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參議院那幾聲槍響,不是拍電影,是真打起來了。可今天早上警察突然說,開槍的不是什么特工,也不是警察,是個司機——還是國家調查局(NBI)的簽約司機,叫梅爾·奧拉貢,44歲,開過很多年車,沒執法權,也沒資格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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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GSIS大樓那片兒開的槍,離參議院主樓就幾百米,共用一個地下車庫。監控拍到他19點50分左右在那兒朝天打了幾槍,自己當場被摁住。可就在同一時間,參議院里面也響了——記者錄音里清清楚楚,至少五聲,有人喊“快趴下”,燈都關了,全樓封鎖。
NBI局長馬蒂巴格當晚十點還在電視上說:“我們沒派人進去。”結果凌晨一點,警方就通報:人是你們單位的,車是你們單位的,槍不是制式配發的,是他自己帶的。沒人問他怎么有槍,更沒人解釋,一個司機為啥偏偏那晚、那點、那地方,聽見腳步聲就開火。
他供出“幾個人名字”,但警方只說“正在核實”,連姓都沒透。他車的GPS顯示,下午6點45分就進了GSIS地下層,停了快一小時才出來。這不是順路經過,是等著什么。
參議院警衛說那是“警告性射擊”,可司機不是警衛;國家警察說他們沒下令;總統府說“沒人闖入”;最高法院說“不發禁令但也別亂來”。誰都說話,誰都不擔責。連一個司機都能把整個國家機器的縫隙照得透亮——管槍的不管人,管人的不認槍,認人的又說“沒這事”。
德拉羅薩還躲在參議院辦公室里,門沒開過,水和飯都是人送進去的。他不怕ICC,就怕一出門就被抓。而那個在隔壁樓開槍的司機,成了整場風暴里第一個被拎出來的“替罪羊”,還是個連配槍資格都沒有的普通人。
這事不是搞錯了人,是整套系統連“誰該負責”都劃不清楚。一個司機,一輛車,幾聲槍,就把菲律賓的執法鏈條、機構邊界、法律默契全打穿了。
槍聲停了,人抓了,但沒人說清楚——他到底聽誰的,或者,他根本誰也沒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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