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趙先生在神州租車平臺租車使用,還車時卻因提前了約定時間1分鐘,被平臺要求繳納
提前還車違約金20元。趙先生介紹,訂單約定的還車日期是4月30日晚上6點,而他實際還車時間為晚上5點59分,只提前了1分鐘。趙先生表示:“覺得有點不太合理,為什么我提前還了,你收的錢一分沒少,為什么還要再多收我的錢。”隨后趙先生撥打客服電話投訴,目前App上該違約金的金額已顯示為0元,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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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租車平臺工作人員解釋,趙先生的訂單屬于優惠訂單,提前還車會導致優惠券不滿足使用條件而失效,從而需要補交優惠券抵扣掉的費用作為違約金,目前該機制已被改善:“之前的話可能是系統的問題導致會收您這個費用,但目前的話系統又做了改善了。”神州租車工作人員還說明,五一、十一、春節三種大型節假日才會收取提前還車費用,平時提前還車則按實際使用租期收費,未使用部分租期會退還。
來源 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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