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 不二表姐 關注我,為女性發聲的炫酷拽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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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們又美又颯的不二表姐。
最近有兩個案子,表姐前后看了好幾遍,越看越沉。
一個是長沙男子劉某,把和女友約會的私密全程偷拍下來,剪輯成"戀愛教程"分級售賣。
吸納了兩百多名付費會員、十幾個線下學員,7萬多塊入了他的口袋。
另一個是上海寶山法院近期披露的案子:1998年出生的湖南女教師徐某,把拍攝的自己的不雅視頻掛上微信鏈接出售。
歷時八個月,非法獲利24萬余元。
兩個案子,兩種性別,兩種路徑,卻有著驚人相似的底色。
我今天想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講,因為它們揭示的,是同一套邏輯下兩個面目各異的變種。
01
他女兒叫李敏,湖南常德人,2025年遇害的時候才44歲。
兇手不是什么街頭歹徒,是她丈夫,是她親手領進家門、登記結婚才五個月的第二任丈夫。
這個男人叫張勇,廣東韶關人,51歲,案發前是一家保險公司中山分公司的高管。
他殺人的原因說出來荒唐得讓人憤怒,那就是李敏發現了他婚外情,要舉報他。
時間倒回2024年,李敏的兒子劉羽在初中遭遇校園霸凌,她做了一個果斷的決定:帶著兒子離開湖南,南下廣東中山,重新開始。
她在中山買了一套房子,從裝修板材到每一張小桌子,全部親力親為。
劉羽讀寄宿學校,每周六放學路上幫媽媽取快遞,桌上永遠擺著熱飯菜等著他。
周日返校前,媽媽叮囑他注意安全,偶爾還會讓他順路取個包裹,日子不算富裕,但踏實、安穩。
也是在那一年,經朋友介紹,李敏認識了張勇。
張勇是二婚,帶著兩個兒子,李敏的表姐李麗第一反應是反對,帶著兩個孩子重組家庭,關系太復雜了。
但李敏覺得這個人會照顧人,嫁給他能有一個安穩的下半生。
2025年2月12日,兩人登記結婚,住進了李敏在中山自己買的房子里。
婚后的日子至少在表面上看是甜蜜的,去年10月,李麗還拍過兩人在街頭牽手散步的照片。
劉羽回憶說,媽媽會對張勇撒嬌,讓他管張勇叫"勇叔"。
張勇做的飯不好吃,媽媽也會讓他感恩,夸對方做得用心。
遇害當天,電梯里的監控顯示,兩人一前一后進門舉止親昵,進門之后,張勇還蹲下來給李敏燒了水,讓她泡泡腳。
可誰能想到,到了晚上,兩人因為婚外情和財務糾紛爆發了激烈沖突。
李敏發現了張勇在外面有人,她是一個要強的女人,沒打算忍氣吞聲,她要向紀檢部門舉報。
沖突中,張勇將李敏活活掐死......
掐死一個人,可能只需要幾分鐘,但張勇接下來的行為,暴露了一個保險高管在極端狀態下可怕的"執行力"。
他沒有報警,沒有叫救護車,沒有做任何搶救措施,他找來一個行李箱,把李敏的遺體硬塞進去,開著車從中山一路往北,穿過將近200公里的路程,在深夜把行李箱拋進了英德市黎溪鎮的一處偏僻水域。
案發第二天早上七點,張勇出現在姐姐家門口。
他把銀行卡密碼和孩子學籍信息交出來,囑咐姐姐照顧好自己的孩子,然后失聯了。
姐姐覺得不對勁報了警,當天下午三點張勇的次子也因為父親失聯報了案。
警方找到張勇的時候,他主動交代了殺人和拋尸的全過程。
這就是法院認定他"歸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的依據。
但仔細想想,一個殺人后冷靜拋尸200公里、精心安排后事的人,在姐姐報警后被警方找到才"主動交代",跟真正意義上的自首,中間似乎隔著好幾層意思。
2月9日,這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一審宣判。
判決書上寫著:張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賠償原告88736元。
88736塊,一條44歲鮮活的生命,一個17歲少年的母親,一個72歲老人的獨生女兒,在法院的民事賠償判決里,折算成了不到九萬塊錢。
更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寫道: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被害人雖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但其未能采用理智平和的方式處理夫妻糾紛,多次對被告人實施打罵、脅迫等過激行為,致使被告人激情殺人,故被害人對夫妻關系惡化承擔一定責任。
被告人并未預謀殺人,系一時沖動犯罪,且歸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這段話,逐字讀下來,有一種讓人后背發涼的感覺。
"被害人承擔一定責任"。李敏做錯了什么?她發現丈夫出軌想舉報,這是她的權利。
她跟丈夫發生爭吵,在一個正常的婚姻里,妻子因為丈夫背叛而憤怒,難道不正常嗎?
判決書自己也承認她"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但筆鋒一轉,又甩了一句"處理方式過激"。
怎么個過激法?打了幾下,罵了幾句。
一個被背叛的妻子,打罵了幾句出軌的丈夫,就成了"激情殺人"的誘因,就要為自己的死"承擔一定責任"?
再說"激情殺人",法庭上,張勇一方的辯護律師把他塑造成一個被妻子逼迫到情緒失控的可憐人。
但激情殺人的前提是什么?是瞬間失控,是缺乏思考,是不計后果的沖動。
張勇呢?他把李敏掐到窒息、翻白眼,松手之后沒有報警、沒有施救,而是冷靜地找來行李箱,把尸體裝好,開車200公里拋尸。
這中間每一步都需要清醒的判斷和執行,一個真正"激情"狀態下的人,能做到這些嗎?
法院也并非完全沒有站在李敏這一邊,張勇一方在庭上提出李敏存在"敲詐勒索"行為,聲稱她以舉報相威脅,逼迫自己交出大量財產。
法院核查后明確否定了這個說法:李敏雖然有打罵張勇的行為,張勇也向其交付了個人財產,但這些行為發生在戀愛和婚姻存續期間,屬于普通家庭感情糾紛范疇,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李敏存在惡意占有財產的主觀意圖。
換句話說,法院自己都認定李敏沒有敲詐,只是在正常處理婚姻中的矛盾。
李敏的經濟狀況,在庭上也被反復提及,表姐李麗說得很清楚:李敏工作了幾十年,積蓄遠超500萬,她不可能為了錢去敲詐張勇。
一個靠自己打拼到中年、買了房子養大了兒子的女人,她缺的不是錢,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伴侶。
而這個伴侶,最終給出了什么?張勇在法庭上指控李敏是為了錢才和他結婚。
一個親手把妻子掐死、塞進行李箱、扔進河里的人,在法庭上倒打一耙,說死去的女人圖他的錢。
更諷刺的是,張勇的大兒子在庭審期間辱罵已經死去的李敏,還對李敏的兒子劉羽進行言語威脅,嚇得這個身高一米八的17歲少年當場顫抖到不敢說話。
而要知道,李敏遇害的那天劉羽剛好不在家,這也將成為他一生的遺憾。
家屬當然申請了抗訴,但中山市檢察院駁回了請求,決定不予抗訴。
劉羽說,他不接受這個結果,已經委托律師繼續申請,而張勇也提起了上訴,你們敢信一個殺了人被判無期的人,覺得判重了。
這起案件最刺痛人的,不是殺人本身,哪怕已經足夠殘忍,而是判決書里那些輕飄飄的字眼。
"激情殺人",一個掐人到窒息后還能冷靜裝尸拋尸200公里的人,憑什么被認定為激情殺人?
張勇的行為鏈條從殺人到拋尸到安排后事,每一步都經過考慮。
如果掐死李敏是激情,那之后的行李箱、200公里車程、水域拋尸,這些全都是激情的延續嗎?
法律上對激情殺人的認定,目的是區分蓄意謀殺和沖動犯罪,從而體現量刑的公正性。
但如果把"冷靜善后"也包裝成"激情的一部分",那這個認定標準就變成了一道隨時可以變形的橡皮筋。
"被害人承擔一定責任"。這是整份判決書里最讓人寒心的一句話。
李敏是受害者。她被背叛、被殺害、被裝進箱子扔進河里。她做錯了什么?
88736元。這是法院判決張勇賠償的總額,一條命,一個母親,一個女兒,一個曾經鮮活的人。
李敏在中山買的那套房子,每一寸都傾注了她的心血。
她用積蓄養大了兒子,給他轉學、換城市,只為給他一個安全的環境。
她工作了半輩子,攢下了遠超500萬的積蓄。她不是為了錢才跟張勇結婚的,恰恰相反,是張勇在法庭上用"圖錢"來污名一個已經無法開口為自己辯護的死者。
而這條命的官方定價,不到九萬塊。
但真正讓我無法釋懷的,不是這些數字和措辭,而是這整件事背后暴露出來的一個殘酷現實:在親密關系犯罪中,法律對加害人的"理解",往往遠遠超過對被害人的共情。
判決書花了不少筆墨來分析張勇的"一時沖動"和"認罪悔罪",卻幾乎沒有一頁紙是寫給李敏的,她為什么憤怒,她遭遇了什么,她在生命的最后時刻經歷了怎樣的絕望。
法庭上那個被辱罵到發抖的17歲少年,他失去的是整個世界,而兇手的大兒子可以當庭罵粗口,兇手本人可以上訴覺得判重了。
殺死一個人的成本,到底有多低?
這起案件也讓我想清楚了一件事:婚姻里的安全感,從來不是靠"對方的人品"來保障的。
李敏以為嫁給一個保險公司高管、一個會給自己燒水泡腳的男人,下半輩子就安穩了。
她不知道的是,一個有能力在外面包養情人的男人,同樣有能力在事情敗露時,用最極端的方式讓你永遠閉嘴。
而當她真正需要法律站在她這一邊的時候,法律說的是她對自己被殺這件事,也要承擔一定責任。
李敏遇害那天上午還給表姐打了電話,說暑假帶表姐的兒子去廣州玩。
下午和親戚通了話,晚上就再也接不到她的電話了。
她留下的那些畫,被陰雨泡出了霉斑,被她72歲的父親一遍遍摩挲著,擦不掉,舍不得扔。
那是這個世界上,她存在過的最后一點痕跡。
網友評價:
小小麥:就算誤殺,之前還有家暴和非法處理尸體,又沒有自首情節,應該重判。而且如果女方有保險,賠償金可能還要分繼子一份,好歹毒的動機
黃豆瓣兒:人壽保險的是不是給妻子買了高額保險?殺人償命古今一理,判個死緩也多少能安撫一下老人的心,希望二審判死刑,警示蔑視生命的渣渣
CindyLi:鑒于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系一時沖動犯罪,且歸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漲見識
先說劉某這個案子。
他是長沙人,在交友軟件上混了很久,把自己包裝成那種“高富帥”、“優質單身男”的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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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溫柔,噓寒問暖,禮物送得剛剛好,約會安排得細心體貼。
受害女生小雨后來在派出所門口說了一句話,表姐覺得是整個案子里最讓人心疼的一句:
“他總說,我們在一起的每個細節,都是未來幫助更多人的研究資料。我居然信了,甚至為自己能幫助他人而感到榮幸。”
她以為自己是被愛著的。她不知道,她在他眼里只是一個“案例編號”。
劉某取得信任之后,就開始把女友約到自己家里或酒店,在角落里藏好手機、架好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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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洗漱的時候,睡覺的時候,兩人親密相處的每一幕,他都拍了下來。
拍完之后,他把視頻剪輯好,給女友的臉打上馬賽克,然后配上自己侃侃而談的口播,包裝成“約會秘籍”、“搭訕技巧”。
在各大社交平臺引流——99元可以入群,6980元可以報名“高端線下一對一課程”。
警方后來打開他電腦的時候,看到了一個文件夾分類,清晰得令人窒息:“話術庫‘里存的是如何讓女生主動表白、如何引導轉賬。
”實戰案例“里的視頻按編號排列,小雨是”案例07“,”學員反饋“里付費學員稱贊”老師的方法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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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看到這里,不是憤怒,是一種很深的寒意。
這個男人策劃這件事是帶著架構思維的。他設計了”引流→鎖定目標→建立信任→收集素材→變現“這樣一套完整的商業閉環。
連吵架、斷聯、復合,都是教材里預設好的’標準流程”,名字叫“斷聯復合法”,專門用于提高女生依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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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一段感情,變成了一個可以批量復制的商業模式。
案發,純粹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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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付費會員無意間向受害者透露了教程里的畫面,受害者才驚覺自己的私密生活正在被人當教材兜售。
她當天就報了警,警方迅速查獲了劉某的偷拍設備和大量隱私視頻,劉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獲利和作案工具均被沒收。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我有一個問題想問,如果那個會員那天沒有說漏嘴,這件事還會不會有被發現的那一天?
我們再來說說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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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1998年出生的,今年不過二十七八歲,案發時是湖南某職業中專的在職女教師。
這個年紀,很多人還在摸索自己的人生方向,而她在2023年9月悄悄走上了另一條路。
她選的引流方式叫“閃照”,是一種閱后即焚照片,發過去對方看完自動消失,不留痕跡。
她就用這種方式在群里吸引男性互加微信,再把本人拍攝的裸體視頻、以及她與他人的不雅視頻以199元或299元的價格,通過微信鏈接的方式出售。
從2023年9月到2024年5月,八個月的時間,她非法獲利24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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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算了一下,24萬除以八個月,每個月約3萬,每天約1000塊。
這是一個在職教師用這種方式換來的錢。
2024年5月她被抓獲。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徐某犯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罰金25萬元,違法所得依法沒收。
法律層面的處置照章進行,而我想往深一點說的是另一個問題:一個在職教師,為什么走到了這一步?
兩個案子,一男一女,一個偷拍他人,一個出售自身,看起來是截然不同的兩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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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表姐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反復看了以后,發現它們共享著同一個內核。
那就是把身體變成了流量的原材料,把親密變成了變現的工具。
劉某用的是別人的身體,他把女友的信任、女友的隱私、女友不知情的每一個私密畫面,全部打包裝箱變成了自己的生意素材。
徐某用的是自己的身體,她主動拍攝、主動出售、主動完成了那整套商業鏈條。
前者是侵害,后者在法律意義上是犯罪行為。但兩個人對身體的認知,底層邏輯是一樣的:身體可以用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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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共性在于這兩件事的惡劣程度,我覺得沒有辦法輕描淡寫。
劉某這件事的惡,在于它的系統性和蓄謀性。
他不是一時沖動,他是帶著完整的商業計劃在設計這場騙局。
他先物色目標,再打造人設,再建立信任,再實施偷拍,再包裝售賣,每一個環節都經過了精心設計。
那個女孩小雨經歷的不是一段感情出了問題,而是從始至終,她根本沒有進入過一段感情,她只是被一個人選中了,當作商品生產線上的一批原料。
這種性質的傷害,有多深,很難用語言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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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這件事的惡,在于它的示范效應和身份錯位。
她是在職教師,教師這個職業,社會給予了極高的信任門檻,她站在講臺上、她面對的是學生。
她用閃照引流的那套操作,她知道法律紅線在哪里,她知道這件事不能見光,她用的閱后即焚本身就是在規避留證,這說明她對風險是有感知的,但她還是選擇了繼續。
八個月,兩百多個日子,這不是失誤,這是一個持續的、有意識的選擇。
看這兩個案子,心里最沉的,不是對當事人的憤怒,而是一個問題——他們為什么覺得,這件事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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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大概是這樣想的:只要把臉打上馬賽克,就算不違法;這些視頻反正也沒人知道是誰;我只是在教人戀愛,又沒干什么壞事。
他給這件事起了個好聽的名字,叫戀愛教育,這個名字成功地幫他把整件事的道德感稀釋掉了。
社會上戀愛培訓課很多,情感博主很多,戀愛導師很多,那一條泥沙俱下的賽道給了他充分的參照感:我不是在做什么見不得人的事,我只是在做一門生意。
徐某大概也有一套自洽的邏輯:這是我自己的身體,我自己有權決定怎么處置;網上這樣的內容那么多,也不差我這一點;收入那么低,想多賺點有什么問題。
她可能在開始的某一天,覺得只是試一試,結果第一筆錢來得很快、很輕松,于是第二筆,第三筆,越來越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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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套邏輯的根子上,都藏著同一個病——他們的價值感被流量和金錢接管了。
表姐不想講那些老話,什么金錢誘惑、道德淪喪,這些詞說了等于沒說。
但想說的是,這兩個人都生活在一個把變現能力定義為人的價值的時代里。刷手機,看到的是各種月入十萬、副業躺賺的內容。
誰賺的錢多,誰就是成功的人,誰的內容能吸引更多人,誰就是厲害的人。
這套邏輯滲進了每個角落,也滲進了一部分人對自己能賣什么的判斷里。
劉某的判斷是:我女友的隱私,可以賣。徐某的判斷是:我自己的身體,可以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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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在流量變現這套話語體系里找到了自己的賽道,只是選了一條違法的。
這不是在為他們開脫。
我是在說——當一個時代不斷告訴年輕人你必須找到你的變現方式,當賺到錢壓倒了幾乎所有其他的判斷維度,這樣的事就會越來越多。
它不一定以這么極端的形式出現,但類似的把人變成工具、把親密變成商品的邏輯,表姐覺得在很多地方都在悄悄發生。
這兩個案子的受害者,一個是信任了一個深情男友的女孩,她的每一句情話、每一個擁抱、每一次以為是真實的愛意,最后都被歸進了他的話術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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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受害的,是那些以199元、299元購買了那些視頻的人嗎?
不是,受害最深的,是徐某站過的那塊講臺,是曾經信任過她的那些學生和家長,是教師這兩個字本身的分量。
一段感情里最寶貴的,是兩個人在彼此面前放下防備的那一刻。
那一刻如果被偷拍、被記錄、被出售、被變成別人的教學素材。
那不是感情出了問題,那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做了一件最殘忍的事:把信任,變成了刀。
表姐希望看這篇文章的每一個人都能記住:愛情里,那個讓你感到安全的地方,應當是真實的、被保護的。
一旦有人在那個地方架起了攝像頭,不管他說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那都不是愛。那是獵捕。
擦亮眼睛,保護好自己。
網友評價:
Alin880808:啊啊啊,這個是什么騷操作呀?自毀啊!想不通為什么要這么干呢?這么干有想過你女朋友心里的感受嗎?
蒼穹之月:變態的故事看得多了,但是這種事情還是頭一次聽說。不知道這種行為在心理學上是哪里有病,干這種事情好像還很自豪一樣!
國章:才24萬圖啥呢,這下好了,工作都沒了,未來都沒了,留下案底了,損失何止這點。讓你的家人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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