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3歲小伙搭乘順風車時結識了一個36歲的離異帶娃女子并閃婚,婚后還把她的姓名寫入了價值千萬房子的產權證中。可沒想到同居半年后女子就鬧離婚,要求分走房產的99%!
上海男子曹先生23歲,年輕單純,剛退伍不久,在一家證券公司做銷售,還沒結過婚。
曹先生的家庭條件其實挺普通的,他爸媽就是普通職工,收入不高。他們家最主要的財產,是早年老房子拆遷分到的兩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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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一套租出去補貼家用,大的一套當時價值差不多一千萬,一直登記在曹先生和他爸媽三個人名下,一家人就住在那套大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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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一天,他打順風車回家。車上已經坐著一個女子趙女士,長得美麗大方。倆人一見如故,一路聊得格外投機、開心。
趙女士36歲,比曹先生大13歲,離異,獨自帶著一個女兒生活,在地產行業工作。
不知為何,曹先生一下就被對方迷住了,相識沒幾天,兩人就確立了戀愛關系。
趙女士啥也不要,既沒要彩禮,也沒要求舉辦婚禮,甚至雙方父母都沒見過面,很快他們就匆匆領證結婚了。
曹先生對這段感情格外認真,雖然趙女士是二婚,還帶著一個女兒,但他卻毫不在意,還打心底里疼愛這個繼女,把她當成親生的來對待。
結婚后沒多久,趙女士就提出,說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女兒上個好學校,想把自己的戶口遷到曹先生家,最好還能在他們家的房產里占點份額,以示婚姻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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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當時是真心想跟趙女士好好過日子,因此就答應了,就去勸自己爸媽,想把房子先過戶到自己一個人名下。
他爸媽一開始不同意,后來曹先生就拿“將來繼承可能要交遺產稅”這個理由,反復做工作,最后他爸媽總算同意了。
2019年7月13號,曹先生爸媽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簽了贈與合同,把他們名下的房子份額都給了兒子。
才過了四天,也就是7月17號,曹先生就瞞著父母,又跟趙女士去了不動產登記中心,把這套價值近千萬房子的99%份額都登記到了妻子名下,他自己只留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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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很快,這段看似甜蜜的婚姻就走到了盡頭。
在領證三年半,同居僅6個月后,趙女士就提出了離婚。她先是接連兩次起訴離婚,態度十分堅決,兩人最終徹底分開。
離婚半年后,趙女士接著把曹先生告上法庭,拿出寫有99%份額的房產證,要求法院按照產權登記,把這套千萬房產的99%判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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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曹先生徹底傻了眼。這套房子是父母畢生的心血,要是真被女方拿走99%,他和年邁父母直接會落得無家可歸。
庭審時,趙女士咬定房產證有法律效力,必須按份額分房。曹先生則委屈至極,表示,自己只是為了表忠心才過戶,房子是父母拆遷所得,女方沒出一分錢,憑什么分走絕大部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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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在法庭上爭執不休。
法院經過詳細審理,理清了幾個關鍵事實:首先,這套房產是男方父母拆遷所得,女方從頭到尾沒有對房子出過一分錢、一點力,本身沒有任何貢獻;其次,兩人婚姻名義三年多,實際同居只有半年,屬于典型的閃婚閃離,婚姻關系極短,也沒有共同家庭、共同子女;再者,女方本身是做房地產行業的,深諳房產產權相關規則,明明知道房子的來源,卻坦然接受大額份額,明顯存在謀取財產的嫌疑。
如果單純按照房產證份額分割,讓男方父母失去唯一住所,顯然太不公平,也違背了婚姻里公平誠信的原則。
最終法院判定,這套千萬房產依舊歸曹先生所有,考慮到女方過戶時繳納了11.9萬多的稅費,而且兩人曾經短暫共同生活,故判曹先生補償趙女士50萬元,駁回了女方分走99%房產的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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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直言,婚姻的核心是真心相愛,而不是算計對方的財產,法律從來不會只看房產證上的名字,更會考量房子的來源、婚姻存續時間、雙方對家庭的付出和是否公平合理。
不少網友評論,這50萬已經算是仁至義盡,真要按99%分,才是助長了“結婚致富”的歪風。
也有人說,趙某是賣房子的,利用自己專業知識去騙曹某,還好法院公平公正,否則沖動的曹某下半生就悲慘了。
這事也給所有人提了個醒:結婚千萬不能沖動,別剛認識就盲目領證,更不要為了所謂的愛情,隨意處置財產,付出真心的同時也要保留底線,以防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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