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建軒 記者 顧瀟)茅臺酒價格不菲,在酒水市場上屬于“硬通貨”。一些不法分子從中嗅到了“商機”,利用部分人愛貪便宜的心理低價銷售所謂的“茅臺酒”。揚州一家煙酒店的老板一次性買了幾十瓶低價茅臺酒,以為“撿漏”了殊不知是“踩坑”,經鑒定這些茅臺酒都是假酒。近日,銷售假酒的孔某、黃某、顧某三人被判刑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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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在揚州高郵城區開了一家煙酒店。去年5月,酒販子孔某主動找上門,聲稱有正品“飛天茅臺”出售,價格比市場價便宜。孔某專門帶來一瓶樣品“茅臺”,黃先生仔細檢查“沒問題”,就陸續訂購了40多瓶。
然而,在一次售賣打包時,黃先生不慎將一瓶茅臺酒打翻了。收拾碎瓶時,他憑借多年的經驗發現這酒有問題。發現有貓膩,黃先生第一時間聯系孔某,可對方根本不承認賣的酒有問題,黃先生隨即報了警。
單從外觀來看這批酒的瓶子都是真的,辦案人員將酒送往專業機構檢測,卻發現這批酒全是假的。這種酒也被稱為“拔頭酒”,是造假套路的“升級版”,據辦案人員介紹,所謂“拔頭酒”就是在不破壞瓶身、防偽標識及瓶蓋外觀的情況下,通過特殊手段取下瓶蓋,灌入劣質酒后重新封蓋,實現“真瓶裝假酒”,不法分子以此冒充正品酒水銷售,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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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查清這批假酒的來源,辦案人員根據線索將嫌疑人孔某、黃某和顧某抓獲歸案。據三人供述,為了攫取高額利潤,他們合伙做起了銷售高仿茅臺酒的生意,而這批“拔頭酒”都是從外網購入。
據了解,孔某以每瓶1500元到1600元的價格從外網購入假茅臺酒,每瓶加價100元銷售給下線黃某,黃某再伙同顧某去線下煙酒店進行銷售。2025年4月至7月之間,三名犯罪嫌疑人銷售假茅臺酒總共非法獲利11萬余元。
近日,檢察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孔某、黃某、顧某三人提起公訴,考慮到三人有積極退贓退賠等情節,法院審理后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孔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七萬元;判處黃某、顧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各處罰金三萬元。
(通訊員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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