鎮撫使也全部被取締了。韓世忠、劉光世、張俊三宣撫在東線的管區分定,岳飛、吳玠分別在中、西路,延續到紹興十一年的穩定格局,就是在紹興五年確立。
所以,從制度上來說,紹興五年之前比較混亂,此后就規整了。從戰爭進程來看,此前邊界和內部戰火四起,到了紹興五年,就發展為兩國對抗,戰爭基本集中到邊界地區。
南宋地方行政機構的兼職現象導致了制度運行結果與制度創置本意的偏離。您在書中說,這種偏離是一種表象,在多數場合下,偏離反而是真正的目的。“‘偏離’的方向與程度,取決于朝廷對權力分配格局理解的更新速度與深度。”可否舉例對這一表述進一步說明?
余蔚:這個表述的意思是,南宋朝廷要做制度上的變革,但并不是設立一種截然不同的新制度,而是在舊制度體系下一點點微調。最后呈現的這套制度與北宋的舊制大不相同了,尤其是在制度精髓上,由分轉向合。一方面,這是出于財政緊張的考慮。國土喪失近半,而控制區域內又到處都是戰亂,歲入驟減,一度連官員的俸祿都發不出來。設置官員,當然是能少一個是一個。另一方面,戰時需要統攝,北宋奉行的制衡、集議,在當時是不可行的。職權不集中,就無法靈活、迅速地應對時局。等到局面很快穩定下來,財政也不再成問題了,但是職官合并、職權合一的好處,已經得到了高層的認可,辦事效率比北宋要高得多,能夠應對各種危機。于是,兼職現象就被保留下來甚至繼續推進。
比如說,南宋初監帥司互相兼職在淮南兩路成了常態。因為南渡之初,淮南所受的創傷尤為嚴重。紹興和議之后,這一地區也在間斷發生的兩國大戰中,幾次遭到金軍入侵,一旦宋金對抗、全面戰爭爆發,兩淮地區就處在動員或者半動員狀態下,而且歲收又少,每個監司所管事務也不多。那么,兼職也就出于事省官也省的簡單想法。但是到了寧宗朝,這種兼職現象在其他路也突然爆發出來,北宋以來諸司并立、相互制衡,就被部分放棄了。可見當時高層對于“眾建諸司”的本意,已經不大以為然,但并未全部否定,制度框架還在,還有重新回頭的余地。分權還在,但程度有很大收縮。到后期,主要是宋蒙戰爭爆發之后,因為軍情緊急、國勢危困,“兼職”往更高層級發展,宣撫使、制置使兼總領逐漸成為一種常態。可以說,這是南宋朝廷對制衡原則的徹底放棄,但這并不是朝廷的主動選擇,而是為了調動所有有利于抗蒙的要素,相當于是在亡國和朝廷放權之間做出一種選擇。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條反射弧——從對當前國情的理解出發,做出權力分配格局調整的決定,最后是制度層面的變化。
您在書中提到,宣撫使與制置使在南宋后期的勢大,與晚清地方督撫權力增長似乎有相似之處,如果不是因為南宋和晚清很快滅亡,地方權力之逐漸坐大,是否也有可能最后演變為晚唐藩鎮割據之勢?
余蔚:是的。清末的割據已經成為事實,東南互保就是一個體現。為什么在東南?因為財政足以自理。在南宋,實際上一直有這種隱憂,而且是不斷累積的,同時也有相應的動作。當然,因為跨高層準政區之中,真正對朝廷構成威脅的主要還是軍管型準政區,所以防止地方勢力坐大、割據,只能發生在南宋。
南宋前期軍需供應從軍政體系中獨立出來,以及宣撫使制置使戰時設立、停戰撤罷,并且限制大區長官的在任時間,經常進行互調,或者在朝廷和地方之間來回輪換。這些手段都能夠破壞大區軍方力量的穩定性。到了后期,事權合一,宣撫使制置使勢大,當然也就存在個別人野心膨脹,嘗試割據自立的可能性。
相比清末,宋朝官民更有向心力,但是個別人物、個別現象出現偏離軌道的情況,也是難以完全避免的。比如,吳曦作為四川宣撫副使,叛宋投金,借此形成割據局面。劉整作為一路安撫副使,挾持本路數十萬軍民,投降蒙古。不能排除其他人也有叛宋、割據的可能性。承平時期,朝廷掌握著主動,有比較強烈的收權、搞制衡的意識。比如說南宋前中期對于四川“吳氏世將”的比較激烈的反應,就體現了朝中對于地方坐大的警惕。但在戰時的兩難情況下,直面的危機自然要重于潛在的威脅。
這不能說是制度的失效。沒有任何一套制度能夠應對一切問題而不存在隱患。在蒙古的直接攻擊之下,南宋仍然能夠維持近半個世紀。這放在整個舊大陸來看,僅此一家。而且這期間,南宋并沒有從內部崩潰,臨安陷落以后,它還繼續抵抗了幾年,一直到退無可退。就這種情況而言,我想我們是沒法替它設計一套更有效的體制了。
您引入了“行政控制幅度”這個行政學的概念,對宋代而言,行政控制幅度增大是否意味著權力向最頂層流動,而高層行政組織權力受損,這變化的利弊是什么?
余蔚:在北宋時期,這個幅度慢慢在擴張,中央管轄的路級機構越來越多。到南宋,反過來是在收縮,分離制轉向完整制。
行政幅度對于中央與地方權力關系的影響,主要就在于兩者的權力對比。權力向下一級分配,下級數量越多,權力就分得越細,下級就越缺乏與上級抗衡的力量。擴大行政幅度,從而提升朝廷的控制力,這種思路實際上很早就有。西漢削王國支郡,就是這個道理。反之,如果行政幅度縮小到極致,中央就可能會被架空。
南宋設立總領所時,宣撫使馬上就意識到這是在分他的權,反應非常強烈,在四川就發生了宣撫副使和總領之間的沖突。對于上級來說,控制力相應增強了,當然是得益的。但是行政幅度的擴大也不是無限制的,如果朝廷直接管一百多個州,應對起來會很艱難。北宋朝廷是比較有技巧的,路級的主官很多,可以多到一百多個,但具體到某項事務,可能只需要對接其中之一。比如說刑獄,主要跟提刑有關;如果是稅收,那主要就是對口轉運司,實際的行政幅度就會縮小。可是這種體制操作起來并不容易。
宋朝的分權制,對周邊政權也有影響,比如金朝,但它用得不好。金朝也設置了轉運司,到了后期也有提刑司、按察司,但存續時間都不長,運作也很艱澀。金朝把中原的三省制搬過去之后,很快就取消了中書省、門下省,只保留尚書省。從這一點來看,可以發現金朝愿意學習中原制度,但是手法生澀,難以掌控高難度的制度體系。
談到宋遼金的關系,大家都會想到燕云十六州,您能否談談燕云十六州如何影響了宋遼金的政治地理格局?
余蔚:對于宋遼金的政治地理格局,燕云十六州是一個必須要討論的區域,它直接影響了宋遼、宋金關系,甚至對五代以后中國歷史的發展主線也產生了重大影響。
這個區域之所以會影響宋遼金的政治地理格局,首先在于它的區位,這一點歷來都受到強調。幽州從來都是中原東北防線最重要的基地,依托其北面的燕山山脈,到唐末,幽州一帶已經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防御體系。在兩宋之交,有人總結了燕山防線的五個重要關口——金坡關(后來的紫荊關)、居庸關、古北關、松亭關(古稱盧龍塞,后易名喜峰口)、榆關,認為“若得諸關,則燕山之地可保”,守住燕山一線,幽州以南就可以免受北方民族的侵擾。
所以,當石敬瑭以三個條件向契丹乞援,劉知遠就勸諫:財物是小事,“父事之”就太過了,至于割地,最是后患無窮,恐怕將來悔之無及。割讓此地,中原的北部防線就缺了東邊的一截,南面一馬平川,再也找不到便于重新構筑防線的形勝之地。北宋在這一帶疏浚、拓寬白溝、界河,試圖在邊界制造一片沮洳之地。但遼方并不以為然,甚至嘲諷說,“塘濼何為者?一葦可杭,投箠可平;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即可路矣。”實際上我也一直有個疑惑:在這些手段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冬天界河冰封,怎么應對?所以,依托界河設置各種障礙也是失去了燕云十六州之后的無奈之舉。因此,北宋收復燕云十六州的念頭不絕如縷,到徽宗末年仍有回響,首要動機就是重建防線。
另外,可能不太引起關注的是,燕云十六州與中原馬政之間的關系。漢唐時期中原牧馬地主要是河套與河西、隴右,就是今天的內蒙古南部、甘肅東部、陜西西部一帶,但是東北的燕山地區也可以牧養大量軍馬,唐代范陽、盧龍節度使的戰馬不可能都由京師以西獲取。占有燕云地區之后,不論是通過購買還是其他方式,都可以從燕山以北的游牧族群那里獲得馬匹。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滅北漢,又北伐幽云,結果大敗遁歸,但仍然奪得了四萬兩千多匹戰馬,這是宋代獲得戰馬的最高紀錄。可是,沒有燕云十六州,西北地區也丟給西夏了,宋軍就不能獲得及牧養大批軍馬。軍馬缺失導致機動性不足,宋朝對北族始終無法獲得軍事優勢。我們說兩宋軍力弱,可能主要就是這個原因。
宋朝喪失了此地,而遼獲得了它,此消彼長,燕云十六州的重要性還可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這一區域入遼,上百萬漢人成為遼民,遼國國力成倍增長。由燕云地區輸入中原制度,也為遼國的制度建設提供了重要助力。
最后,農耕與游牧的互補,使遼國的經濟與財政更為健康穩定。游牧經濟的脆弱性要超過農耕經濟,白災、干旱、畜疫會引發饑荒,導致人口大量損失。有了農耕區的谷物儲備作為補充,遼國的強大與穩定就獲得保障。進一步地,統治理念和統治方式也在轉型,發展到要與宋爭奪正統,明確表達“我也是正統”,甚至,“我才是正統”。
所以,燕云地區的得失,關系到經濟實力,甚至政治、文化等各個層面,對宋遼關系是一種全方位的影響。這種影響也進一步傳遞到了宋金關系中。
您提出北宋到南宋政治地理結構的轉型,這一轉型的大致情況能介紹一下嗎?您在全書最后說:“長期面臨外來壓力激發了南宋持久而旺盛的戰斗力,而南宋朝廷主動作出盡可能合理的大規模制度調整,是這種戰斗力的保證。元、明、清三個朝代,在全國政局發生根本性的改變之時,似乎從未表現出如此強大的‘轉制’的能力和決心。”為什么反而是偏安一隅的南宋有這樣大的能力和決心?
余蔚:政治地理結構的轉型,作最簡單的概括,就是從北宋各區塊緊緊圍繞開封、地方高度依賴中樞,到南宋各區塊東西向排列遮蔽在臨安北面、地方具備高度的獨立生存能力。這個轉型具體表現為軍事資源向邊境集中,還有制度上的變化,即相對獨立的指揮體系的形成。
軍事資源轉向邊境,我在書中可能主要是強調兩宋的差別,但事實上在北宋后期已經發生變化。宋神宗實行將兵法前后,有一個很強烈的反差。改革之前,按當時的編制“指揮”數計,仁宗朝開封周邊聚集的軍隊是陜西的兩倍。這就是說,兵力是高度“內聚”的。實行將兵法之后,以“將”數計,陜西的將兵數是開封周邊的四倍。由于神宗以后西北用兵不斷,軍事資源就持續往邊境調動,結果邊境兵員充盈,而開封變得空虛,這一情況維持到了北宋末年。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什么金軍入侵時,開封會守不住,而陜西兵則源源不絕前來勤王。南宋臨安的三衙兵,數目大體相當于北部邊境東、中、西三路中的一路。到南宋后期,用兵不斷,內地的兵員更多地向北方推進。軍事重心就往北移,同時也是國家資源北移。
相對獨立的指揮體系,當然就是指南宋初年形成的宣撫、制置司。平時與宣撫司、制置司掣肘的總領,戰時就要全力配合。這樣一來,獨立運作的各個要素就齊備了,不再需要等待中樞反應,本區塊就能自動運轉。
從必要性來說,改制就是為了生存。兩宋之交對北宋體制的反思很多,主流意見都認為,對地方的削權過甚了。生存之道就在于應時而變。
從可能性來說,宋代的制度建設和改革具有很強的現實精神,務實。王安石變法就是預見到了危機,提前做出應對。至于說,偏安一隅的南宋為什么會具備轉型的能力和決心?我們可以反過來看,正是因為它不憚于轉型,才能夠實現偏安。面對金朝,南宋維持了一個多世紀;面對蒙元,南宋又維持了四十多年。這與南明形成了非常鮮明的對比。
至于南宋初年的決心和魄力為什么遠遠勝過元明清末年的高層,可能是和高宗的個人能力有關。再者,北宋末年的文武兩個體系,雖然經過后期的變法派和保守派輪流上臺,彼此牽制、相互打擊,但文武體系還沒有沒落到明末或者清末的程度,至少北宋末年不會像明末那樣賦稅增收完全依靠盤剝小農。如果說從國力和戰力上,后金或者清朝,要強過金朝或者蒙元,這一點應該不大會有人承認。那么,就要從危亡者自身的角度去尋找原因了,只能說當時社會起引導作用的階層出了問題。對于這種大時代之間的比較,歷史學者往往會有一種綜合性的感覺,但系統性的比較,還須留待將來。
《職方辨九州》的核心內容來自您的博士論文,論文題為“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重點在于“職權與關系”。此次新書出版題目有所變化,您在“前言”中說,提領全書的詞是“政治空間”。關于權力的空間表達,可否談談您這些年來的思考?
余蔚:“政治地理”本質上就是權力和空間的關系。政治主體的職權和權力關系必須要映射到空間上,這才是政治地理,要不然,就只是政治史。空間是所有要素運行的平臺。
從博士論文到這本書,主旨是想做一個整體性、系統性的觀察,也就是站在國家的高度向下俯瞰。近兩千年來,國家或者說朝廷是唯一強大的政治主體,權力在空間上怎么安排,地方是沒有發言權的。所以,俯視的角度比較符合中國古代的權力關系。在這個框架下,關于權力的空間表達,可以從幾個方向進一步細化或者具象化。
比如,觀察的空間可以進一步擴大。在國家層面之上,國與國之間兩個權力主體的互動,也可以通過空間安排來表現。宋朝有宣撫使、制置使,金朝就相應地設置了統軍使,也是東、中、西分置,具有非常強的針對性。機構的權限有所不同,但是背后的運作邏輯是相近的,同樣是通過空間安排來表達權力關系。
在國家層面往下也有推進的余地。宋代的政區類型以及統轄關系,可以說是空前復雜。那么,它的演變趨勢和區域差別的形成邏輯是什么?放在時間線和空間面上去考察,應該可以獲得對宋代政治更深一步的理解。
政治地理關注權力,權力可以是各種主體的權力。國際上的政治地理研究,從早期以國家及國家以上層面的公權力為主體,逐漸向社會延伸,希望能夠將更多的權力主體納入其中,為學科注入新的活力。就中國的政治地理研究而言,近代史比較容易獲得這種拓展,比如討論近代政區邊界變遷中,地方權力和社會力量的互動與表達,就有很精彩的研究。宋代的研究,資料遠不夠充足,地方確實也不具備談判的資格,但是地方同樣也存在表達的途徑。地方利益可以在官方層面的表達,在文獻中是可以挖掘的。
未來的研究進展,可以通過視野的伸縮、動態與具象化的體現方式而獲得。
本次采訪得到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古麗巍老師的襄助,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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