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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再批駁”研討會在滬舉辦 專家學者建言完善南海法理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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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再批駁”專題研討會在中國國際法學會2026年學術年會期間舉行。來自多所高校與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圍繞“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開展深度研討與法理批駁。


  4月26日,“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再批駁”專題研討會現場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齊大海出席并發表致辭。他強調,對“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要持續開展批駁,期待學界進一步聚焦法理批駁、提升敘事能力、加強人才培養,在南海維權斗爭中發揮更大作用。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齊大海在專題研討會上致辭

  華陽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長、中國南海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吳士存作主旨報告。他指出,“南海仲裁案裁決”存在多重法理缺陷且被多方利用,必須持續深入揭批該非法裁決及相關錯誤論調,牢牢把握批駁主動權,徹底肅清其惡劣影響與遺留危害,加快構建排除非法裁決的“南海新敘事”。


  華陽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長、中國南海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吳士存在專題研討會上作主旨報告

  專題研討環節,兩岸學者對“南海仲裁案裁決”進行了多維度學術批駁。清華大學張新軍教授指出,國際仲裁裁決這類 “補助性法淵”,本身沒有強制約束力,其參考價值取決于裁決本身的合法性與嚴謹性,“南海仲裁案裁決”因重大缺陷影響力受限。


  浙江大學施余兵教授在專題研討會上發言

  浙江大學施余兵教授梳理了“南海仲裁案裁決”后續的相關司法仲裁機構援引,指出國際裁判機構直接援引“裁決”較為克制,但需做好預案;中國南海研究院區域國別研究所所長丁鐸指出美西方學界十年形成固化敘事,近三年出現理性聲音;中國臺灣學者、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高圣惕以太平島與沖之鳥礁對比揭示“裁決”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的雙重標準;武漢大學雷筱璐教授指出仲裁庭錯誤創設“自然狀態標準”,國際法委員會引用該“裁決”缺乏必要;外交學院易顯河教授認為中國國際法學會《南海仲裁案裁決之批判》中的觀點經得起考驗。

  研討會討論深入、論證嚴謹,不僅為對“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的持續批駁提供了新的學術增量,也為推動中國國際法理論創新、提升我國在國際海洋法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奠定了良好基礎。

  本屆國際法學會2026年學術年會吸引了來自全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政府部門、司法實務界、法律服務行業的專家學者、工作者及青年學生等1500余人參會,集中展示了新時代中國國際法研究的最新成果,為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完善全球治理體系、推動國際法治進步貢獻智慧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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