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人大常委會|農業法修訂草案完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

0
分享至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胡璐、韓佳諾)4月27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的農業法修訂草案,對農業生產經營體制進行了完善,增加了關于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和落實“三權分置”的內容。

  農業法是農業和農村經濟領域的基礎性法律,于1993年制定,2002年進行了全面修改,2009年和2012年分別對個別條款作了修改。新時代新征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有必要修改這部法律。

  農業法修訂草案共十四章一百一十條,緊扣建設農業強國目標,把握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特征和要求,突出重點內容進行修改。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依法保障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修訂草案還提出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家庭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在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方面,修訂草案明確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和糧食生產者收益保障機制,以及落實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修訂草案還提出因地制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在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和促進農民增收方面,修訂草案提出國家推動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支持、社會多元參與的農業農村投入格局,以及國家提高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能。

  修訂草案將“農業綠色發展”單獨成章,增加鼓勵和支持采用節約集約的種植養殖技術、加強病蟲害生物防治、發展生態循環農業、依法實施農業生態保護補償、逐步完善農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等內容。

  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修訂草案還完善了城鄉融合發展內容,并適應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的新情況,對扶持欠發達地區發展,完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等作出規定。(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新華社 incentive-icons
新華社
新華社是國家通訊社
672738文章數 2432726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專題推薦

洞天福地 花海畢節 山水饋贈里的“詩與遠方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