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網上對于迪士尼的“圍剿”,基本都是在說一件事,那就是“合不合理”,比如迪士尼應該控制入園人數,應該提前告知排隊等待時間(其實是有,而且預計排隊時間的顯示,都是把速通卡的影響給算進去了的,通常來講,實際排隊時間都會少于顯示的時間),應該給速通卡單開游樂設施等等,全是“應該”。
可很多人是不是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這個“應該”,由誰來定義?你說應該,它就要照做?有一個樸素的原則,那就是誰承擔后果,誰就有權定義。
一家公司里憑什么大家都聽老板的?因為老板承擔后果——事情搞砸了,東西沒賣出去,大家做了無用功,照樣拿到薪水,而老板則要獨自承擔金錢損失。
所以迪士尼“應該”怎么做?沒有應該,它覺得怎樣對自己好,就怎樣做,其他人的指點都是個屁——你要指點一個人,一個組織,至少你得站在它的立場和利益上,才叫“有效指點”,否則你算老幾?人家為什么要放棄利益,成全你的道德綁架呢?它就讓只買了普通門票的消費者排在后面,你又能如何?
很多人說的“迪士尼超過了接待能力”也有問題。有沒有超過接待能力,你我說了都不算,那位撒潑的父親說了也不算,得由于人太多,導致服務質量下降,用戶體驗下降——還沒完,最終要導致迪士尼的總收入減少才算完。大家都不去了,總收入減少了,才能說明有問題,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它是動態平衡的——人太多了,體驗下降,口碑下滑,一部分人不去了,人減少了,體驗又上來了,口碑又好了,就這么簡單,所以根本不需要限制,就讓忍受能力最低的人不來就行了,體驗自動就會變好——如果竟然沒有人走,每天爆滿,大家罵歸罵,來還是要來,那就說明沒有超過接待能力,為什么要改變呢?
這么說很多人聽著又難受了,但道理就是道理,每個人都得知道自己的權利邊界在哪里。迪士尼有權漲到2000塊一張,也有權就不漲價,設置階梯,就讓購買最低檔的消費者排在隊尾,這是它的選擇,只要規則公開就已經很好了。
還有人說,要迪士尼在消費者買票前就公開“今日這些游樂設施分別需要排隊多久”,否則都買票進去了,再后悔也晚了。想啥呢?不說這事兒根本不可能提前精準預測,就說哪怕你入了園,排上了隊,它都本可以不告訴你“要多久才能玩上”,你又能怎么樣?給不給你估算時間,是它的權利。
那什么才是消費者的權利?去,或者不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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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蔡壘磊,感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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