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奔騰融媒 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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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蒙古住房資金中心的公積金提取新政,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擁有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不超過兩套住房的取暖費和物業服務費。新買的房子,在持有產權期間還沒有超過購房提取有效期限的,本人以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積金都可以用來支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契稅。
最近,有職工朋友咨詢,自家取暖費發票繳費人是父親的名字,自己能不能拿著戶口本去提取公積金支付這筆費用?
答案是不能。因為政策規定,取暖費發票上登記的購買方信息、客戶地址必須與不動產權證或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登記的信息一致。因此,如果你想要辦理取暖費提取業務,一定要提前將發票上的繳費人信息變更成你自己或配偶的名字。
另外,有租戶朋友咨詢,自己租了一套房子,物業費和取暖費都是自己交的,能否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
答案也是不能。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取暖費和物業費,僅限于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擁有自住住房的情形。也就是說,這項福利是為“房主”本人和配偶準備的。租戶如果名下沒有自住房,想要提取公積金,還是得走“租房提取”的渠道。
根據新政,租房的職工每人每年的提取額度從14000元上調到了18200元,多子女家庭的提取額度還能上浮50%,每人每年可達21000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取暖費提取從2025-2026取暖年度開始執行;物業服務費提取從2026年開始執行。
記者:郭春玲 朱凌慧
編輯:敖 琳
審核:常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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