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判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上海保交所原董事長任春生一審獲刑12年

0
分享至

上海保交所原董事長任春生受賄案一審宣判。

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微信號“京網法事”消息 ,2026年4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上海保交所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任春生受賄一案,對被告人任春生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對追繳在案的任春生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兩年前的2024年4月30日,任春生被曝失聯。在此之前,他卸任上海保交所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并被調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投訴調解中心籌備組組長。

同年5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投訴調解中心籌備組組長任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北京市通州區監委監察調查。

2025年3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任春生被“雙開”。

通報稱,經查,任春生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和宴請,將應由本人承擔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接受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在人員錄用工作中謀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買賣股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任春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任春生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北京市通州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在2025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紀法百科丨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違規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中,任春生違規買賣股票被列入“問題表現”案例。

公開資料顯示,進入上海保交所之前,任春生曾長期任職于監管部門,2015年10月任原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主任;2016年04月,任原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2018年8月機構改革后,任原銀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任職期間對保險資金準入管理和投資行為監控等影響不小。2019年02月,任春生進入中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保投資”)任黨委書記、董事長;2021年07月,任春生任上海保交所黨委書記、董事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第一財經資訊 incentive-icons
第一財經資訊
第一財經官方賬號
252097文章數 622187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專題推薦

洞天福地 花海畢節 山水饋贈里的“詩與遠方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