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2個省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省級責任人!這一名單對外公布)
據應急管理部4月26日消息,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通報“2026年全國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此次共通報防汛抗旱責任人2810名,共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級責任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由司令員擔任兵團責任人。
就在4月1日,我國正式入汛。
汛期指的是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顯集中體現,容易形成洪澇災害的時期。我國南方片汛期一般為4月至10月,北方片汛期一般為6月至9月。
此外,根據強降水過程、超強臺風和洪水的發生規律等統計分析,我國南方片主汛期為6月至8月,北方片主汛期為7月至8月,7月1日起全國進入主汛期。
今年我國水文氣象年景總體偏差,呈現“旱澇并重、北澇南旱” 的復雜格局。
應急管理部稱,據預測,今年汛期我國天氣形勢偏差,極端天氣事件偏多,北方地區暴雨洪澇風險突出,臺風登陸偏多偏強并可能北上影響內陸,這意味著傳統上被認為干旱少雨的北方地區今年將面臨較大的防洪壓力。
此外,國家氣象中心總工程師張小玲此前在談到4月的天氣時稱,“西南地區南部和華南南部氣溫偏高、降水偏少,部分地區可能土壤缺墑,需注意防旱。”
防汛抗旱工作在黨的領導下,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此次公布的名單顯示,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政府“一把手”擔任全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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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由司令員擔任兵團責任人。
另外,河北、山西、遼寧、吉林、福建、廣西、重慶、西藏、青海擔任責任人的是常務副省長(自治區常務副主席)、副省長(副市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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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全國333個地級行政區有289個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防汛抗旱責任人,較去年增加2個。
2019年,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印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
上述《工作職責》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健全本行政區域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明確承擔防汛抗旱工作職責的機構和人員,保障必要工作條件和工作經費;要根據本地區汛情、旱情、臺風特點,提前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組織開展防汛抗旱檢查,根據汛情發展和預測組織指揮當地相關部門、單位、團體、干部等參加工程巡查防守、搶險救援、后勤保障等抗洪搶險行動。
此外還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對本行政區域防汛抗旱工作負總責,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處置失當而造成重大災害后果的,追究領導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嚴肅處理。
近年來,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每年都會通報全國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
近年來,從人數上來看,省級政府“一把手”擔任責任人逐漸遞增。
在2022年的名單中,18個省市區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全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2023年、2024年,這一數據增加到20個;2025年和2026年,這一數據再度增加至22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