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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永昌落網之后,審訊他的民警問過一個問題:你殺了這么多人,就沒有過一點害怕?他抽著警察遞過去的紅塔山,煙霧從鼻孔里噴出來,說了一句讓人后背發涼的話——我活了快六十歲,無兒無女無家,看到別人團圓我就氣。
殺一個是死,殺十個也是死,十五個夠本,這輩子值了。
他說話的時候蹺著二郎腿,語氣跟聊家常一樣。講到怎么用羊角錘砸碎別人顱骨的細節,他甚至會停下來比劃兩下,問能不能再給根煙。
這個人從二十二歲第一次殺人,到五十九歲落網,中間隔了整整三十六年。
他是中國刑偵史上犯罪跨度最長的連環殺手,背了十五條人命,還有一個人被他砸成了植物人。
但如果你去翻他的前半生,會發現這個人不是某一天突然變成惡魔的,他是一步一步滑下去的,每一腳都踩在社會治理的縫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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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殺人是在1959年。
那會兒他在貴昆鐵路工地上干活,勾搭上了包工頭的妻子。
一個工友偶然撞見了他倆的私情,嚇得轉身就跑。錢永昌表面鎮定,第二天把人約到懸崖邊說要聊聊,趁人家沒防備,一把推了下去。
工友摔死了,他回工地說那人自己跑了。
那個年代鐵路建設工地上人員流動快得很,考勤也不嚴格,少了一個人就這么不了了之。
這件事對錢永昌來說,不是什么良心上的負擔,而是一劑毒藥。
他后來跟民警說得很直白:推下去我還往下看了一眼,沒動靜才走,現場擦得干干凈凈,誰也查不到。
你想想,一個人第一次殺人之后,不但沒有被懲罰,反而覺得這事挺簡單。
他心里的那根準繩從那一刻起就斷了,再也沒接上。
后面幾年他又因為故意傷害、盜竊進進出出好幾回監獄,但真正讓他脫胎換骨的,是1974年在廣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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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謊稱家里有老銀元,把一個收購商人騙到郊外,對方反抗,他掏出匕首就往胸口和肚子上連捅了好幾刀,當場把人捅死,搶了點錢就跑。
這是他第一次為了錢殺人。
跑掉之后他又殺了一個販賣藥材的北方商人,手法一樣,背后捅刀,搜完錢就走。那時候沒有什么DNA技術,跨省信息也不互通,他流竄作案,警察連他是誰都不知道。
這一年他徹底想通了一件事:殺人,是他這種人活得最輕松的辦法。
真正讓人發指的是1994年以后的旅館連環殺人案。
這時候他已經五十八歲了,第五次從監獄里放出來,沒家沒業沒親人。
他專門去五金店挑了一把一斤半重的羊角錘,錘頭用深藍色布條纏得嚴嚴實實,既消音又防止血濺到自己身上。
然后他辦了一堆假身份證,專挑那些管理松散的小旅社住,以拼房分攤房費為借口,主動跟外地獨自出差的商人、推銷員搭訕。白天遞煙聊生意,晚上等對方睡熟了,從枕頭底下摸出錘子,騎在人家胸口上,照太陽穴或者后腦猛砸,三五下人就沒了,連叫都叫不出來。
砸完之后他用被子把尸體蓋好、擦干凈血跡,天一亮就退房,趕最早的長途車離開,從來不在同一個地方停留超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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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殺人的理由后來在審訊室里一條一條說出來,每一條都讓人聽了覺得荒唐。
有一個人睡覺打呼嚕聲音太大,吵得他睡不著,殺了。
有一個坐在床邊剝花生沒主動分給他吃,他覺得被輕視,殺了。
有一個天津推銷員進屋之后倒頭就睡沒跟他打招呼,他覺得目中無人,殺了。
還有一個民間中醫在被他襲擊的時候拼命反抗,抓傷了他臉上那顆黑痣附近,他惱羞成怒,用枕頭把人活活捂死。
你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一點共情能力。
他唯一在乎的東西,是被別人看得起。
在監獄里當過服刑人員小組長,犯人們叫他錢管,這是他這輩子最得意的一段經歷。
所以當審訊民警摸準了他的脾氣,故意順著他的毛捋,說老錢你在滇桂黔跑了這么多年,小旅館一住一個準,一般人真沒你這個本事,他眼睛一下就亮了,腰都挺直了。
警察又說等案子結了會有記者來采訪,你的事能上布告、上報紙,全云南都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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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煙屁股往煙灰缸里一摁,說行,你們問吧,我全說,一件不落。
后面整整十四天,他把三十六年的罪行全抖了出來,一條人命一條人命地講,說完還要反問一句你們查去,我住過的旅社,死的都是我干的。
民警問他后不后悔,他嘴角一撇說后悔什么,夠本了,這輩子值了,最遺憾的就是沒能在死前再拉幾個墊背的。
這個人從頭到尾沒有認過錯。但有一點值得琢磨:他也不是天生就這樣的。
小時候家里窮吃不飽飯,母親把他送給別人養,又被退了回來,再送,再退。養父母對他另眼相看,他自己摔傷了腦子也沒人管。
成年之后他跟整個世界都不對付,唯一能讓他服氣的,是監獄里那套弱肉強食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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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里面待了將近二十年,五次進出,每一次出去只會比以前更冷血、更狡猾。監獄本該是改造人的地方,到他這里反而變成了犯罪進修班。
這不是替他開脫,他死一百次也不為過,但一個社會如果只是等著人變成兇手再抓起來判死刑,不在他第一次滑下去的時候就拉住他,遲早還會出現下一個錢永昌。
1995年11月3號,他在云南瀘西縣一個停車場旅社退房的時候,被服務員李桂英認出了臉上那顆黑痣。
姑娘強裝鎮定目送他出門,跑回服務臺打了報警電話。
警方在一輛即將開往師宗的中巴車后排把他按住,他沒有掙扎,只冷冷說了一句:我知道你們找我多久了,跑不動了。
臨刑前有記者問他,你這一輩子到底想要什么?他沒回答。
但從他審訊時反復炫耀的那些話里,大概能猜出來:他就想讓別人看見他,哪怕是通過布告上的死刑犯名單。
一個人活到這一步,除了被槍斃之外,已經沒有任何辦法和這個世界達成和解了。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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